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广州一高校食堂档口,因每份饭售价低于13元,遭到食堂管理方罚款。该网友晒出了两张图片,其中一张为《广州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通知》。通知显示,罚款的原因是“饭类价格低于13元,屡教不改”,“给予经济处罚300元”。另一张是微信聊天截图,一名备注为“周经理”的人称,“明天再不改罚1000元”。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对餐饮管理公司此举表示不满。据羊城晚报报道,事件发生在广州华立学院“平安香扒饭”档口。该档口位于学校C2食堂一楼,食堂内其他档口的餐食价格普遍在13至18元一份,部分餐食的价格在20元以上,而“平安香扒饭”档口的大部分餐食为12元一份。9月7日,针对“档口因饭菜低于13元不涨价被罚”一事,广州华立学院发布“关于学校C2食堂网络舆情事件的通告”。通告显示,本学期开学初,广州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增加饭菜量为由,要求下属档口上调饭菜价格,饭类价格由原来的每份12元上调到13元。“平安香扒饭”档口因价格公告牌来不及更换,因此在9月2日下午仍按原价格经营。9月3日,广州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向其开具了300元罚单(并未实际处罚),罚单因有违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上传网络后引起舆情。学校称,经双方协商一致,学校于6日中止与食堂承包方的承包协议。C2食堂将由学校后勤总务处及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自行经营管理。对于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来说,食堂饭菜价格本来就不应该过高,更不能因商家拒绝涨价就对其进行处罚。虽说是承包商所为,但学校也应履行监管责任,时刻关注学生们的实际需求,不能“一包了之”、做个不闻不问的“甩手掌柜”。食堂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健康、卫生、营养的高质量饭菜上多下功夫、“做文章”,而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眼睛只盯在钱上。【相关新闻】
山东要求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记者注意到,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文,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山东省教育厅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微利运营,并逐步过渡为自主经营;控制饭菜价格;学生食堂一律在售卖窗口明码标价单品饭菜价格;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得明显高于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同类同质同量饭菜价格。来源 |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羊城晚报·羊城派 光明网
编辑 | 孙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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