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大碍,一个进了ICU,你说头盔戴不戴?
大街小巷
上下班、送外卖、接孩子……
骑乘电动车自行车时
千万不可任性!
应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但很多人对佩戴头盔这事依旧存有疑虑
这到底有用没用呢?
一起来看两起事故
同样的“开门杀”,不一样的结局
3月22日,湖南平江。何某驾驶小轿车在道路右侧临时停车,随后直接打开车门,结果将一辆恰好经过此处的摩托车撞到。摩托车驾驶人朱某和后座乘客章某均未佩戴头盔,倒地受伤。其中章某头部受创,至今仍在ICU昏迷未醒。
在常德,一辆教练车停在路侧停车位上,驾驶人杨某开车门时未观察后方情况,直接打开车门,结果将一辆恰好经过此处的电动车撞倒。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幸运的是她带了安全头盔,仅手臂和腿部轻微擦伤,头部无碍。
情节几乎相同的事故
结局却大不相同
差别仅在于戴没戴头盔
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一定吸取教训
在出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戴头盔的重要性!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颅脑致命性损伤。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今天来曝光这些
不遵守交通法规
骑乘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士!
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于*菊
320922********4465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湖亭东路景城南路
罚款20元。
朱*虎
420626********4517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红杨路迎宾路
罚款50元。(多次违法)
唐*霞
342221********552X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太湖路震川路
罚款20元。
李*德
610523********4811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友谊路富荣路
罚款20元。
冯*华
320684********7676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柏庐路前进路
罚款50元。(多次违法)
唐*远
510623********003X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震川路柏庐路
罚款50元。(多次违法)
谭*香
422802********2208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淀兴路香石路
罚款20元。
程*芳
370403********0749
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淀兴路香石路
罚款50元。(多次违法)
如何正确使用头盔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头等大事”别侥幸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生命增加一份保险
请时刻对自己的交通安全负责
编 辑丨杨 蕾
核 发丨刘 军
来 源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常熟交警
分 享 安 全 理 念
共 建 苏 州 规 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