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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北京西站被行李箱绊倒,半个月后离世!家属向行李箱主人索赔,对方却说…

王浩雄 北京青年报 2020-09-18

年近七旬的老人到北京西站准备乘车回老家,不料进站时被行李箱绊倒,乘车途中突发脑溢血,半个月后离世。

她的儿子刘先生将行李箱的主人告上法庭,索要62万赔偿。对方却称,“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和拔掉氧气管有关。”

事件还原

老人上火车前被绊倒,下车后因脑出血入院

刘先生诉称,2019年3月8日12时30分左右,母亲王某到北京西站准备乘车回石家庄老家,但在西站二楼进站口进站时,被另一名乘客刘某的箱子绊倒。

“上车后,我母亲就说头疼、头晕。”刘先生说,到了下午4点36分左右下车时,母亲已经意识不清了,是被乘警和乘务员用轮椅推下火车的。

他说,到了下午4时50分左右,来接车的家属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最终我母亲被诊断为‘脑出血’,在多家医院治疗15天后去世。”刘先生认为,对于母亲的跌倒,刘某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60%的主要责任,故向北京丰台法院提起诉讼,向对方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2万余元。

争论焦点

老人之死是否跟那一“绊”有关?

被告刘某的代理律师表示,王某之所以跌倒,是因为刘先生在将她送到车站后,没有妥善安置,在王某逆行追赶儿子时,绊在了正常排队的刘某行李箱上。

同时她认为,王某既然受伤了,刘先生作为儿子,并没有及时送医,而是让母亲独自乘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后才送去医院,刘先生本身存在过错。且医院给出的死亡诊断结果为“呼吸衰竭”,应该是由于刘先生要求拔氧气管所致,与刘某无关。

“王某死亡是因为脑溢血导致呼吸衰竭,不是因为拔氧气管导致呼吸衰竭!是因为母亲没有救治机会了,儿子才不得不拔管的!”刘先生代理律师认为,这是刘某一方从道德方面对刘先生施压。

对此,刘先生回应称,母亲受伤时67岁,在刚刚摔倒时,并未出现不适,而当母亲在火车上出现不适后,到站没有耽搁一分钟,就被乘务人员和接车亲属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

医生告诉家属,王某是外力导致脑硬膜下出血,初期脑部慢慢渗血,身体并不会出现明显症状,一旦渗血累计过量,就危险了。

刘先生说,经过了一次手术后,母亲情况并未好转,医生也不敢进行二次手术,只能靠仪器为母亲勉强支撑,直到最后失去了自主呼吸能力。

现场还原

监控显示,行李箱在视线盲区

随后双方出示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看到,刘先生带着母亲到北京西站北广场西侧检票口进站时,附近人并不太多。

当二人刷卡即将进站时,刘先生发现走错了,便退出了闸机。王某紧随其后,此时正巧遇到了后方拖着行李的刘某。

记者看到,刘某和王某双方身体确实出现了相互的避让行为,但正是因为双方的错位和转身的动作,导致王某的视线被挡住,没能注意到此时脚下有个行李箱,她的右脚卡在箱子底下,而后突然失去平衡、翻转、摔倒……整个过程仅2秒。

王某摔倒后,刘某回头注意到相关情况。

刘先生认为,刘某在公共场所,过于贴近母亲,且在其拖拽箱子时,并未将箱子紧贴身后,或对身旁的人进行提示,这才导致母亲摔倒受伤。

“我爱人是正常拖着箱子排队进入,王某自己明明可以选择遵守秩序先进站,但她却选择逆行。”刘某的爱人林先生说,双方交会时,首先应该由逆行的王某做出避让。且刘某今年也63岁了,双方交会时,刘某能及时将自己身体躲开已经实属不易,不能严格要求刘某随时将一个两轮行李箱贴近身体摆放,且该动作也不符合社会常识行为。

刘先生代理律师表示,他通过亲自观察,发现事发时的检票口,是一个经常有人来往的地方,有人走错也是正常的,刘先生母子的行为并非林先生所称的“逆行”。他认为,火车站属于人流较多场所,每个人在行走、拖动行李时都应该有更谨慎的注意义务。

“我们承认我们有责任,但对方也应对王某摔倒承担责任,具体比例应该由法院认定。”刘先生代理律师说。

而刘某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坚持认为,刘某属于无过错方,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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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王浩雄


编辑|柳璐

监制|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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