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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执行死刑前会见10分钟,这三个字林森浩对父亲重复了好多遍

2015-12-11 北京青年报


11日下午,“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行刑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等亲属会见。

对记者: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

7日央视采访林森浩

7日下午2点,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的一间法庭内,央视记者见到了林森浩,当时还没有死刑已经被核准的消息。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林森浩说,认为自己做的这件事情“很恶劣”而且“很愚蠢”。他说:“那天的事情,其实有很多机会可以阻止它发生。但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我个人的层次、修养,是无法阻止的。”

林森浩还说,如果核准死刑,“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我设想过,如果有幸不死,至少(服刑)25年,这25年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到时候我出来,黄洋父母、我父母已近百岁,而我长期脱离社会,到时候说不定只剩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那个时候能去用自己的双手去补偿他们吗?这有点痴人说梦,或者说睁眼说瞎话,对吧?这样偿还他们,说不定他们明天就能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生活下去,这样反而更好。”同时,他也说,自己从进看守所之前就开始后悔做了这件事。

对于黄洋的父母,林森浩在接受采访时说:“一个优秀的独生儿子(遇害),换作是我,我也会恨。我非常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他们这个怨恨,最终还是得放下,因为生活还是得过。”

对于自己的父母,林森浩最后说:“我希望我父母能积极地活下去,在我离开之后,不要再在这个案件上纠结了。做的事情要负责任,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做的,我该承担。”

对父亲: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11日林父结束会面后走出法院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1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林父、林森浩的伯父、叔叔三人在上海市二中院与林森浩见了最后一面,林父说,10分钟的会面时间内,林森浩说的最多的就是“对不起”。

中午12时30分左右,林父一行亲属进入上海市二中院,约下午14点15分左右从法院离开。林父说,自己与儿子的见面前后10分钟左右,见面现场有法官在一旁。林父回忆,自己进去之后直接会见林森浩,林家人用潮汕话谈了3分钟左右,林父被叫出去,法院提醒他只能用普通话,之后林父回到会面室,没过多久就被告知时间已到。

林父说,自己在会面时问林森浩为什么不同意换律师,在狱中是不是有人跟他说过什么,但法官不允许双方谈论和案件相关的事情,同时,林父回忆,面对林父的问题,林森浩只是反复说:“爸,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11日晚,北京青年报(微信ID:beijingqingnianbao)记者致电林森浩父亲,林父表示,自己心情非常不好,“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主审法官:证据充足依法核准死刑

11日,林森浩一案的最高法主审法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案件过程和核准死刑的依据。

关于林森浩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的依据,法官解释说,判定被告人林森浩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林森浩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二是林森浩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杀人的行为。

黄洋被送医时的情景

法官说,根据了解到的事实和证据,林森浩在案发前一年多做医学动物实验时,使用过二甲基亚硝胺,了解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林森浩为泄愤,有预谋、有计划地向宿舍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黄洋接水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入院特别是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向救治医院隐瞒真相,其杀人故意明显,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关于辩护律师曾提出的质疑,法官也作出了回应。辩护律师曾认为饮水桶内水样、黄洋尿样和饮水杯均是黄洋的同学自行提取,检材有被污染可能。对此,法官表示,原始检材的提取人均为医学专业研究生,具备无菌操作知识,使用的是无菌器材,提取过程中操作规范,检材受到污染一说缺乏客观依据。

辩护律师也提出,黄洋摄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含量难以达到致死量,死亡原因除了中毒之外,无法排除黄洋可能死于药物过敏、药物性肝损伤和药物性肾损伤叠加因素。对于这一点,法官表示,林森浩此前曾做过医学动物试验,明知确可造成危害,且本案证据已经足以证实林森浩的投放毒物杀人行为与黄洋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文|北青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孙晟源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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