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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10套!2021年沈阳首批公租房配租最新消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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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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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房源
2、西雅美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269号,本次配租约70套单室房源,建筑面积35-44平方米左右。
3、惠生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秀园一街2号,本次配租约290套单、双室房源,其中单室房源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4、光明新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本次配租约150套高层单、双室房源(11层顶,7-11层有电梯),单室房源建筑面积39-46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建筑面积49-76平方米左右。该房源位于京沈客专沿线且6层及以下无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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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2、西雅美苑公租房:建筑面积为36.01-38.2平方米一室户型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40元;建筑面积39.56-43.67平方米一室户型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60元;以二层东南(西南)向为基准租金,顶层和底层均减20元;东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东南、西南向租金标准上再减20元。
3、惠生新城公租房:建筑面积41.86-42.6平方米一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10元;建筑面积51.3-52.21平方米一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70元;建筑面积为61.01-62.09 平方米二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360元。以南向二层为基准租金,顶层和底层均减20元;东、西朝向每套在所属层南向租金标准上减20元;东北、西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东、西向租金标准上再减20元。
4、光明新村公租房:基础租金定为12元/月/平方米。高层(11层顶,7-11层有电梯),以二层为基准,一层、顶层减30元/套,六层减2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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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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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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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①主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居住;③本市城镇单身申请人年满28周岁;④家庭申请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单身申请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900元);⑤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面积,非本市房产不计入面积);⑥收入水平足以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⑦未拥有机动车辆;⑧未有工商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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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②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应当填报“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开具的申请家庭收入证明;无单位的由居(村)民委员会按照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收入标准填写在《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中;④本市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户籍地《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租公有住房的或者房屋被征收补偿的,还需提供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⑤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⑥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在沈阳连续交纳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⑦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⑧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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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居(村)民委员会予以登记。
经民政部门对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后,申报信息属实的,居(村)民委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在居(村)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初审合格的,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将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无异议的,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轮候库。
来源:沈阳市住房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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