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深夜在446人微信群互骂1小时,骂累了才停下!警方:拘留
8月14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获悉,一家三口公开在村微信群里互骂,结果被依法行政拘留。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一家三口深夜在446人群互骂1小时
制造这些污言秽语的,正是该村村民崔某、周某宇和周某凯。令村民们不解的是,他们是一家人。
原来,因为家庭纠纷,三人在村居微信群里展开了骂战。不少村民出面“止战”,谁知三人骂红了眼,就这样,群里446名村民看着三人互骂,一直持续了1个多小时,三个人骂累了,这才停了下来。
事发后,在民警和村居干部的共同调解下,一家人放下了隔阂,也对在网上互相辱骂之事表达了歉意。
经查证,崔某、周某宇、周某凯对其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已被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对此,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解释称,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可能产生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后果。
王逸芸介绍,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从民事责任来看,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若侮辱性言论对他人的名誉权构成了侵犯,有关责任人可能将承担如清除不良影响、修复受损的名誉、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
而从行政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责任来看,如果辱骂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涉嫌侮辱罪或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王逸芸说。
网络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空间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则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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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辽沈晚报(ID:lswbwx)齐鲁晚报 潮新闻
监制 | 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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