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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余元!他还要求……

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他的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22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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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赔偿金额2234万余元,要求江西高院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此外,张玉环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说:“我还是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责任。我从一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开始)坐牢,现在变成一个老头,重病在身,对后面的生活不敢想象,后面还是要家人来照顾我。”

人身自由赔偿金按日均工资三倍申请

据澎湃新闻报道,律师程广鑫表示,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无罪,张玉环共失去自由9778天。被关押期间,他每时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社会普通成员每日8小时的法定劳动时间,若以日均工资的一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明显不合理。程广鑫认为,国家赔偿应与自由的价值属性相匹配,赔偿标准上应遵循“就高”原则。

△9月2日,张玉环来到法院门口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无人愿意用27年的自由换取五百万或一千万的赔偿,太低的赔偿金不能体现正义的价值,无法抚慰冤狱所造成的创伤,不利于防范冤案的再次发生,因此请求按照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

今年5月18日,最高法曾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最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依照此标准和张玉环请求的三倍赔偿,张玉环主张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171564.5元。

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超千万

在赔偿申请中,另一笔高额的赔偿项目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表示,拿到无罪判决后,自己仍然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噩梦交替。平反至今,当年的办案人员未被追责,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因此,要求江西高院支付以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一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即10171564.5元。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意见》,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以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生命健康赔偿金的35%。而此次张玉环申请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占到了申请赔偿总额的近50%。

程广鑫介绍,近几年多个同类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抚慰金的比例都突破了法律规定的35%。

故意杀人罪被羁押9217天的刘忠林,2018年4月被改判无罪后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97万余元;因故意杀人罪被羁押8452天后无罪获释的金哲红,2019年获得468万元赔偿,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余万元,比例均突破了法律所规定的35%。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孔令晗

综合央视网(ID:cctvcomweixin)、澎湃新闻(ID:thepapernews)

编辑|王子轩

监制|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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