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指南(1)|交通违法篇
特殊时期
疫情防控期在家
快来学习交警业务网上办理吧
今天要学习的是
交通违法网上处理篇
快来了解一下哦
方便又省事
交管“12123”手机app
简单便捷在线快速处理
处理条件
●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含200元),记分为6分(含)以下;
●福建省籍车辆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含高速违法);
●特别提醒:在该平台上完成违法裁决后,有罚款的可直接进行缴费,完成违法处理。
扫码下载“交管12123”APP
处理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1
用户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2
用户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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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完成缴款。
温馨提醒
一、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二、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三、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福建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电脑网页办理很便捷
处理平台
http://fj.122.gov.cn
处理条件
●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含200元),记分为6分(含)以下,处理后驾驶证累计记分不超过11分。;
●福建省籍车辆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含高速违法);
●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特别提醒:在该平台上完成违法裁决后,有罚款的可直接进行缴费,完成违法处理。
处理流程
1
电脑登录网站http://fj.122.gov.cn,注册完毕后在首页点击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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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违法处理业务,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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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选择机动车,并确认待处理违法记录,接受处理和缴费。
“福建交通罚没”APP
可线上申请复核
处理条件
●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处理后驾驶证累计记分不超过11分;
●非高清的交通违法单,车主本人可在平台上按程序申请处理;
●福建省籍车辆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含高速违法);
●该平台可绑定非本人车辆,一辆车可绑定三人,一名驾驶人限绑定三辆车。
特别提醒
◆在该平台上完成交通违法裁决后,有罚款的可直接进行缴费,完成交通违法处理。
◆对违法重复记录、录错车牌的情况,市民可在此APP上进行线上复核申请。
处理流程
⒈下载“福建交通罚没”APP,注册登录;
⒉点击我的车辆添加登记车辆信息;
⒊点击网上预约处理违法,等待审核后选择违法记录,接受处理和缴款。
在家网上办 方便又省事
大家都学会了吗
快快用起来哦
END
厦门交警出品
审核:交警大刘
编辑:守望、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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