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干部“隐秘聚会”
◆ “隐秘聚会”成一些干部的权力沦陷之地
◆ 对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干部应自觉回避
◆ 还需从制度执行上继续发力
中秋国庆期间,中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
9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显要位置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接受广大网友通过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举报栏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严厉批评了不合规矩的“隐秘聚会”现象:“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个同乡会、同学会,一段时间聚一下,黄埔一期二期三期的这么论,看着好像漫无目的,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互通款曲,这就不符合规矩了。”
习近平还提出明确要求,“这种聚会最好不要搞,这种饭最好不要吃”,“小圈子里的人”终究会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
在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看来,如果领导干部的忙闲与筵席的聚散“同频共振”,这样的饭局就会异化为一个扑朔迷离、波诡云谲的“局”。在此“局”中,上下级关系、政商关系就会变得很危险。
权力沦陷之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正风肃纪重拳出击。重压之下,仍有人顶风违纪,举办所谓由个人出钱、与“公”不搭界的上下级间聚会,由“明吃”转为“暗吃”,由“吃公”转为“吃私”……
2015年8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江苏省委原常委赵少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中的一个情节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容其子开设私人会所,并多次在私人会所宴请有关领导干部。
此前的2014年10月11日,赵少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40后”赵少麟是在退居二线8年后被查的,也是继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之后,十八大以来江苏省第二位被调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
赵少麟父子利用私人会所,大肆组织“隐秘聚会”,拉拢腐蚀、罗织关系,培植人脉、打通关节,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被拉下水。
近年来,因参与“隐秘聚会”被处理的领导干部中不乏位高权重者。2013年12月16日,中央纪委作风建设专题片中曝光了黑龙江原副省级领导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的典型案件。随后,经中央纪委直接查办,付晓光被免去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留党察看一年。
像这样公款豪饮喝死人的案例虽然较为极端,但现实中,热衷各种饭局确实已成为某些领导干部的一种“生活习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透露,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多次出入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接受党政干部、国企老总、私企老板的宴请。在中央纪委对其宣布立案调查决定的当天,他的手机信息显示,当天有两场饭局,中午晚上各一次;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他还到会所大吃大喝。
尽管中央下大力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但在近两年中央纪委及地方纪委通报中,还经常出现领导干部“多次出入私人会所”的表述。而事实上,“隐秘聚会”已成为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沦陷之地。
“吃的是饭,赴的是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饭局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沈友军副教授接受瞭望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人的饭局往往不在于吃饭,而在于排场。被宴请者从宴请地点的档次、宴席桌上的菜品上,也能感受到宴请方的‘诚意’,从而迅速拉近情感距离。”
在沈友军看来,饭局是有“等级”的。饭局越是高档,能够有资格入席的人越是有“分量”。饭局上很讲究尊卑,这主要体现在席位的安排上。饭局文化,本质就是变异的阶层文化、官僚文化。”
那么,隐秘饭局危害有多大?在中央对吕锡文、周本顺、何家成、谷春立、王敏、万庆良等多名中管干部的处分决定中,均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的情节,其贻害之巨,可见一斑。
从以往案例来看,“隐秘聚会”和“私人会所”往往关联紧密。隐蔽与私密,是二者的共同特性。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贯彻、纠正“四风”高压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少数领导干部更加在意活动的私密性,逐渐把“小圈子”吃喝交际转入会所。
“一般来说,会所消费水平都比较高。如果仅凭党员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很难消费得起。但领导干部为何依然能够频频在这些场所现身呢?答案不言自明,要么是公款买单,要么是私人老板拿钱。”鲁照旺说。
“在‘隐秘聚会’中,组织者‘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以聚会为幌子,希望在推杯换盏中增进感情、拉近关系,以求日后彼此照应。”鲁照旺说,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被动而为”,“隐秘聚会”都破坏了正常的关系,违背了应有的处事原则,为不正之风转入地下提供了空间和土壤。
划定“纪律红线”
近几年,中央剑指领导干部“隐秘聚会”,尤其是节假日,更是每一个节点都坚守,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
2013年12月22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央纪委就曾联合发出通知,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对“私人会所”“隐秘聚会”做出了相关禁止性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于党员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条例》第八十七条明令禁止,并要求党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在《条例》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到“隐秘聚会”,但已对相关行为划定了“纪律红线”。比如,党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可见,上述禁止性规定与六次全会点出的“隐秘聚会”存在诸多关联。比如,部分违规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联谊会,往往以组织公开或是隐秘聚会等形式,借机编织“关系网”;有的“隐秘聚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的“隐秘聚会”可能由一些单位或企业“公款买单”。
《条例》实施后,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隐秘聚会”更是加大查处力度。比如,2016年2月18日,北京市纪委发布十一届五次全会报告提出,2016年将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将严查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
再比如,安徽省更是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大数据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实时对隐秘聚会等“四风”方面的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强化制度执行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严查干部“隐秘聚会”,既是整治“四风”隐身衣的现实举措,也是纯洁党内政治生态的长久之功。
从现实情况来看,身为中国社会关系网中的领导干部,免不了会接到一些饭局邀请。但领导干部在接到饭局邀请后,不宜匆忙答应,有必要先问清楚“谁买单”、“和谁吃”、“在哪吃”,再根据答案做出自己的选择。对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应当随机应变,最好自觉回避。
除了领导干部自律外,还需要从制度执行上继续发力,才能让领导干部对进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有所忌惮。
首先,紧盯“关键少数”。在鲁照旺看来,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作风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抓好纪律规定的执行,要紧盯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此类违纪行为,切实形成威慑。
其次,激活群众监督力量。“查处隐秘聚会,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进一步畅通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监督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借助这些新技术平台,举报顶风违纪者。”鲁照旺说,只要群众监督无所不在,“隐秘聚会”就将会无处隐身。
第三,强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定期通报曝光违纪问题,尤其是在年节假期等关节点,更要综合运用多种通报曝光形式,强化提醒警示。”沈友军举例说,比如以专题通报形式集中曝光典型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问题,释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让党员领导干部收敛、知止。
第四,让监督执纪切实落地。“对组织‘隐秘聚会’的,有必要一律从严查处。”沈友军认为,对“参加聚会的”,除党纪政纪处分,还应让本人在组织生活会上检讨,红红脸、出出汗,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功效。“这也有利于形成氛围,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大多数干部。”LW
刊于《瞭望》2016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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