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早退”再观察
■ 干部“早退”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合情合理?其背后又折射出了怎样的政情社情?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帅才 苏晓洲 屈辰
4月4日,《瞭望》新闻周刊刊发《干部为何忙“早退”》(←点击可阅读)披露,在湖南一些地方,一些“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提高待遇、提早退休。有的地方已批准了相关申请。报道刊发后,引发各方热议。
在身处舆论漩涡之中的湖南相关地方,有干部说,干部“早退”、“内退”其实存在已久,也不是“湖南特产”,在一些地方已是一种“通则”。各地一些受访干部表示,在自己身边,“提前退休”、“提前离岗”的确不在少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在1998年大规模的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开始后,干部“早退”就有所增多。特别是县级和县级以下,干部“早退”现象并不少见。
那么,这一并非“湖南特产”的干部“早退”现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合情合理?其背后又折射出怎样的政情社情?
是否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中,对于公务员自愿提前退休的相关年龄有着明确界限。只有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才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指出,之所以建立自愿提前退休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公务员提前退休,以增加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精干;另一方面也照顾了一些公务员希望提前退休的愿望和需要,为他们提供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建立了自愿提前退休制度。
比照公务员法,《瞭望》新闻周刊所报道的湖南一些地方允许年满50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党员干部自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或自愿提前退休,是否合规?
“据我观察,大多数干部‘早退’并不符合公务员法,还是用的‘土政策’。”竹立家说。
对于《瞭望》新闻周刊披露的一些地方“早退”干部“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甚至有地方还准备“另给予每年2万元至3万元经费补偿,名为调研和督办工作经费”这一情况,竹立家说:“有些公务员不仅在政治上有特权意识,在经济上也有,这种观念亟待扭转。”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认为,这一情况“是否违规不好界定。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同,难以一概而论”。
是否合情合理?
有人感慨,“加薪早退”,既有社会公平的“情所不堪”,也有财政供养负担的“不明不白”。
张希贤说,“我对于科级干部五十多岁就退休持否定态度。一方面安排延长退休政策,另一方面建议干部‘早退’的做法并不可取。对干部队伍建设而言,也是弊大于利的。”
还有人指出,提前退休并不只存在于公务员队伍中,在企业中也可以办理,但两者却有着较大落差。
在一些效益不佳的企业,“内退”或提前退休的职工不少,他们在正式退休前领不到足额退休金,只能拿到较少的基本工资。对他们而言,“提前退休”几乎等于另谋生路。
但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却是另一番景象。对此,有舆论认为,不管如何,如果有领导干部自愿提前离开领导岗位,那么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他应当和普通公务员一样正常工作。工作绩效如何,也要一视同仁考核监督。
张希贤说,目前,和国企“内退”对比,干部“早退”看上去更“合适”。以后需要解决国企职工“内退”和公务员“早退”待遇不平等的情况。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竹立家认为,干部“加薪早退”易造成负面影响。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都要严格依法依规,要从制度上严格抓好公务员,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而不是“开口子”,为干部“早退”铺路。
好位不退、差位急退、无位想退
细究干部自愿“早退”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其一,在没有提拔空间和晋升可能的情况下,不如早日“平稳着陆”,回归家庭。湖南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一些50多岁的干部把身体健康与家庭看得重,在没有提拔空间和晋升可能的情况下,更愿意早日‘平稳着陆’,回归家庭。他们提早退休也是情有可原。一是干不动了,二是已经产生了倦怠情绪。”
其二,没有了领导职务,不如退下来轻松一下。“现在很多地方在搞机构合并和机构改革,有一些干部不能再担任领导职务,还不如退下来轻松一下。”湖南一位干部直言。
其三,利益考量、择优而退。湖南某县一位科级干部告诉记者:“在县里当干部有几个人能熬成处级干部?现在一些正科级干部‘早退’可以享受副处级待遇。此时不退更待何时?”
一位受访干部说:“其实还是那句话:好位不退、差位急退、无位想退。”
竹立家认为,类似言论或想法,“所反映出的,是公务员的特权意识还没有肃清,权力的附加值还是很大。”
社会舆论热议干部“加薪早退”,也让有的干部陷入深思。有人坦言,不论是因为机构改革,还是为了给年轻人“让路”,“待遇换位子”、“加薪早退”的背后,隐藏的是干部“能上不能下”、“待遇能升不能降”的思维。走这条路的人,说其“发扬风格”十分勉强,更大程度还是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这种“特权”违背社会公平,增加财政负担,引发社会不公平感,舆论自然很难接受。
“早退”引发的波动
湖南某县一位年轻干部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他觉得这些能够早退的干部很让人羡慕,都是属于功成名就型的。什么荣誉都拿过了,在社会上也是属于有地位的人。现在他们提前退休不但能够享受到在岗的工资福利,还能在待遇上提高一级,这让年轻干部很羡慕。
还有干部谈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很乐于用“早退”来推动较高频率“洗牌”,其实很容易诱发干部职场短期行为。此外,有些“早退”者得利的同时,“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牢骚满腹,喜欢指手画脚,容易成为社会“负能量”。
张希贤说,干部队伍建设应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治国理政不光需要血气方刚,也需要经验积累。而干部取得丰富的执政经验,必然需要时间积累。五十多岁正是身体尚可、阅历丰富的时候,正需要这样的干部把大半生积累的经验财富贡献给党和国家。如果这时建议干部“早退”或干部自己“早退”,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而言,不仅丢失了数十年的经验财富,而且还会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投机取巧,对干部队伍建设造成损失。
湖南某市一位处级干部告诉记者,“加薪早退”不是好办法。现在,一些单位的岗位设置上没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的甚至人岗错位,导致开拓创新不够、筹谋划策不足、冲锋陷阵畏缩。还是要不断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和用人机制,让人才能够各尽其责、各得其所。
竹立家说,目前,全国超过一半的公务员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职位少、人数多,很多人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015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印发,正在进行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值得期待。
竹立家说,以后一个主任科员工作到一定年限,即使没有副处级岗位,也能享受副处级待遇。如此,人多职少的矛盾就会慢慢解决,也有利于打破“官本位”思想,遏止基层买官卖官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是,要想更好地解决干部‘早退’现象,仍需全面深化改革,使干部队伍选拔机制公平合理,真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LW
刊于《瞭望》2016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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