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调研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绝非“吃光分净”“一股了之”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本条微信四篇文章对此进行详解
◆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绝非“吃光分净”“一股了之”》
一些地区“吃光分净”“一股了之”思想蔓延,土地确权中以前搁置的“硬骨头”制约改革推进
◆ 《改革推进“缺规短尺”》
农村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成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矛盾主要焦点
◆ 《扶持龙头农企迈过三道坎》
补贴不断增多,但却存在种类繁杂、多头管理等问题;一些地方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操作不透明,企业不知有哪些补贴项目,更不知如何申请
◆ 《“壮大集体经济”一线改革观察》
改革试点中,四点经验在未来的推广中值得借鉴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绝非“吃光分净”“一股了之”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管建涛 林超 宋晓东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走访闽、黑、豫等省多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地区发现,金融服务不配套、集体经济发展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改革见效。同时,一些地区“吃光分净”“一股了之”等思想蔓延,土地确权中搁置的“硬骨头”制约着改革广泛推进。部分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从干群认识、金融配套、集体经济、政经分离等多方面下功夫,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见实效。
多重问题制约试点见成效
一些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里资源、资产的经营问题逐渐凸显。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福建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副调研员罗良标说,原来集体组织经营活动不收税,但改革后身份变化,需要在工商登记,税率最高超过50%。这打击了新经济组织登记的积极性,“要用工业企业税收政策去要求集体经济,那集体经济很难壮大,农民在改革中获得的红利也会削减”。
相比集体收益,农民对个人产权、股权的“变现”更关心。“一些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仍有困难,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利。”河南省濮阳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科长王庆国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现在股权抵押贷款在各地已经出现,但总体来看,比例非常小,一些金融机构推进相对缓慢,农村金融服务无法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需求相配套。
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29个试点县之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程金泉说,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改革包括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抵押、担保等六权,有股权证后,按道理说可以享受这六项权利。但目前只做到前四项,“抵押和担保这两项,银行方面有限制,还没完全落实”。
土地确权时搁置的“硬骨头”直接影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王庆国举例说,土地确权时,一些地 34 43055 34 14939 0 0 3673 0 0:00:11 0:00:04 0:00:07 3674无法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较难解决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被搁置。这些以前搁置的问题在清产核资中又暴露出来,影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
这种权属纷争,在同时存在森工、农垦、地方县市等多个行政体系的黑龙江省格外明显。《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不少县份存在与农垦或森工系统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一位干部举例,比如某个地方,先有农民耕地,后规划成林场。“农民实际种植几十年,你要当林地就比较难办。土地确权时这些‘硬骨头’被搁置下来,现在清产核资就没法再搁置了。”
一些基层干群认识上仍有差距,导致改革动力不足。在农业大省黑龙江、河南等地,这种制约格外明显。东北一地级市农委负责人介绍,一些村的机动地等资源都被发包到本轮承包期结束,村里可转化收益的有效资源不多,因为现在看不到收益,所以很多农民对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性不高。
警惕改革潜在风险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改革中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和不良倾向,需要警惕。
一是警惕“吃光分净”“一股了之”等思想蔓延。本刊记者在黑龙江、河南、福建等省部分试点区调查发现,一些地区在股权划定时缺少对集体股必要性的认识。有的农民说,既然是要为个人确定股权,就都分清楚,要“吃光分净”。不少地方干部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背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旨,“即便顺利改了,也会影响后续发展”。
二是警惕人地矛盾等问题在清产核资中集中爆发。为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东北一些省份已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东北某产粮大县一位经管系统干部说,随着清产核资陆续展开,原有不规范合同浮出水面,这些矛盾随之集中出现。这位干部举例说,有的村20亩地一年100块钱就发包出去了,但时过境迁,很难查清楚。这些土地问题容易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新难题。
三是警惕基层组织领导力被弱化。东北某县一位村干部介绍,当地大多数村经济基础薄弱,基本靠上级转移支付和发包村里机动地过日子。每年村里开支不少,除了村干部工资,还有村里环境整治,有时光清雪一项一年就得两万多元。改革后,很多有了股权的农民都在外打工,可能不会同意村里的一些开支,村委会办公和维护村里日常发展的经费存在无法保障的隐忧。
这种情况在负债村更突出。福建省闽侯县农业局局长吴家钿等人担心,随着改革推进,“政经分离”之后,村里没钱了,社(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有钱了。如果两套人马,村里不多的人才都会往“社”里去,以后“社长更牛,村主任没有人当”。
多措并举扫清改革障碍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中、后面临的制约和风险,一些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
加强思想动员和组织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进而带动农民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些地方干部认为,要对没有村积累,且无法马上获得股权分红等的农村基层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认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不仅仅是为了分权、分红”。
及时啃下土地确权中的“硬骨头”,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障。农业部宣布,预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黑龙江省绥棱县、方正县一些干部建议,及时排解农村清产核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减轻并减少人地矛盾等新的不稳定因素。加快解决土地确权时遗留下来的搁置问题,扫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匹配。王庆国等地方干部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搭建平台,由政府信用或相关资金做担保,撬动金融杠杆,推动经营权、股权利用,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参与改革。
加快出台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通过优惠的税费政策等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闽侯县上街镇副镇长郑龙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特殊法人,适应的税费条款要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LW
改革推进“缺规短尺”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宋晓东 管建涛 林超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河南、福建、黑龙江等地采访了解到,农村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成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矛盾主要焦点。相关专家表示,集体产权改革涉及面广、历史跨度长,各地情况复杂,加之缺少完善的法律政策规范,导致不少地区在改革推进中遭遇困境。
基层干部和专家呼吁,尽快出台具体指导意见为改革推进提供制度规范,强化集体产权的动态管理,加大对集体经济帮扶,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振兴。
成员身份认定难成最大短板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区域间发展的不均衡,各地人口流动加速,对农村人口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程金泉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目前农村人口流动频繁,还出现一些特殊的群体,如出嫁的女性户口没移走,入赘女婿户口迁入,此外还有抱养人员、判刑人员等等,他们是不是应当拥有股权,是否应和普通村民拥有同等的股权待遇,成为争议最大的问题。
闽侯县从2015年下半年启动了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在上街镇和甘蔗街道2个试点地区总结出了24种情况,但仍没能实现所有情况全覆盖,新的问题层出不穷。
缺乏完善的法律政策支撑,成为掣肘改革推进的一大难题。据了解,目前针对集体成员身份的认定,国家没有出台统一规定,只给出了相关指导意见,河南、黑龙江等地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位,制定了原则性的意见,但由于缺乏法律支撑,不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抱有担心。河南省台前县清水河乡东孟楼村村支书孟庆华说,确权、身份认定这些都和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联系,虽然决策都经过村民代表委员会通过,但一些村民有意见,我们还是“心里没底”。
河南省濮阳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科长王庆国说,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比较大,“证地不符”的情况也经常发生,一些村民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和农户承包证书上的地块不一致,一些农户可能存在对集体荒地进行私自开垦的情况,但是由于缺少完善的法律政策支撑,导致一些确权、清产等行为没有具体章程可遵循,也给一些借改革之机牟利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改革的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兴安满族镇永兴村村支书贾海涛说,股权改革后对管理要求提升了,过去“看家望门”的老干部“管不明白”了,亟需一批懂现代化金融知识的年轻基层干部。河南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反映,有的村民听说分股就理解成为“分钱”,不支持发展集体经济,一味要求“吃光分净”,影响改革发展进程。
民主决策推动改革平稳运行
河南农业大学经济学教授刘旗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历史跨度大,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末期,这些年来集体资产的存量、增量,包括人员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没有完善的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资产变动、人员增减是一个难题。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各地在尊重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村民代表委员会民主决策,细化标准,因地制宜出台了相关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平稳运行。
厦门市蔡塘社区有5个小组、2个自然村,共有人口1300多人、土地1800亩左右。2003年,随着村改社区,蔡塘社区开始进行改制,并在2004年施行了股份剥离。蔡塘社区原书记曾敬礼介绍,2006年集体股份确权是以1984年分到土地的人口来认定股权。为了顺利推进改革,蔡塘社区首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细化了标准:分到土地的人、到2006年底还在世的,每人3股;娶进来的媳妇、新生育的孩子,每人两股;分到土地的、现在已嫁出但户口仍在蔡塘的,每人1.5股;分到土地但已过世的,每人1股。
为了确保改革公平公正不侵害农民利益,濮阳市华龙区马呼村在改革启动前,组织召开了股东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股东代表大会代表20人,还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产生了马呼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5人和监事会3人,严格代表全体村民股东监督改革进程。马呼村党支部书记郭来增说,一些老百姓担心改革会侵害自己的利益,担心“黑箱运作”,现在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模式,改革公开、透明,尊重群众意愿,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
激发乡村经济内生活力
不少专家和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激活农业农村资产,激发“三农”新活力,未来改革应在完善法律政策的同时,强化资产股权的动态管理。
刘旗等专家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应该是封闭的,股权不应该是固化的,应允许随着人员的流动,实现动态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建立成员的进入、退出机制,将成员资格的放弃与产权的有偿退出、成员资格的获取与产权的购买相结合,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不少基层干部指出,农村集体经济与企业市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集体产权改革后可能面临经营难题。面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说,农村集体经济起步阶段面临着贷款难、竞争力弱等问题,国家应当给予一定扶持优惠政策,帮助集体经济迅速成长。
针对一些“空壳村”“负债村”经济基础薄弱、群众改革意识不强等问题,基层干部建议,尽快做好身份认定、产权股权划分等前期工作,为集体产权改革奠定基础,同时可将发展集体经济与扶贫、党建等工作相结合,培育改革内生动力。LW
扶持龙头农企迈过三道坎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姜刚 郭强 郭翔
活跃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因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接农户,在振兴乡村和促农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期在江西、安徽、吉林等农业大省采访了解到,各地龙头农企主动践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新型业态,优化结构布局,在自身实力壮大的同时带农惠农成效进一步彰显。
但是,农业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仍旧面临三道坎:融资瓶颈、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双弱”、部分优惠扶持政策难“落地”。
如何破解这三道坎,成为龙头农企发展壮大发挥引领效应的关键。
“龙头”带动致富增收
今年50多岁的凌继河是江西省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这是一家以水稻种植为主业、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万多亩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了3300多户农民增收。去年,凌继河又投资兴建了年加工能力10万吨的大米精加工厂。今年上半年,他的优质大米体验店——九米空间正式开业,短短10多天时间的销售额就达18万元。
“和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种田不同,我们作为农业龙头企业,能够更好与市场对接,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凌继河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凌继河加工的主要是优质米,有自己的品牌、包装和门店。在他看来,农业生产必须走优质化和品牌化之路。“下一步,我们在不断提升大米质量的同时,还会加大品牌推广力度,让我们的米成为家喻户晓的健康米。”
去年,江西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79家,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等模式直接带动农户近400万户,户均增收3200元。
农业大省安徽,近年来加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去年安排产业化专项资金6300万元,用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资金、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奖补等。
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安徽省在密切利益联结机制上积极探索,大力发展“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创新扶持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重点支持联合体内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目前,安徽有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00多个,覆盖粮食、畜禽、林业、水产等主导产业,形成的产值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的20%左右。联合体数量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加入联合体的龙头企业1132家,合作社1567个,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12982个,带动近30万农户。联合体内农民年均增收高于非联合体农户10%以上。
类似联合体在吉林省也有探索。吉林省乾羊牧业有限公司是松原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们自己饲养、自己加工、自己销售。”该公司董事长于长辉说,我们整合“农牧民、合作社、公司、银行”组成“羊联体”,以产业化、市场化方式整村推进模式带动10个村900多户农牧民。
“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能力强。”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陈国宏说,去年末,吉林省有国家级龙头企业47户,省级521户。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通过租赁、入股经营、委托经营、代耕代管等方式规模经营耕地面积达148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70%以上;龙头企业带动218万户农户参与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带动增收68亿元。
融资创新坎难迈
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超过41万个,通过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服务联结等方式辐射带动农户1.27亿户,13万家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尽管各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稳健,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日益提升,但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仍遭遇不少坎,其中融资难是龙头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
江西一家牧业有限公司是集种猪生产、无公害肉猪生产、生猪运销、饲料生产为一体的农业龙头企业,年出栏生猪16万头左右。这家公司总经理告诉本刊记者,规模化养殖不仅需要大量的投入,而且这些资金投下去后,“活钱就变成了死钱”,给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
“农业企业不像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厂房建好后可以拿去抵押融资,而我们的养猪场虽然也建得很好,但由于是农业用地,难以用来抵押。”这位总经理说。
江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农业龙头企业反映资金困难是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很多银行只接受农业企业住房、店面等抵押物,对企业设备、仓单等抵押品不予贷款。由于融资渠道不多、信贷渠道不畅,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只能通过民间借贷解决资金难题,极大增加了融资成本。
“发展资金不足,是龙头企业始终摆脱不了的问题。”吉林省一位农业干部反映,“我们搞过几次银企对接,但感觉效果一般,银行还是要抵押物。”
一些龙头企业还面临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双弱”局面。采访中,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刘笑然说,一些龙头企业仍以初加工产品为主,产业链短,附加值低,抵御风险能力差。不少企业创品牌意识不强,特别是具有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产品尚未形成品牌,导致“优质平价”甚至“优质低价”。
华东某省农业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不少龙头企业缺乏研发机构,产品创新能力弱,在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中,建立产品研发机构的不足30%。产品、工艺、设备更新滞后,精深加工程度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升级扩张速度缓慢;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增产、增收效果显著的突破性成果不多。
部分优惠扶持政策难“落地”,给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造成困扰。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中部某省曾给当地18家农业龙头企业5000亩用地指标,但几年后,只落实了3家,共计用地指标不到300亩。多位农业专家表示,尽管国家出台了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造成了落地难。
有的地方在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落实中还存在操作不透明问题。中部一家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近年来,各级财政涉农补贴不断增多,但却普遍存在种类繁杂、多头管理等问题;加上一些地方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操作不透明,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有哪些补贴项目,不知道按自己的条件可以申请哪类补贴,更不知道如何去申请。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各类要素、市场和主体活力,农业产业化是抓手,龙头企业更是其中最核心的因素。当前,各级政府应积极帮助龙头企业迈过发展之坎。
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吉林省松江佰顺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明柱等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建议,政府可盘活各类补助资金,筹建政府和民间联合的农业产业化投资公司,由省、市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运作,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扶持。
安徽、江西等地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呼吁,各级政府应出台更多政策鼓励涉农金融单位,尤其是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信用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带动作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不断拓宽抵押品范围,开发更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此同时,加强对龙头企业的上市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等。
为转变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现状,相关部门应组织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培训,讲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现代金融知识和介绍农业政策等,促进农业产业化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扶持方式。”基层干部建议,建立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形成多元化投入发展农业产业化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发展。
整合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针对涉农企业优惠政策项目、资金门类多、头绪多的现实问题,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姜长云等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税收、用电、用地等优惠扶持政策的统筹整合,通过多种方式让农业龙头企业做到心中有数;操作中应完善规范流程,做到公开透明,让真正有潜力的企业得到扶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LW
“壮大集体经济”一线改革观察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林超 宋晓东 管建涛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对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中央要求,农业部、中央农办今年在全国选定了100个县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福建、黑龙江、河南等省调研了解到,多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有创新、有发展,激发了农村集体资产活力,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调动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因村施策 盘活“三资”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发现,各地确保实现改革基本目标的同时,纷纷根据当地的历史和地域特点“因村施策”,探索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多种实现路径。
——在资金多、资源少的地区,整合集体积累资金,以入股、投资等方式,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共谋发展。如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花石村在改革后,于2015年底引进了滑雪场项目,村集体入股10万元,占资10%,两个月就赚了110万元,每位村民分红6000元。2016年花石村又引进水上乐园和梅园景区建设项目,村集体入股后分别占资30%和50%。
——在资金少、资源多的地区,发展规模现代农业。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大兴村村民以土地入股,统一发展黏玉米产业,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去年每亩平均分红600元。
创办现代深加工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如绥化市绥棱县上集镇诺敏河村以70公顷村集体土地质押,从农商行贷款283万元,组建尚善河精结米业有限公司。目前,年加工能力6万吨大米,每公斤大米市价达到6元,部分高端有机“鸭稻米”网上销售价格高达76元每公斤。
——在生态环境好、集体“四荒”地多的地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德善乡明阳村有一些荒山荒地,2015年以前几乎零收益。2016年3月,村里争取项目资金,利用部分闲置荒地建了餐饮、垂钓一体的生态园和一体化综合养殖发展农牧游。
——在房屋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经营性资产较多的城中村、城郊村,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获取稳定收益。如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岐安村2003年被纳入城区规划,集体土地逐渐全部换成了店面。改革后,岐安村将这些店面折股量化,每位村民一股,2016年每股分红高达2600元。
统计显示,试点地区的改革红利快速释放,村集体经济迅速壮大。以方正县为例,改革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全县67个行政村化解各类债务1984.7万元,有积累的村增加了11个,负债村减少了13个。
改革还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速度,济源市委农办副主任李泽萍说,目前济源市85%的耕地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位列河南省8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第一。
“四感”增强 村民真心拥护
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瞭望》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多数村民的心态是从一开始的担忧、不理解,变成了改革后的积极拥护,主动参与。变化源自于村民从改革中体会到了获得感、信任感、公平感和主人翁感。
——收入显著增加,村民有了“真金白银”的获得感。不少干部表示,原来有的村账户上存了一两千万元,但没有发给农民或者只发一点,农民享受不到,获得感不强。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马呼村村委会主任徐令坤说,改革明确了每个人的股份,每年分红该分多少一目了然,村集体收入对于老百姓来说不再是账本上的数字,而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了。
濮阳市华龙区马呼村69岁的村民徐坤箱说:“过去说村里有多少钱,谁也摸不着,但是又怕白白丢了,心里不托底,现在颁了股权证,感觉有保障了。”
——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更加公开阳光,村民增强对基层党政干部的信任感。闽侯县农业局局长吴家钿说,以前村民不知道村里有多少资产,有的乡镇领导随便支配村级资金,发生违规招租等腐败案件。改革后,对村资产监督管理更到位,也减少了干部腐败空间。
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村民黄修捷说,原来村项目搞得再多再好,村民也会有疑虑。比如前两年村头修了一条水泥路花了上百万元,总有村民怀疑干部拿了回扣,“现在这种话已经几乎听不见了”。
——收入分配更加公平。《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方正县方正镇建国村在清产核资的时候发现,一户村民承包14公顷土地50年的租金才1000元,合同明显有失公平;改革后,合同内容改为14公顷土地承包费一年10000元,不仅增加了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共同收益,也让更多村民感到公平正义。
——百姓利益与集体利益挂钩,村民真正变成“主人翁”。闽侯县上街镇岐安村村党支部书记沈行钟说,原来钱怎么发都是村两委说了算。改革后,集体资产的处置不仅要按章程办,而且全部“阳光”,要公示后村民没有意见才算通过。
村民参加村民代表大会也由过去的“请不来”、事事不参与,变成了现在的“主动来”、事事“较真儿”。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村党支部书记黄金栋说,村民不仅踊跃参加,还出谋划策,共同想着怎么把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
合法自愿民主公开是关键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发现,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顺利、有序,取得了“经济大发展、群众真满意”的成绩,以下四点经验在未来的推广中值得借鉴:
一是宣传“接地气”,解决思想抵触问题。多地创新宣传工作并贯穿改革始终,一方面消除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改革夺了村级政权、收入被瓜分的抵触情绪和不愿碰硬的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纠正农民认为改革就是平分集体资产的认识,让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拥护、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革。
二是依法办事,改革方案要在群众心中“站住脚”。一些地方与当地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合作,为村民在改革中出现的疑问纠纷随时提供权威的司法帮助。
三是充分放权,以群众智慧解决群众问题。由于历史和传统习俗不同,不同地区在股权是静态还是固态、要不要设立集体股、外嫁女是否分股、老人与新生儿股份等问题上的差异较大。哈尔滨农业经管站站长王广蒲等基层干部认为,不宜再出台县级以下的具体指导意见,应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让乡镇、村屯自行商议争议的解决方案。“遇到问题和群众商量,不要什么事都替群众做主。”
四是民主协商,保护每一位群众利益。为避免多数人侵害少数人利益,各地通过入户调查、村民大会等途径,充分保障每一个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如闽侯县在改革的问题上,以覆盖面更广的“户代表”制度替代原有的村民代表制度,根据每一户的意见建议修改改革方案。最终,闽侯县仅在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方面就有51种方案。虽然看起来复杂,但得到了所有村民的认可。LW
刊于《瞭望》2017年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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