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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滴滴优步合并/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谈网约车新规

2016-08-02 瞭望

互联网行业更易形成寡头垄断态势

◆ 网约车还没完全与行业监管接轨,这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 商务部: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必须申报

◆ 网约车和巡游车要实施错位经营;网约车乘车安全由平台担责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网约车市场的两大平台宣布合并,补贴会不会减少,打车价格会不会提高?会不会造成行业垄断?是否会催生“寡头经济”?

  

补贴会不会减少,价格会不会提高?

  

  补贴会不会减少?滴滴出行公关负责人叶耘告诉新华社记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针对乘客的红包补贴和司机的奖励将继续发放。

  

  价格会不会提高?滴滴方面认为,此次并购对目前网约车的市场价格很难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中国市场有近8亿城市人口,滴滴的渗透率仅为1%左右,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补贴是吸引用户的方式之一,短期内会有直观效果,不会轻言放弃。

  

  但不少网民表示了对价格可能提高的担忧。“9公里以内用Uber,9至16公里用滴滴,16公里以上用易到。”这曾被不少网民认为是很好的“打车公式”。网民“拉斯特咸鱼”说,这个“公式”很好地体现了市场竞争带给消费者的好处,今后可能不再适用。

  

  网民“风雪一健”说,滴滴与优步有不少共同的投资人,这可能是合并的“幕后推手”,补贴降低应是“题中应有之意”。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持续很长时间的补贴大战,给两家公司的资金造成了巨大压力,重要原因之一是补贴成本过高。可以想见,合并很可能会使补贴降低。

  

  也有专家认为,价格不会有太大起伏。首汽约车CEO魏东指出,价格是市场行为,一个平台的服务和价格如何,消费者会“用脚投票”。

  

  “总体上来说,网约车价格不会有太大浮动。”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说,目前网约车价格基本上是市场定价,补贴力度减少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未来,价格竞争会转为服务竞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创造品牌效应。

  

合并会不会造成垄断?业内人士怎么看?

  

  滴滴与优步合并会不会造成垄断?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集中之前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 一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 二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滴滴出行对此回应: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但不少网民和专家对两家“巨无霸”合并实际造成的市场影响表示担忧。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伟强指出,两家企业合并后,市场份额可能占到90%以上,形成事实上的垄断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垄断和寡头会削减竞争水平,垄断者也会通过人为方式维持高价,以获得高额利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这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有一些业内人士持不同观点。魏东指出,因为首汽约车、神州专车等平台的存在,垄断很难形成网约车新政策发布后,市场将受到地方监管的宽度和范围的影响。首汽约车等拥有线下车辆的平台优势将逐步显现,首汽约车有信心靠自己的服务能力获得合理的市场份额。

  

  网民“尹生”认为,滴滴与优步的合并影响“复杂”。网约车新政策可能会使更多轿车和司机加入到平台,增加滴滴的车辆供给,从而可能会提高滴滴在与司机博弈中的议价能力。但同时,增加的供给又让那些拥有用户流量的平台也有机会“分一杯羹”,比如地图、餐饮等本地生活服务滴滴有机会建立起这种合作模式,也可能让自己被“工具化”,存在被这些细分平台掌握入口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看,作为交通行业的一个颠覆者的滴滴才刚刚开始。”

  

合并是否催生“寡头经济”?

  

  滴滴优步宣布合并,不免让人心生疑问:是否会催生“寡头经济”?

  

  首先,相较于传统行业,互联网行业更易形成寡头垄断态势

  

  其次,网约车行业基于互联网,其发展态势或许会走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老路”。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O2O部助理分析师张婧指出,滴滴与优步的合并,类似于携程网与去哪儿网的合并,是互联网企业在“烧钱”竞争到一定程度后的“休战”与整合。

  

  再次,从国内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态势来看,BAT等互联网巨头也兼具投资人的角色。一些有潜力的创业企业投资人退出,互联网巨头企业就会“接盘”。

  

  最后创业企业的融资可能将不仅是为寻找风险投资、而是“站队”。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指出,创业企业选择“投靠”带有资本性质的互联网企业,这也可能会成为我国互联网经济创业的独特现象

  

  也有观点认为,合并不一定是行业发展的一剂“良药”。网民“尹生”认为,新滴滴不能仅仅通过合并解决一切问题,必须回归到一些基本而拥有持久影响力的指标上来:比如用户体验的提高,车辆、司机的调度效率,每个用户、司机为滴滴创造收入和利润的能力等。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对于互联网行业垄断,总体的原则是不反对垄断的地位,但应该反对垄断的行为。不能把传统法律直接搬到网络环境下,也不能认为网络环境完全不适用反垄断法。两种情况都需要避免简单适用。

  

  程世东指出,目前网约车还没有完全与行业监管接轨,没有一个权威准确的统计数据。这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应该保护消费者权益。

  

  南京卓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浩说,合并应是两家优点的联和,能够实现“1+1>2”的效果。以前传统出租车行业饱受诟病的一点就是全年无休,现在进入网约车时代,要通过优化奖励措施来提高司机的积极性


来源/新华社

记者/丁静 杨绍功 周竟 阳娜

原题为《滴滴优步合并三大焦点:补贴会少吗,价格会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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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的经营者集中申报


  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是否面临监管审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对此,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8月2日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都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兼并。”


  沈丹阳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去年滴滴和快的合并时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但沈丹阳强调,“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得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


裴昱/中国经营报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谈网约车新规“有争议”如何变“挺满意”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后,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新规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起草两年终出台,经过了怎样的修改完善?出租车网约车如何双赢?网约车乘车安全谁来保障……8月1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我们一起听听他的说法。


👉征求意见稿是怎样修改的?

开门立法,广纳民意,多处修改

  

  去年10月10日到11月9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和国家法制办网站同步将《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一个月的时间里,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比如针对网约车平台的管理方式、网约车车辆的性质以及报废的标准等一些问题,民众关注度特别高,争议也比较大。我们搜集了10个方面6000多条意见和建议。”刘小明说。

  

  从征求意见稿的争议大到如今新规的满意度提升,这些意见和建议是如何在正式版的法规中体现的呢?

  

  刘小明介绍,与《指导意见》相比,《暂行办法》的修改比较多

  • 一是网约车的车辆登记性质,调整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了网约车确实是出租汽车的性质,也反映了新业态的特征。

  • 二是关于网约车车辆的报废标准的修改,给了网约车一个更宽松的空间。

  • 三是明确可以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更加适应网约车灵活用工的特点。

  • 四是优化许可的程序,修改后实施“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 五是从四个方面对信息安全进行了规定。

  

  “除了以上五个主要方面,大家在比较的过程中也会发现,在网约车标识、计程计时方式、促销奖励方案提前公告、租价机制等方面都做了调整,调整的过程中有宽有严,原则就是更加适合于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体现以乘客为本,体现鼓励创新和管住底线。”刘小明补充道,“目前网上有很多网民,包括很多专家也非常细心,把两个文件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做了一个比较,比较之后确确实实感觉到我们这次是真听意见,而且这些意见的修改都经过了充分的论证,政府确确实实是在开门立法、广纳民意,集中大家的智慧。”

  

👉出租车网约车如何双赢?

力促公平,错位经营,各方利好

  

  改革的公平性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有网友提出,之前不少出租车司机花了十几万乃至几十万购买出租车永久经营权,现在网约车合法化,出租车会贬值,出租车司机损失太多了。

  

  刘小明回应说,“其实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巡游车将来怎么发展,二是怎么和网约车进行平等的竞争。”

  

  在巡游车如何发展方面,刘小明认为,巡游车司机非常讲大局,也确实感觉到原来巡游车在服务上面有不足的地方,也看到了网约车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地方,得到社会的认可。

  

  就平等竞争而言,刘小明介绍,对网约车进行规范管理是公平的基础。车辆以及人员的准入、平台的准入、价格机制、报废、税费缴纳等等方面都要规范,网约车不能野蛮生长,如果没有这些规范,对于巡游车来说就将是巨大的冲击。

  

  此外,明确在新老业态当中,网约车和巡游车要实施错位经营,也是力促公平,希望二者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两者必须公平竞争,用服务赢得老百姓,赢得各自的发展。当然各地政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得充分平衡好利益关系。”刘小明说。

  

  此外,刘小明介绍,此次改革有利于降低驾驶员负担,从四个方面减少份子钱:  

  • 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车的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而且不得改变经营的主体。“原来有些城市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达到50万元、60万元甚至100万元,平摊到份子钱就是很大一块。改革后拿掉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份子钱。”他说。

  • 二是规范承包经营方式。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必须要取得个体从业者资格,直接从事工作,避免中间转包。

  • 三是建立份子钱的集体协商机制,即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工会组织代表驾驶员进行平等协商,政府参与其中进行平衡,更多保护驾驶员的权益,同时也保护企业的权益。

  • 四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经营模式,“比如明确一单中,哪些企业拿,哪些应该驾驶员留下。”刘小明举例说。

  

  “希望两个文件的出台,对于乘客、网约车驾驶员、巡游车驾驶员都是利好。”刘小明说。

  

👉网约车乘车安全谁来保障?

平台担责,守住底线,加强监管

  

  出行,最基本要求在于安全。近年来,网约车在方便了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安全风险,这也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作为交通运输服务的底线要求,这是不能逾越的红线。”据刘小明介绍,为此《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加强事前准入把关。通过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认定,对安全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事前把关,把住入口,防止明显不适宜从事客运服务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事中事后运营监管。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其技术优势,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营运过程安全和服务管理;同时各地要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监管。

  

  加强社会信用评价。通过建设经营者及驾驶员信用体系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等方式,保障乘客知情权及选择权,利用社会监督手段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

  

  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网约车原来没有规范,乘客安全性得不到保证,发生纠纷后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刘小明表示,明确平台企业为承运人后,可以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一旦发生事故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记者/刘志强 胡雅婷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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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  OutlookWeekly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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