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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联合国 联合国 2020-08-29


世界卫生组织刚刚于日内瓦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再次召开紧急委员会会议。该机构总干事谭德塞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尚未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委员会决定近期将再次召开会议。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


“毫无疑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中国是一个紧急情况,但它尚未成为全球性的卫生紧急情况,然而也存在这种可能。”

与昨天的第一次紧急委员会会议一样,专家委员们存在分歧。
 
谭德塞表示,世卫组织的风险评估是:这一疫情在中国有非常高的风险,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也有高风险

世卫组织直播图片 正在召开新闻发布会

世卫组织目前收到的报告共有584个病例,包括17例死亡。其中575个病例和所有死亡病例都在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美国和越南也报告了病例。

谭德塞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可以知道:

1

新型冠状病毒可以导致严重的疾病,并且能致人死亡。

2

在感染者中,四分之一的患者经历了严重的疾病。

3

大多数死者都有潜在的健康状况,例如高血压、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他们的免疫系统因而受到削弱。

4

中国存在人际之间的传播,但目前看来,这种传播似乎仅限于照顾感染患者的家人和卫生工作者。

5

还没有证据表明人际传播会扩散到中国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联合国图片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

他同时表示,目前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我们不知道这种病毒的来源,我们不了解它的传播方式,我们也不完全了解它的临床特征或严重程度。”在中国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可能还会出现更多的病例。

谭德塞指出,中国采取了它认为适当的措施来遏制冠状病毒在武汉和其他城市的传播。他表示,世卫组织希望这些措施有效并且持续时间短。目前,世卫组织不建议对旅行或贸易进行更广泛的限制

联合国新闻图片 中国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工作人员戴上了口罩


世卫组织建议在机场进行出口检查,作为全面的控制措施的一部分。同时,所有国家都应采取措施检测冠状病毒病例,包括在医疗机构中。

谭德塞最后重申,今天没有宣布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应被视为世卫组织认为情况不严重,或者没有认真对待,世卫组织正密切跟踪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并将在近期再次召开委员会进行讨论。

世卫组织直播图片 总干事谭德塞回答媒体提问

关于《国际卫生条例》
突发事件委员会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

突发事件委员会由国际专家组成,在“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出技术性意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某个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关正在经历国际关注的突发事件的国家或其它国家所应采取的预防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同时避免对国际贸易和旅行产生不必要干扰的措施的临时建议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结束

2

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际卫生条例》将“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为“确定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并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

该定义暗示出现如下一种局面:

严重、突然、不寻常、意外

对公共卫生的影响很可能超出受影响国国界

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确定某个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在世卫组织总干事,总干事可以征求《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

3

谁是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成员?

世卫组织维持一份《国际卫生条例》专家名册,由疾病控制、病毒学、疫苗开发或传染病流行病学领域的国际专家组成。世卫组织总干事从该名册并酌情从其它世卫组织专家咨询团和专家委员会中遴选专家组成突发事件委员会。

成员选择应以特定会议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为基础。

突发事件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成员由在其领土内发生事件的缔约国以及受邀向突发事件委员会陈述意见的缔约国提名。总干事根据本人动议或应突发事件委员会的要求可任命一名或多名技术专家担任委员会的顾问。

4

这些人是怎么选出来的?

突发事件委员会成员的选择主要以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为基础。总干事的目的是确保《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成员具有尽可能广泛的地理代表性并且能够反映多种多样的知识、实践经验和思路如能实现性别平衡就更理想了。


世卫组织专家咨询团和专家委员会成员不接受本组织的任何报酬。

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其它可以确定可能构成利害冲突的信息均公布在世卫组织网站上。(https://www.who.int/zh/)

5

突发事件委员会将会做出哪些决定?

突发事件委员会将就以下方面向总干事提出意见:

某个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关国家所应采取措施的临时建议,包括旅行、监测、临床管理和感染控制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结束


有关这些问题的所有决定均由总干事做出。

6

哪些事件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传染病应急机制最高等级,历史上世界卫生组织只用过5次,分别是:

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2014年小儿麻痹症传播、2014年西非埃博拉疫情、2016年寨卡病毒疫情、2019 刚果(金)埃博拉疫情。

更多信息,您可以查看我们的过往推送:


或者观看世卫组织专家对冠状病毒的建议:


关于世卫组织1月23日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的声明,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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