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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 | 轮底惊魂!下次还闯吗?!

2018-03-29 苏州交警


闯红灯的后果有多可怕,我们已经讲过很多很多次了,但是总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勇往直前”。今天,我们再看一起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3月21日中午时分,江苏南通。高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通过路口时与陆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监控画面记录下了令人心惊肉跳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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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出,货车在到达路口时为绿灯。另外方向上的监控画面显示,电动车存在明显的闯红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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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调查,货车驾驶人发现电动车后紧急避让,但操作不当车辆侧翻,险些将陆某及其电动车压在车下。幸运的是陆某侥幸逃过一劫,仅头部刮伤缝了十几针,肩胛处骨折。货车驾驶人高某未受伤,但车辆受损。


网友留言:


韩巧燕:骑电动车的好多时候很宽的便道不走,非要走机动车道,弄得开车的头疼得很。南方那边,如果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交警会立马处罚,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习惯。


悠悠兰州:尊重红绿灯,就是尊重生命!


久:即便是绿灯,机动车驾驶员也应养成路口减速的习惯!


LQ:路口减速行驶,能避免很多事故!


惠:现在骑电动自行车的全是闯红灯、见缝隙就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希望对违章者惩罚力度要加大!


V:有些人觉得交通规则是来限制他,而不是为了他的安全。


安国:宁等三分,勿抢一秒。下次恐怕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平平安安才是最重要的。


菊:最后闪灯时最危险,谁都要多防备。


:闯红灯跟个人征信挂钩,也许方能控制。


鸿逸:任何规则都是以无数的代价证明的,请不要再去尝试了,这次的侥幸并不代表以后还会有这样的运气了,世上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后悔药啊。


事故原因

根据接处警记录、现场勘查、监控视频资料等证据,陆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灯控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高某驾驶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未按规定减速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责任划分

电动车驾驶人陆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警示:在道路交通法规中,红灯表示“禁止通行”。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遇到红灯一律不得通行!


不遵守交通信号,这一次你闯过去了,下一次或许就闯“过——去——”了!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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