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获5次减刑出狱后再杀人,此前因命案被判15年!官方回应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3月20日,在云南省大理市宾川县,男子谢某当街砍了一名女子14刀,致其死亡。据了解,谢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犯命案获刑15年,经过5次减刑后于2017年出狱。
谢某出狱4年再犯命案,此事引发公众关注。4月15日,宾川当地通报称,已将该案列为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督办案件,核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犯命案出狱4年后,男子再度杀人
据红星新闻报道,爆料人张先生说:“出狱后,谢某在村里开了一家狗肉馆,不久与村里另外一家开狗肉馆的(女)老板发生矛盾,谢某不允许对方开狗肉馆,对方只好改开羊肉馆,但在3月20日还是发生了凶案。”
△被杀害女子的灵位
据天眼查显示,谢某的宾川县乐观狗肉店成立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地址为宾川县金牛镇罗官营村。
当地一名村民称,谢某开狗肉馆的时间不长,人在村里确实口碑不太好,此前因为打死人被判刑,出来后和家人的关系也不太好。
4月15日凌晨,@宾川发布 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将该案列为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督办案件,核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宾川县新闻办工作人员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县里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对一些大家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跟犯罪嫌疑人相关的一些线索,比如有没有家族势力、有无宗族势力等,会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细致的调查。目前,调查组的调查和案件的侦办都在抓紧进行,等全部的调查结束以后,县里会及时发布消息,回应大家的关切。
因故意伤害被判15年
据红星新闻报道,谢某在1999年6月2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5年11月11日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6年,仍在缓刑期的谢某犯了命案。一份二审判决书显示,谢某离婚后与女友同居。2006年8月3日晚,两人外出寻找女友已数月没有回家的女儿谢XX。他们见到谢XX与杨某、雷某在一起。当时,谢某用一根钢钎打了杨某头上一下,杨某等三人当即逃离并将被打之事告诉施某。
同日21时许,施某等人携带刀子、钢筋、钢管等凶器在大辛村附近找到谢某后,双方发生斗殴。互殴中,施某被谢某用一根钢钎刺伤胸部后倒地,谢某也被打倒在地。后施某因锐器刺伤左胸,致升主动脉、上腔静脉和右肺破裂,胸腔及心包内大量积血死亡。谢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谢某以其行为属防卫过当,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云南高院认为,谢某将被害人刺伤致死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谢某先动手打伤被害人施某的朋友,后又在与施某等人的互殴中将施某刺伤致死,其提出属防卫过当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但就本案的具体情节,原判对其量刑过重,应予改判。云南高院以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谢某进入大理监狱服刑改造。
“因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获5次减刑
(2016)云29刑更1890号刑事裁定书显示,谢某刑期自2006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08年4月21日送大理监狱服刑改造。该犯在服刑期间,因确有悔改表现,获减刑4次,减刑后的刑期至2018年1月26日止。
云南省大理监狱于2016年12月12日提出减刑建议书。云南省大理监狱认为,罪犯谢某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并呈报了相关证据材料。
大理州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谢某获减刑后,确有悔改表现,在罪犯计分考核中,获记表扬三次。上述事实,有罪犯行政奖惩材料摘抄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本人改造总结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罪犯谢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教育,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获得奖励,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谢某准予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的刑期至2017年1月26日止。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铁柱
综合|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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