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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录取启动 这些常见骗局要防范

高招录取工作近日启动。

往年在高考录取期间,有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招生旗号行骗。

那么招生有哪些常见的骗局?考生又该如何防范呢?

中传招办送上这些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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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局一:手握自主招生名额,可享受“低分录取” 


 案例:罗某自称北京某知名高校老师,手中握多所知名高校自主招生名额。一些考生家长找到罗某,希望能通过他让孩子走重点大学自主招生的途径,享受优惠“低分录取”。罗某谎称需要赞助费、活动经费等收取每人25万余元。高考后这些找罗某办事的考生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罗某以孩子成绩不够为由推脱,并称开学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后又称要统一参加军训后才能入学。当这些家长到学校查实,发现并没有孩子的入学记录时,骗局才被戳穿。被捕后,罗某承认自己并没有自主招生名额,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提醒: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渠道入学的考生都需要提前报名、提交材料,并参加高校单独组织的考核。自主招生名单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教育部明确要求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所谓的“额外自主招生名额”都是骗局。


高校招生没有各种所谓的“内部指标”,录取工作不仅要接受校内监督,还要置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之下。不法分子把特殊类型招生改换名头为“特殊渠道”是为了欺骗考生和家长。目前,所有的特殊类型招生都有规范的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要经过多级网上公示,符合要求的才能被录取。




 骗局二:军校指标 给钱就能办理 


 案例:被害人季某某等人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刁某某。刁某某自称有部队关系,可以帮助被害人的孩子办理上军队院校,并向相关被害人出示了其曾经办成的军校人员的相关军队证件。被害人信以为真,给付刁某某人民币共计140万元用于为孩子办理上军校事宜。刁某某对承诺办理上军校一事一拖再拖。两年后,被害人季某某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被告人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刁某某的行为因构成诈骗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等刑罚。


 提醒:军队院校招生在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照“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达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军队各大单位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所属院校及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招生院校负责招生宣传和录取,各省军区负责组织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军队院校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录取。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缴纳费用即可办理入学的谎言不可信。




 骗局三:内部渠道 提前“占位”  


 案例:2017年6月,某地录取工作尚未开始前,考生家长宋先生就收到一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该校从内部渠道得知其子在高考及多次高中考试中英语成绩突出,故提前录取其到本校外语专业。宋先生对该著名大学对孩子的肯定及录取行为十分感动,立即按通知书上留的电话与对方联系,并向指定账户转了两万元的入学占位费。直至后期考生被另一所高校录取并在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确认后,宋先生一家才知道之前被骗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醒:按照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建立本单位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并对高校招生信息进行“十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还会实时公开录取工作进程安排和动态。考生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不要向陌生人及无关人员透露个人或家庭信息。考生只需关注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按照公布的工作进程和查询办法,便可查询与本人录取相关的信息,切不可听信非官方信息。




 骗局四:分数不够,花钱就能录取 


 案例:2018年,考生小陈报考某高校,因成绩离该校投档线差10分没有被录取。小陈的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中间人方某。方某自称认识省招办领导,可以花钱将小陈录取到中央部门高校。在小陈父亲送给方某5万元活动费后,方某隔三差五反馈一些所谓“内部消息”,但最终答复称当地招办已经重新投档,但由于学校没计划而办不了。之后,小陈父亲向当地考试院咨询投档工作流程,才知方某所说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实现。


 提醒:每年总会有一些经过包装的所谓人脉广的“能人”活跃在高考期间,重点针对高考成绩不理想或落榜的考生和家长,鼓吹能用钱买到“校长指标”“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点招指标”等。


教育部相关人士提醒,高校招生不仅有“十公开”的要求,还有严格规范的录取程序和监督机制,以及“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想通过“花钱就能上大学”是完全不现实和做不到的。




 骗局五:“野鸡大学”以假乱真 


 案例:2016年2月,美术考生小何参加了一所自称为“中国民族大学”的“本科院校”的美术科目单招考试。高考成绩出来后,小何文化课只考了250多分。按照当地的分数线,她只能报考专科院校。但“中国民族大学”的招生人员却打电话说小何的成绩已经符合要求可以被录取,还发来了学校毕业证书的样本。小何虽然没有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查到该校,但还是心存侥幸地去报到了,缴费后才发现是一所假学校。


 提醒:近年来,总有不法分子使用近似正规高校名称或仿冒正规高校网站混淆视听。还有的使用“中国”“北京”“首都”“华北”“财经”“管理”等热门词汇虚构高校,在网上网下进行招生诈骗。


教育部相关人士提醒,教育部每年都在官方网站公布全国当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通过高考录取的考生按要求报到入学注册后,可在学信网查询学籍。未在名单内的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或虚假学校。考生和家长要认真核实,明辨真假,遇有疑问可与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




 骗局六:培训免试入学,“学历性质”混淆视听 


 案例:小朱的高考分数没有达到当年的一本录取线。正在苦恼之际,他听说有公司有“落榜考生培训班”,通过培训后可以向其他考生一样正常进入大学读书。听到这个好消息,小朱立刻告诉家人并联系了这家公司。对方称只要在北京某大学培训学习后,就可以进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享受普通高考生同等待遇。小朱的家人缴纳了6万元培训费后,小朱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满心欢喜的他来到北京某大学参加入学典礼,才发现自己之前参加的是成人高考培训。发现被骗后小朱立即报警。归案后,被告人交待其虽与高等院校签订了合同,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招生,而是打着“考前培训”的幌子,向家长承诺只要参加培训就能享受与普通高考平等的文凭待遇,以此诈骗46万元。最终,以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被判处9年6个月有期徒刑。


 提醒:虽然高考是进入高校深造的主要渠道,但进入大学学习有多种途径,如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一些不法分子抓住部分落榜考生迫切圆梦的心理,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招生类型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这类补习机构的办学等同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为名,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


录取阶段,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详细了解录取信息,不要轻信他人忽悠,避免落入混淆办学类型欺诈的圈套。



北京法院去年公布的近5年内高招诈骗类案件结果显示,2013年至2017年,北京市法院系统共审结涉高招诈骗案34起,涉及97起犯罪事实,97人被骗,审理被告63名,总案值共计人民币4224.5万元。


2013年至2017年,97起犯罪事实中,涉统招的50起,涉军事院校招生的39起,涉艺术类招生的7起,谎称可以为非京籍考生办理北京准考证的1起。


这些诈骗分子往往通过虚构身份,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北京法院给考生的四点防骗小贴示:


1.不轻信“内部消息”,不轻信“暗箱操作”,不轻信“交钱就能上大学”的承诺。

2.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学会利用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官方网站查验信息的真伪。

3.不轻易交钱、转账。高招诈骗往往围绕“交钱”进行。捂紧钱袋子是防范诈骗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

4.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输入与个人身份及财产相关的信息。




本文转载自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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