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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网约车新政落地北京,想当滴滴司机?得有北京户口还得有京牌车

2016-10-08 爱我就点我→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交通委刚刚公布《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在京从事网约车服务须为“京籍京车”,即驾驶员须为北京户籍,车辆须为北京号牌。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北京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六)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库;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北京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号牌车辆,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


(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辆需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


(五)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六)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申请人本人通过网络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向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审核结果告知书》上的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机构办理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成绩公布期限为考试后4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运输局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个人要在北京为个人自有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取得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驾驶员、车辆入网营运意向书。


申请人委托协议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政务中心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运输局应当自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制发《车辆登记变更证明》。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加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


最后由运输局组织车辆勘验,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人自有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由该平台公司为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运输局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签注后,申请人即可从事网约车运营。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顺风车须为京牌

北京市交通委还公布了《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要求拼车、“顺风车”也必须是北京号牌,且为驾驶员本人所有。


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


驾驶员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合乘者约定行驶线路、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费用分摊、安全责任、人身保险等事宜。


合乘双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进行核实,确保合乘规范和安全。


顺风车每车每天载客最多两次

要求顺风车平台实行实名注册,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合乘者身份证;驾驶员、合乘者的手机号码;


不得为驾驶员和车辆条件不符合要求、登记事项不完备的合乘行为提供注册和合乘信息服务;


所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当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车、网约车软件合并;合乘软件应当为合乘双方提供协议文本;


按照本意见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合乘分摊费用;


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注册驾驶员和车辆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平台应当及时注销其注册信息、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


应当妥善保护合乘双方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交通、公安、通信、网信等部门依法监管。


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对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提供合乘服务超过规定次数、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上海今天也正式对外发布了网约车新规细则草案,征求社会公开意见。按照新规草案,上海网约车需沪籍、沪牌,新规还对驾驶员、车辆准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规出来了,你怎么看?可以到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发表意见(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也欢迎你给北青菌(微信ID:beijingqingnianbao)写留言说说你的想法。

文丨北青报记者 刘珜

编辑丨李子红

图片丨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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