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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发布者现身!女童遭全家虐打的视频来源竟然是...

昨天,北青菌推送了一条《女童被虐视频揪心!全家打她一个,扫把抽、扇耳光也不哭不躲…官方通报来了》的文章:有网友发布一段长达3分16秒的视频,视频中,父母对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童一轮又一轮的暴打让人愤怒。更令人痛心的是,女童不哭不躲的反应。23日,警方通报:已申请女童人身保护令。


昨天的文章发出来后,很多网友心存疑问,这段视频是怎么来的?这样公开家中的视频是不是侵犯隐私?

记者对此事做了进一步追踪。

视频发布者:视频是从监控APP下载的

23日,视频的剪辑者及发布者“王华礼”告诉记者,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

他看到视频后联系过打人男子,对方说“关你屁事”。12月23日上午,他就接到陌生电话,自称是打人男子的律师,让他删除信息。还说打人男子赌博刷爆信用卡,这样逼他他会走极端。

打人男子的邻居反映,平时他喜欢在楼下棋牌室打麻将,但都打很小的,最近打得也很少。

王华礼回忆,大约在今年9月底,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手上也有证据,就是这一家人“乐橙”App上的视频监控,希望王华礼可以介入解救这个女孩。

向王华礼爆料的人自称为涉事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陆乐橙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乐橙。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然后向王华礼爆料了。

这名爆料人在王华礼手机上输入了账号密码登陆,此后王华礼大约打开了3-4次,每次都能观看最近5天的监控视频,他把虐待女童的段落都下载了下来。但在几次打开后,他就无法登陆系统了。

“应该是被对方发现我异常登陆,他们修改了密码。”


王华礼在发现自己无法登陆后又联系了爆料人,该爆料人也表示自己曾用过的密码无法登陆这一账户,二人从那之后没有再查看过这家人的监控视频。至于爆料人的具体身份及联系方式,王华礼则表示对方不愿表明身份,也不愿接受公开采访。

邻居:打人夫妻关系不和

昨天(2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贝新村,通过多方询问终于找到涉事家庭租住的地址。在村中一栋自建楼的二楼,阳台仍能看见大人小孩的衣物未来得及收入室内。


据附近街坊介绍,父亲刘某华平日热情健谈,人缘较好,平时也没有在公开场合见到他或者其妻子陈某文用过激的手段教育孩子。

但有街坊提到,刘、陈二人平时夫妻关系不和,还曾殴打过妻子陈某文,弄得邻里皆知,据此推测,二人因此拿年幼的孩子出气。

对于为何其家中安置了摄像头,有街坊表示,此前与刘某华喝茶打牌时,曾看到他用手机连接家中监控,查看孩子的情况,并督促他们完成作业。

公开视频是否侵犯隐私?

如果不是监控视频泄露,涉事女童在家中的不幸遭遇或许还不为人所知。

按照视频发布者及剪辑者的说法,视频的来源主要是因为刘某的家庭监控App账号密码外泄。尽管虐童的行为值得曝光和谴责,但是爆料者私自登陆他人账号,并下载和发布视频的做法,又是否妥当呢?

“这名牌友和视频爆料者构成对打人者隐私的侵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告诉记者,如果牌友是无意中了解到情况,更稳妥的做法应当是到警察局报案。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虽然牌友的目的是阻止家暴、保护孩子,但是这种登陆他人账号、下载他人家中监控视频的行为,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朱巍说:

“他获得监控视频的方式是不合法的。现在曝光的是孩子被家暴的情况,如果他还看到了家中其他的生活情况呢?家暴必须得到制止,但这样的举报方式也有待商榷。”

不过,也有专家持不同观点。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付汉文对记者表示,视频拍摄于打人者家中,看起来属于隐私,但是爆料者发布的虐童视频,即便属于隐私,也是非法隐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2款规定: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权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刘付汉文看来,由此可以推断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前提是加害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而视频爆料者的做法反而是符合正义或符合道德评价的,因此不算是侵犯隐私。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表示,爆料者发布视频的行为,严格从法律讲有侵犯隐私之嫌,但这是为了保障一项更为重要的权利。

“女童父母的虐童行为涉嫌犯罪了,在女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之前,其家长的隐私权并不需要过分纠结,否则岂不是在纵容更大的恶行?”

邓学平称,

“在这个案件中,应该优先考虑如何救助女童。”

编辑|柳璐

来源|南方都市报(ID:nd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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