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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这些地方将征地拆迁!涉及2个行政区6个村庄/社区!补偿方式及标准公布!


大辽哥一发布征地的消息

(沈阳这些地方将征地拆迁!涉及5个区!
补偿方式及标准公布!)

大家都很兴奋

希望某一天会轮到自己



最近

沈阳这两个区发布征地公告

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沈阳发布最新征地通告



01大东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大东区前进街道东山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5.6公顷,作为大东区2021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



拟征土地用途



按照城市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拟征土地四至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前进街道东山村。

东至:二环;南至:用地界限;西至:东站货场;北至:沈吉铁路(实地位置范围以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



街道办事处组织村集体开展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土地的村界、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及其相关权利信息进行统计,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区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裁,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东区前进街道东山村,拟征收集体土地4.0290公顷,其中:农用地 3.5942公顷(耕地3.5942公顷),建设用地0.3412公顷,未利用地0.0936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上地现状详见勘测定界图。(实地位置以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2

补偿标准


1、本次拟征收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执行。大东区前进街道东山村征地区片为大东区1类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22.5万元/公顷,实际综合补偿标准322.5万元/公顷。除基本农田外,各地类均按1.0调整。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由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实际发生额依法补偿。(具体按大东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地上物征收补偿公告实施)


3

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拟采取的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发放征地补偿费)社保安置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障的被征地人员,按《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49号和《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就社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次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自参保之日起缴费,政府统一补贴五年,补贴标准为缴费基数的6%;参加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按开始享受时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执行,并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目前,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7号),经大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858元/人·月,参加养老保障费用分别由个人承担30%、村集体承担40%和政府承担30%。



02大东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大东区前进街道大洼村、文官街道木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21.8公顷,作为大本区2021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拟征土地用途



按照城市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拟征土地四至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前进街道大洼村、文官街道木匠村。


东至:榆林大街;南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用地界限;北至:东北环铁路(实地位置范围以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钱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



街道办事处组织村集体开展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土地的村界、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及其相关权利信息进行统计,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区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裁,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东区前进街道大洼村、文官街道木匠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8.6569公顷,其中:大洼村17.2429公顷,农用地13.9163公顷(耕地13.7990公顷、其它农用地0.1173公顷),建设用地2.3398公顷,未利用地0.9868公顷;木匠村1.4140公顷,农用地1.4140公顷(耕地0.4723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现状详见勘测定界图。(实地位置以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2

补偿标准


1、本次拟征收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执行。大东区前进街道大洼村、文官街道木匠村征地区片为大东区Ⅲ类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65万元/公顷,实际综合补偿标准165万元/公顷。除基本农田外,各地类均按1.0调整。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由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实际发生额依法补偿。(具体按大东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地上物征收补偿公告实施)


3

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拟采取的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发放征地补偿费)社保安置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障的被征地人员,按《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49号和《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就社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次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自参保之日起缴费,政府统一补贴五年,补贴标准为缴费基数的6%;参加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按开始享受时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执行,并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目前,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7号),经大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858元/人·月,参加养老保障费用分别由个人承担30%、村集体承担40%和政府承担30%。



03康平县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东关街道梁家窝堡村范围内集体土地7.9453公顷和使用康平县三台子水库面积3.9184公顷,共计11.8637公顷作为康平县工业用地。



拟征土地用途



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11.8637公顷。



拟征土地四至范围



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实地位置以用地单位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



由三台子水库和梁家窝堡村组织开展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土地的村界、权属、地类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数量、地上物数量以及对应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进行统计和确认,核实集体建设用地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县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和梁家窝堡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土地现状


东关街道梁家窝堡村7.9453公顷,其中:耕地1.18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199公顷、农村道路0.3810公顷、设施用地0.5615公顷。三台子水库3.9184公顷(内陆滩涂)


2

补偿标准


1、依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东关街道梁家窝堡村和三台子水库为Ⅱ类区片,区片价格为3.1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515.2210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2、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按照康平县政府制定标准另行。


3

安置方式

拟被征收(使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职工)安置途径采取货币(社保)安置


04康平县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胜利街道朝阳堡范围内集体土地总面积9.4729公顷作为开发区工业用地。



拟征土地用途



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9.4729公顷。



拟征土地四至范围



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实地位置以用地单位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



由朝阳堡村组织开展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土地的村界、权属、地类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数量、地上物数量以及对应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进行统计和确认,核实集体建设用地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县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康平县朝阳堡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土地现状


胜利街道朝阳堡村9.4729公顷,其中:耕地7.9112公顷、农村道路0.14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217公顷。


2

补偿标准


1、依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胜利街道朝阳堡村为Ⅱ类区片,区片价格为3.1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440.4899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2、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按照康平县政府制定标准另行。


3

安置方式


拟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



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沈阳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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