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 | 十三五,要补齐民生短板
■ 这些民生短板,包括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
当前,正值“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通过一系列的重要会议、座谈、调研等方式,对我国在“十三五”期间需要取得“明显突破”的十大领域进行了明确的部署,其中之一就是民生领域。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中央对未来民生领域的重大谋划和布局。
让人民拥有幸福的生活,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毫无疑问是“十三五”期间亟需补齐的“短板”。
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国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应着重从以下一些方面入手。
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通过不断扩大投入,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孩子、每个公民都享有公平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以此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加大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因材施教、鼓励创新、张扬个性、全面发展的宽松环境和自由氛围;改变应试教育体制,注重国民素质教育特别是科学素养的培养,鼓励创新型人才成长,激发其创新激情;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努力培养好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释放就业潜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宏观调控要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有针对性的财税、金融政策,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提高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就业创造能力强的服务业,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不断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让人力资源结构跟产业结构的调整匹配起来,更好地实现人力资源供需对接;重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工作,鼓励全社会特别是青年一代勇于创业;注重发挥小微企业作用,通过更大力度减税让利激发其发展壮大的活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坚持“调高、扩中、保底”的改革思路,以市场为主导规范初次分配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再分配体系,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争取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使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做强做大做活资本市场,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释放扩大消费的财富效应;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按照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工资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低保等保障标准及其政策的受益面,不断完善和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竭尽全力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坚决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方向,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尽快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逐步放开医疗服务收费定价权,破除以药补医、药价虚高现象,形成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努力减轻群众负担。
高度重视各类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网。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先要有效解决社会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此,必须强化安全第一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筑实、筑牢、筑高、筑密各类保护生命安全的围栏,将保障社会安全的红线划得更加粗壮、鲜红、醒目,减轻天灾,杜绝人祸,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展望即将到来的“十三五”,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必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好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和群体之间的差距,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特别是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显著提升,保障人民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LW
刊于《瞭望》2015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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