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毒品犯罪 推进诉源治理 | 检护民生
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1日上午,静安区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2023年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重大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张忠平
发布相关工作情况
发布会介绍,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同时,坚持能动履职,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取得较好成效。
三年间,该院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共19件27人,均获有罪判决。
毒品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 常规毒品呈跨区域贩运趋势,涉冰毒犯罪为主。三年间,以冰毒、海洛因、大麻等为代表的常规毒品犯罪共10件16人,涉冰毒案件8件13人,占比最高。毒品贩卖跨区域流动明显,从外地购买毒品至上海贩卖的案件增多。
➡ 境外软件成毒品交易新阵地。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毒品交易阵地已从国内软件转向境外软件,并使用虚拟货币结算,部分软件具有在通讯中实现用户匿名、信息端对端加密、聊天信息定时销毁等功能,导致犯罪记录调取难、数据信息恢复难、资金流向追查难,为侦查取证带来挑战。
➡ 非接触式毒品交付成为主流。随着寄递、外卖跑腿等物流业态迅猛发展,除部分在熟人间、吸毒人员圈内发生的传统毒品交易仍采取面对面交付方式外,大部分毒品案件,尤其是新型毒品案件,已形成寄递为主的非接触式交付模式,占比达63%。
➡ 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存在滥用迹象。非法使用和贩卖麻精药品,依法构成相应的毒品犯罪。部分社会公众对麻精药品的毒品属性缺乏认识,存在从境外或境内无资质的个人处随意买卖后滥用的情况;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麻精药品的药品属性掩护毒品犯罪意图,或将其作为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给他人“下药”,进而实施其他不法行为。
检察履职情况
面对不断变化、情势复杂多变的毒品犯罪新挑战,静安区检察院一方面准确把握新毒情形势,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科学把握刑法、禁毒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毒品案件办理工作的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另一方面,持续强化检察担当,加强与公安、禁毒、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动配合,强化法治宣传,推动禁毒工作诉源治理。
➡ 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全链条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互联网证据收集意识和能力,严格证据审查,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同时,注重深挖毒品来源,梳理毒品交易上下游各环节,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实现全链条打击。
➡ 聚焦诉源治理,为禁毒社会化治理提供检察方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和综合治理工作,通过联合公安、邮政管理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健全寄递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办法》,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向物流企业等制发检察建议等,形成监管合力、压实主体责任、提升识毒辨毒能力,提供全方位“静检方案”。
➡ 强化禁毒宣传,增强全社会防毒禁毒意识。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拓全媒体、多元化法治宣传渠道;依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平台,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提升未成年人防毒禁毒意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制作主题微电影、发布禁毒漫画等形式,打好禁毒组合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毒品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营造无毒环境。
媒体记者交流
会上,媒体记者代表对毒品犯罪呈现出的新情况、新趋势,尤其是滥用麻精药品可能构成毒品犯罪等进行了提问,检察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马 卫
人民监督员
静安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卓有成效,普法宣传做得有声有色,发布的滥用麻精药品等构成毒品犯罪的两起典型案例有较强的社会教育意义,建议持续严打毒品犯罪,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毒案件,同时着力打好“治罪+治理”组合拳,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远离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意识,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静安、法治静安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文字丨苏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