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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生多点执业一处注册全市有效 院长不能说“No”
因此,相较于其他地区的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天津市的医师注册暂行规定算得上是给医师多点执业真正的 “解绑”。没了“第一执业点书面同意”这样的要求,医生不再需要担心院长的想法;没了繁杂的备案流程,本来就忙碌的医生也有了“放飞自己”的理由。当然,为了这一利好政策的真正落地,天津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多点执业医师在其他执业机构的劳务关系与医疗责任的划分。
各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管理,促进医师流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国家的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医师区域注册暂行规定》,并经我委2016年第22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充分认清医师区域注册试点工作对促进医师流动、盘活优质医疗资源、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服务流程,方便医师办理相关手续。
二、密切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医师的各个执业机构之间、医师注册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要及时相互通报医师在各个执业地点的整体工作,以及执业注册、执业变更注册、备案、注销注册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逐步采用电子证照管理和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医师注册管理连续化、无缝化。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医师的各个执业机构要落实对本机构聘用医师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的管理,促进医师依法依规执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等有效手段,对医师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保证医疗安全。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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