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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资本“圈地”泡沫隐现

2015-06-19 张兴军 马意翀 瞭望

■ 工商资本包地热情高涨,但盲目性大,隔行如隔山,致多地农户遭遇“烂尾工程”,扰乱种粮秩序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深入河南多地调研发现,随着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土地流转逐渐告别以前的分散、小块、自发式流转,在速度和规模“双轮驱动”的基础上,流转行为更加规范。
  
  但是,一些工商资本下乡“跑马圈地”成为一道特殊景观,且不少项目都具有流转规模大、投资额度高特点。受逐利性驱动,一些地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投机色彩较重,有的甚至因为盲目上马已经形成“烂尾工程”。在缺乏明细指导规范、农民维权无力的背景下,应警惕泡沫化苗头。

“圈地”“玩票”心态令人忧

  2014年春天,河南一家公司在延津县流转土地400亩。时至今日,这一数字已增至3500亩。而作为企业负责人的张亚玲,其实是新乡市一家酒店的老总,此前并无农业经营的经验。
  
  “酒店每年要采购大量的粮食和蔬菜,为了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一直想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自己的原材料基地。”张亚玲说,“因为以前没搞过农业,我们的流转是借助土地信托模式开展的,而且将来生产的东西完全自用,整体看风险可控。”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类似工商资本下乡“跑马圈地”现象持续升温,相当部分的投资行为显得盲目而冲动,个中隐患令人担忧。
  
  新乡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张纯通介绍,大约从2009年开始,来自房地产、矿业等各路工商资本形成下乡“圈地”热潮。与通常的土地流转种粮相比,这类投资或者定位为高端农业,比如观光旅游或者农业生态园;或者以土地流转为平台,开展全产业链、多元化经营。
  
  “乍一看这些投资财大气粗理念先进,但不少是追捧概念,还有的可能看到国家重视农业,想先把地圈起来混个项目补贴什么的,因为不懂农业经营规律,目前为止挣钱的不多。”张纯通说。
  
  张亚玲告诉本刊记者,从周围的情况看,工商资本包地热呈现两大特点:一是人数多,仅自己认识的就不下10人;二是流转量大,一出手都在2000亩以上,多的达数万亩。
  
  “这些人在别的行业赚快钱习惯了,种地也带着这种思维,比如我认识的不少老板,拿地后一窝蜂去搞观光采摘,想着立马变现;还有的投机心理严重,一上来就整生态农业之类高大上的概念炒作,想复制在房地产行业‘挖个水坑能吹成景观湖’之类的手法,但因为不接地气,80%的都在亏钱。”
  
  除了投机心态外,还有个别工商资本把种地当成了时尚,“有没有回报无所谓,赶的就是一种时髦,要的就是‘玩票’体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介绍,自己认识一位老板,其退休的父亲爱好摄影,为此专门包了2000亩地种油菜,供父亲采风拍照之用。

风险苗头初露

  由于工商资本的盲目炒作,河南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费用一路走高。以延津县为例,年流转费用最高已达1200元/亩,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地价虚高既挤占了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种粮收益;也让那些原本期望赚快钱的老板不堪重负。加上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有的项目甚至难以及时兑付地租,成为“烂尾工程”。
  
  2014年11月,已经进入种麦时节。然而在淮阳县安岭镇农民张浩君的承包地里,大片成熟的红高粱却迟迟未能收割。他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由于年事已高,此前将承包的9亩地全部流转给了淮阳县要发种植专业合作社。
  
  “原来说好一亩地年租金1000元,到现在只给了500元。”张浩君说,“更重要的是,眼看麦播期就要结束了,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收,要是错过了播种,实在可惜!”
  
  合作社负责人王春华介绍,土地流转是和河南三农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合作进行的。包括老张的承包地在内一共流转耕地3690亩,全部种的红高粱。“根据约定,高粱成熟后公司出资收购,合作社拿到钱后再给村民付地租。但眼看高粱都要烂在地里了,位于郑州的公司却人去楼空了。”
  
  本刊记者获悉,仅在安岭镇这一“烂尾工程”涉及农民就达415户,为此当地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经过抢收抢种最终有2400多亩地完成麦播,其余错过农时的地块至今仍空空如也。而对于多数流转农户,土地租金的兑付也迟迟没有下文。
  
  在社旗县庙店村,不少村民也有类似遭遇。第三村民组组长王国旺介绍,本组500多亩耕地已流转的达300多亩,按约定年租金600元/亩。但除了刚流转时拿过一次钱外,第二年就没音了。村民范瑞钦还反映,村里土地流转是强制推行的,当初村干部只说流转给上面的一家公司用于种植花木,但大家至今没见过合同。
  
  张亚玲表示,隔行如隔山。因为盲目性太大,不少老板仓促进来后才发现农业经营的复杂性。“比如要搞高效农业,有的圈了地后做规划才发现,1000亩地先期就得砸进去3000万元,而且因为周期长,啥时能见回头钱还难说。在这种情况下,难免有人打退堂鼓,导致农民成了风险兜底者。”

资本下乡亟待“立规矩”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工商资本下乡“跑马圈地”块头大,来势猛,由此也打破了以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所形成的惯常土地流转生态。加之一些地方招商引资的行政助推,土地流转中“大鱼吃小鱼”现象开始露出苗头。
  
  潢川县魏岗乡一位基层干部介绍,近年来很多在外面挣了钱的老板纷纷回到家乡包地搞农业,有种粮食蔬菜的,也有搞花木苗圃的。随着下乡的资本越来越多,“大流转”和“小流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
  
  “种粮能手、合作社依靠自身能力滚动发展至今,土地流转规模少则几十亩,多则一两百亩。工商资本下来,出手就是成千上万亩,如果‘小流转’的地块被圈到了‘大流转’的地块里,问题自然就来了。”
  
  自2011年起至今,魏岗乡双围孜村种粮大户陈学友流转土地达150亩。因为有专业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夫妇两人经营起来还算轻松。加上在家门口打工,全家年收入可以达到十来万元。
  
  陈学友表示,近年来老板包地现象比较多,而且规模大,有时难免会和类似自己这样的小规模流转户发生矛盾。“我们年龄大了干不了别的,一旦‘大鱼吃小鱼’,家里的收入都成问题。听说别的村有这种情况,但人家不愿意,最后干部只好去面对面协商。”
  
  信阳市委农办副主任廖东民认为,结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经营模式可能是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向,对于工商资本大规模下乡圈地还应保持谨慎,同时应尽快出台更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老板们要算账,一旦包地不赚钱可能就会撂荒,乃至跑路,老百姓自己经营几十上百亩,既保证了收入来源,而且风险可控。”
  
  不少流转土地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出台的两办指导意见特别提出,土地流转应做到适度规模、依法有序。但相关表述更多还是原则性的,尤其是针对工商资本下乡,门槛如何设定不够具体,一定程度也加剧了流转经营中的不确定心态。
  
  淮滨县一面粉加工企业老板王建民说,为了保证安全稳定的粮源,企业2009年开始流转土地,此间既想花钱改善田间基础设施,又担心政策随时有变化。“如果立了规矩,有了预期,也就不会这么纠结了。”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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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下谁在种粮

  产粮大省河南土地流转势头强劲。省农业厅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河南土地流转总面积339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34.8%
  
  从流转结构来看,一份2011年至2013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其中农户流转面积的年增长率从25%下降到16%,而包括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主体的增长率则保持在40%以上。
  
  一家一户的农田,规模化以后,河南种粮形势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种粮主体出现新模式
  2014年4月至7月,河南省人大就土地流转问题组织专题调研,这份在18个省辖市40个县(市、区)的600个农户中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
  
  当前河南土地流转的面积快速增加。600个农户中,有379个家庭承包地进行了流转,占被调查农户的63.2%,2010年至2014年4年间土地流转面积占比增加了近60%;
  
  从土地流转期限看多属中长期,其中5年以下的有128户,5年到10年的是114户,10年以上的是137户,分别占33.8%、30.1%和36.1%;
  
  从土地流转的对象看,合计有268户占70.7%的农户流转给了土地经营大户,流转给一般农户的不足三成;
  
  在土地流转费用方面,接近七成的土地流转农户每年获得的土地流转金都在500元/亩以上。
  
  在此背景下,种粮这件事正在发生着“化学变化”。
  
  2014年8月,卫辉市7家农民合作社与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对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目前联合社共有土地3万余亩,其中流转6632亩,托管17190亩,剩下的则是订单农业。据悉,该面粉企业年加工小麦30万吨,届时将参照市场粮价就高不就低,对联合社的粮食全部回收。
  
  联合社理事长程纪华告诉记者,“现在的联合社里,有搞种植的、农机服务的,还有测土配方施肥的,以前各自为战都有不少‘短板’,联合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小舢板就变成了大帆船。
  
  “公司主要加工强筋面包粉,农户分散种植的强筋小麦虽然量大,但是标准达不到要求。现在这种对接,安全、稳定、标准化的粮源就有了保障。”上述企业负责人原辉说。
  
  新乡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景水表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是好事也是趋势,但受各种条件制约,纯粮化的土地流转成本高、产出低,“组建联合社后,龙头企业的加入,解决了合作社的资金和产品销路问题。更重要的是,田间与车间的对接,提升了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可以说,各种资源要素在土地流转的带动下整合重组,产生了‘化学反应’。”
  
  类似“化学反应”,还体现在一些地方探索出的土地流转信托模式上。
  
  2014年6月,淮滨县亿丰农民合作社与郑州一家信托公司签约,完成信阳市首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合作社理事长李照锋介绍,几年来合作社先后流转经营1300多亩地,随着各种投入逐渐加大,资金瓶颈愈发凸显,想继续扩大规模已经拿不出钱了。
  
  “按照新的模式,由信托公司付了租金,从村里把1000亩地流转过来,然后交给合作社种植,双方按比例结算收益。这样一方面少了投入资金的制约,另一方面合作社还能实现滚动发展。”李照锋说。
  
  同样以信托模式流转了3500亩地的河南大豫大美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亚玲表示,因为信托公司的加入,转包农民、经营主体和信托公司形成了牢固的“三角关系”。既有效降低了因经营不善农民拿不到地租的风险,也化解了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难题,或将对未来土地流转产生催化剂效果。

行政“垒大户”不得不走回头路

  记者采访发现,在土地流转总体规范有序的态势下,局部地区行政推动导致的过热现象出现“后遗症”
  
  延津县土地流转达38.9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8.5%。然而在当地官方的“流转经验”介绍中,除了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要对大面积流转土地的有关主体进行奖励与扶持,还特别强调,“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列入了各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某地市有关领导私下告诉记者,此前当地也出现过靠行政力量强推的做法,单个主体流转规模动辄上万亩。几年下来虚火开始消退,不得不走“回头路”。尽管如此目前全市土地流转比例仍远超全省平均水平,以至于上报数据时不得不先内部压缩一下。
  
  “有个乡为了搞土地流转,曾经按领导要求把七八家合作社、粮油企业撮合到一起,一次性流转面积达1.8万亩。时间不长,这些经营主体又分散开来各干各的。土地流转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而依靠行政命令‘垒大户’形成的是一个松散结构,用一个松散的主体去做一件实在的事情,结果可想而知。”该领导说。

六成土地经营大户非粮化

  此外,随着土地流转进入“新常态”,备受关注的“非粮化”现象也有微妙变化。根据河南省农业厅统计,全省流转的土地中65.4%用于种粮。上述河南省人大的专题调研则显示,所调查农户流转的土地中,用于种粮食的占60%。两者比例大体相当。但专题调研同时发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土地经营大户的‘非粮’比例从2010年的43.7%快速上升至目前的60%,更有个别地方耕地流转给大户后几乎没有一个是用来种粮的。”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忠臣表示,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此间政府一要搞好服务,二要做好监督,脱离实际强行垒大户,或者放任经营主体的农地“非粮化”行为,都是要不得的。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34.8%的土地流转比例数据,以及上述河南省人大的专题调研数据,超过70%的农地流转给了土地经营大户,那么,河南的非粮化土地面积达到15%左右,这对粮食生产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值得关注。LW


刊于《瞭望》2015年第24期


瞭望 OutlookWeekly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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