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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动PPP】PPP、诗和远方

2017-03-13 靳林明 PPP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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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靳林明律师,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其主办的多个基础设施项目获得律师业界大奖,其也被评为PPP项目金牌律师。靳律师为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成员、财政部PPP中心法律专家、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靳律师正在或曾经担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多家机构PPP培训讲师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

在该文所设计的融合保障机制中,明确提到“进一步创新模式,加大投融资力度,形成多元化旅游交通发展投融资格局。积极探索采取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整合旅游和土地资源,实现沿线交通运输和旅游资源开发一体化发展”。

看点

01

发文主体有文章

1.交通部与旅游局是老朋友了,旅游与交通本相得益彰,共生共荣,相互促进,没有旅游就会影响到交通的快速发展,旅游发展的越好,交通也就会发展的越快。《意见》亦指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近年来,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旅游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

2.此次亮点在于:老朋友们紧紧牵住了国家开发银行的手。2015年以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积极开展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活动,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包括联合银监会、保监会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大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力度,联合开发银行加大开发性金融对PPP项目的融资支持,特别是会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开展专项建设基金工作,都取得了很好成效。据悉,“十三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优惠贷款,期限可达30年。

看点

04

PPP若隐如现

(一)远水解不了近渴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发展PPP模式又加了一把推力(请参考“律动PPP”文章《2017,PPP发展可期》)。笔者不久前发表的一篇文章“律动PPP”文章《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通过对《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7]63号)的分析,认为公共预算基数的增加将提升10%红线对应的金额,进一步释放PPP项目支出的空间。

此番发文涉及PPP ,同时提出“鼓励整合旅游和土地资源,实现沿线交通运输和旅游资源开发一体化发展”,交通、旅游领域的PPP是否可以期待更多?结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其他文件关于PPP项目涉及的土地政策的解读(请参考“律动PPP”文章《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是否属于远水解不了近渴?

(二)醉翁之意不在酒

1. 本次《意见》的主题是非常明确的,它提出“我国将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的工作目标。这一设计无论从哪个层面看,均是国家交通业、旅游业建设事业内部的政策指示,是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的贯彻落实,似乎与PPP没有什么关系。

2. 直到“拓展促进融合发展的投融资渠道”的部分,“PPP”才不紧不慢地登场亮相。《意见》提出“积极探索PPP模式”,摩拳擦掌之时,金融支持先行:“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十三五”期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宽限期3—5年,为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对相关示范工程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

3. 事实上,有关融合发展机制的设计,也仅仅只是《意见》的一个部分。《意见》三句不离本职工作,尤其在“推进旅游交通产品创新”和“提升旅游运输服务质量”部分,参与发文各部委更是事无巨细,集中关怀国家交通、旅游事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面,在指导思想层面真正做到了“坚持游客需求导向”和“坚持市场主导”,不禁令人心头一暖。然而这么一看又与PPP没什么甚大的关系了。

看点

03

且行且珍惜

PPP要谋定而后动,以“小火慢炖”的耐心整体谋划、深思细想,在推动PPP项目时少一些政绩焦虑,多一些专业意识,少一些急躁猛进,多一些稳扎稳打。

六部委此次发文真是将“小火慢炖”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意见》强调将PPP引入交通、旅游事业建设仍然处在“积极探索”的阶段,因此仍然着眼于大力做好传统性工作、分内工作,适当引入新合作机制(部银合作)、新建设机制(融合发展),将大目标拆成小目标;小目标分解到做什么、如何做、做成什么样。这不禁令人感慨:若是PPP每面向一扇新大门,都有这样的容嬷嬷领进去,真真是极好的!

【律动PPP】目录:

[1] PPP立法碎碎念

[2] PPP菜鸟上路指引

[3]是前戏,还是高潮_财政部扣款机制杂评 

[4]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小组的葫芦,到底卖的什么药?

[5]健康医疗大数据,这也能做PPP?

[6]PPP的鬼,迷了谁的心窍?——国务院常务会议PPP新动向解读

[7]我的地盘,谁做主?——片区开发PPP随想

[8]《财政部又要放大招? ——简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9]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洗尽铅华的PPP长啥样?

[10]PPP大玩家

[11]PPP咨询,能不能站着把钱挣了?

[12]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发改委PPP新政速评

[13]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再评发改委PPP新政

[14]PPP项目退出机制杂谈:静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15]PPP项目库BATTLE?我的选择是……

[16]PPP模式中的成本控制:先定一个小的目标,比如……

[17]PPP中的项目资本金,老婆本够不够?

[18]再谈PPP咨询,包治百病的大力丸?

[19]非经营性PPP项目的运营安排: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20]固定回报”,是要问一个明白,还是要装作糊涂?

[21]明股实债,我本善良

[22]回购安排,能否旧貌换新颜?

[23] PPP咨询联合体:如何齐心协力刷副本打Boss

[24]PPP项目中的投资人与项目公司:剪不断,理还乱

[25]PPP领域创新,我要飞的更高

[26]财政部公共服务领域PPP新政速评: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上)

[27]财政部公共服务领域PPP新政速评: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下)

[28]"挂羊头卖狗肉“的”PPP+EPC“,大救星来了?

[29]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绝不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3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31]《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眼前一亮…… 

[3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经最掏心,所以最开心

[33]五部门关于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新政: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34]对云南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庖丁解牛”(上)

[35]对云南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庖丁解牛”(下)

[36]PPP融资工具之绿色债券: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上)

[37]PPP融资工具之绿色债券: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下)

[38]PPP项目中期评估: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39]特许经营与垄断: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40]高富帅,白美:PPP融资工具之PPP基金(上)

[41]高富帅,白美:PPP融资工具之PPP基金(下)

[42]不求所有,但求所用:PPP融资工具之融资租赁(上)

[43]不求所有,但求所用:PPP融资工具之融资租赁

[44]项目公司股权变动:股权不是你想卖,想卖就能卖

[45]PPP合作期限: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46]保险资金与PPP: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上)

[47]保险资金与PPP: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下)

[48]BOT模式中的资产所有权:秃子头上的虱子?

[49]特许经营再回首(上)

[50]特许经营再回首(下)

[51]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上)

[52]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53]“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PPP: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上)

[54]“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PPP: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下) 

[55]开发区PPP:春天来了?

[56]武汉轨道交通8号线PPP:无知者无畏,还是艺高人胆大?

[57]广州PPP:磨刀不误砍柴工

[58]排名,能解PPP咨询市场乱象?

[59]2017,PPP发展可期

[60]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61] PPP 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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