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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斑马线”通行权全面解析

2018-03-07 苏州交警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中国公安部交管局近日发布消息: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全部事故的90%

被称为“生命线”的斑马线缘何成为了“事故线”?

斑马线上交通事故多因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疏于观察、措施不力造成,另外车速快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此外,事故的另一方非机动车车速过快、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也是造成悲剧的一个原因。

那么,苏州的情况如何?

近年来,我市一直在提倡文明出行,从斑马线上礼让开始。从去年的“交通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再到3月1日开启的“春雷”行动“礼让斑马 线” 正在苏城蔚然成风,文明驾驶让百姓出行的安全感得到了大大提升。

车辆礼让等待


在不同“斑马线”的设置场景和不同的行人通行情形下,通行规则也有所不同,具体分类如下:


路段“斑马线”场景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行  人:人行横道或人行过街设施是行人过街的通行通道,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安全通行空间。因此,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机动车:在任何时候经过路口或路段的人行横道时,都应该减速行驶,即使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在通行。


当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机动车需要根据行人的通行状态来判定是否可以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1、2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权发生冲突,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情形二:行人已经离开“冲突区”

如果行人已经通过与机动车通行权的冲突区域,如下图所示,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1、2车道机动车的通行对行人没有妨碍,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过人行横道;而3、4车道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行  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行人可通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

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并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当机动车信号灯绿灯亮,如果遇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未通过道路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路口“斑马线场景”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机动车和行人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情形一:机动车右转时

当路口未设置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3、6车道的右转机动车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如果路口设置有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还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情形二:机动车左转时

当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绿灯亮,1车道左转机动车遇相交方向的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行人未完全通过“斑马线”时

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行  人:通过路口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机动车: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注意瞭望,减速行驶;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需要停车让行的情形与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相同。

斑马线要真正成为安全的人行之道,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都需要自觉遵守交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城市文明需要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建设,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同时交警部门也会严查机动车遇斑马线不减速、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礼让斑马线”气氛。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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