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疫情管控政策逐步放开,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方便居家隔离、异地不便出行的当事人处理事故,苏州交警进一步深化应用“8+X”网上事故处理新模式,倡导“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不接触”、“当事人与当事人不接触”的不见面事故处理,实现了疫情期间全市事故处理服务不中断,显著改善了群众事故处理体验。
看看下面几个案例
一起来了解下“8+X”吧~
案件回顾
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汾湖收费站发生一起两车碰擦事故。接警后,高速四大队执勤民警通过电话得知事发地点位于收费站内,环境较安全,且责任清晰,车损轻微,无人员受伤。遂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采用“8+X”网上事故处理方式进行了事故处置。全程不等候、不接触的处理方式,既为当事人节约了出行时间,也避免了民警到场处置易导致新冠病毒相互感染的风险,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件回顾
2022年12月20日下午,同里中队铁骑队员小徐在辖区巡逻时,正好看到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于是立刻上前查看情况,经过询问,发现王女士因着急给母亲送退烧药,遂与赵先生驾驶汽车在会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在王女士询问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时,铁骑队员小徐想到,近期苏州交警支队推出了“8+X”交通事故综合服务网上处理大厅,可以通过这个形式给这起事故定责,这起事故损失轻微,责任明确,完全符合“8+X”责任认定的要求。于是小徐对王女士讲道:“没事的,我来帮您处理,顺便宣传一下咱们的8+X交通事故综合服务网上处理大厅。”随后王女士在小徐的指导下,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8+X交通事故综合服务网上处理大厅,成功与同里中队事故处理民警丁飞视频连线,随后在小徐和丁飞的帮助下,花了不到5分钟就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事故处理完毕后,王女士对铁骑队员小徐表示了感谢,说道:“这个8+X真是方便,高效快捷,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以这样的形式处理事故既减少了人员聚集流动,又方便了人民群众!”
案件回顾
2022年12月25日在姑苏区白洋湾街道金业街,林先生驾驶小轿车不慎与环卫工人刘先生的环卫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刘先生轻微受伤,原本两人相约隔天前往事故中心进行处理,不巧林先生当晚出现干咳发热症状,极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事故处理只能暂且搁置,但单位急于车辆定损,刘先生的医药费也无法报销,无奈之下刘先生打电话至姑苏交警部门进行求助,属地中队立刻联系事故双方,了解事故经过后进行责任认定,在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在线指导林先生家属及刘先生进行“线上”操作,仅用15分钟便为双方开具责任认定书,解决了难题,当事人双方均惊呼方便。这也只是疫情之下“8+X”应用的一个缩影,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减少群众感染风险的同时提高了事故处理工作的效率,为疫情之下道路秩序稳定提供了保障。
随着疫情防控的不断优化与调整
目前我们正处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
苏州交警将持续深入
推进8+X事故远程调处
运用好科技创新技术手段
不断优化完善“8+X”网上事故处理平台
努力提高网上事故在线调解的
“高效性、便捷性、实用性”
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