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未来五年五大重点
十八大以来,改革重启与市场作用的增强是我国区域经济运行的基本背景。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新一届中央政府逐渐形成新的区域发展思路,提出了环渤海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新丝路经济带等重点发展区域,强调东北和西南作为大的战略纵深区的发展问题和西北地区的发展潜力问题。
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由此不断走向深化、细化和实化,呈现出四方面新特征:
一是从强调全国一盘棋和实施大一统的指导政策,转变为“四大板块”的战略思路与指导政策;
二是区域政策逐渐细化,以“四大板块”战略为基础,运用区域规划打造了一批跨省区、跨流域、跨行政区的经济区和经济带;
三是扶贫政策更加精准化,专门制定11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攻坚规划;
四是对一些条件优越的地区,围绕推动改革开放重大任务进行试点、试验和示范,打造一批特殊功能区。
这个背景,对未来的区域发展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十三五”区域发展的趋势看,至少应把握好五大重点:
完善区域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区域政策体系,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理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体制,关键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扫清要素壁垒建立统一大市场,促进人口、资源、产业等跨区域自由流动。
二是强化区域政策落地实施,构建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
加强区域政策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开展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与监督检查。在已有区域规划基础上,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等若干重大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构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工作,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三是缩小政策单元,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
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为原则,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在准确把握国家战略方向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构建差别化、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体系。
建立多层次区域空间体系
建立“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经济区”区域空间体系,逐渐形成以“城市群发展为核心、发展轴打造为引导、经济区合作为重点”的国土开发空间组织模式,实现点、线、面的耦合,达到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的目的。
其一,强化城市群的主体形态作用,建立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
一是优化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城市群聚集效率。
从城市群内部来看,中心城市要以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高能级产业为主导,其他中小城市发展配套制造业和专业化、差异化服务业为主体,形成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
二是差别化定位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群。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培育发展中西部城市群,引导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有序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兼顾中部地区重要粮食主产区的任务和西部地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其二,加快经济带建设速度,培育新的区域发展战略支点。
一是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
依托长江经济带的四大战略定位,最终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构造东西延伸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转型升级新的支撑带;
二是拓展丝绸之路,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
未来西部大开发将结合中央高层提出的新丝绸之路概念,迎来经济发展“升级版”向西开发开放的机遇;
三是提升渤海湾,建设环渤海经济带。
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一市场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域间对接。加快区域合作步伐,构建区域合作发展的协调机制;
四是借势自贸区,培育新的经济带。
包括东南沿海经济带、珠江经济带、东北中部经济带、黄河经济带、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城经济带,使我国经济发展南北延伸的发展态势向东西延伸的发展态势转变。
其三,促进新型经济区的形成和发展,形成全面区域开发新格局。
未来我国的空间组织结构将逐步向以若干城市群为核心的经济区方向演变。目前,我国经济带与城市群和经济区正在相互耦合,未来以城市群为核心,将形成东北、泛渤海、泛长三角、海峡、泛珠三角五大经济区。
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
按照“分别对待,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县域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城镇化和“精准扶贫”为抓手,以自然资源开发为基础,侧重人力资源培育,注重发展能力提升。
结合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思路,实现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有效对接,建立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体化综合扶贫体系。
积极调动民间组织的作用,引进各种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最终实现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相联动,“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带动区域发展”的目标。
推动陆海统筹战略
统筹陆海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综合开发水平。
一是统筹管理沿海土地与海域资源。
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积极探索沿海土地利用与围填海统筹管理的机制与途径,切实提高土地、海域开发利用效率;高度重视海域围填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避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科学确定围填海的规模和时序。
二是统筹利用沿海淡水资源和淡化海水资源。
注重调整传统水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对海水淡化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支持。抓紧制定海水淡化产业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规划体系。鼓励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水源结构,重点在北方沿海城市推进海水淡化产业。
三是统筹开发陆海资源能源。
加快核心开发技术攻关,切实加大对深海油气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和国际海底区域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探、采掘和产业化开发力度,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
推进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其一,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引导,推动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一是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促进沿海中心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大内陆中心城市开发开放力度,完善区域性重要节点城市,适当疏散特大城市功能;
二是加快中小城市发展速度。
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提升质量,增加数量;
三是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
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
其二,加强城镇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入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机制,通过BOT、TOT、BT等融资模式,积极利用民间资本或外资;
二是盘活城区存量土地,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逐步建立城乡挂钩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适度放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和交易市场,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三是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其三,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完善相应的体制与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扭转长期以来区域开发秩序混乱、区域生态环境日趋严峻的现象。■
刊于《瞭望》2015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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