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扣12000元!2022个税年度汇算开始!有3大新变化→
有种从很久不穿的外套口袋里
翻出现金的赶脚
2022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
将开始“多退少补”!
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人无需办理?
2022年度汇算有何新变化?
……
辽妹儿一文带你详细了解!
3月1日起,开始退钱!
今年,有这些重要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与往年相比
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
框架与内容
但有这些变化
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那么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了!
其中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提醒: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在每年12月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除此之外,今年个税办理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
✅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3种办理方式——
● 自行办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 单位办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 请人办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个人养老金12000元扣除限额
如何申报?
恭喜!
个人所得税新添一项扣除——个人养老金扣除!
国务院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常用业务”—“管理”;
第二步:在“首页常用业务管理”中找到“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点击“+”,然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回到首页,“常用业务”板块下,已经添加上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模块,点击进入。
第四步:点击右上方“授权管理”。
第五步:点击“授权”,完成个人养老金的数据添加。
完成后,个人的养老金数据就已经同步到个税系统中,可以按时享受限额扣除了。
辽妹儿提醒大家,有一点需要注意:
作者丨小可爱本文系腾讯“辽宁最生活”官方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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