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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三医联动 国家卫计委启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

2017-06-03 李子君 健康界

摘要

 

国家卫计委启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2019年有望将试点扩大到50个城市,2020年扩大到100个城市。


来源:健康界   作者:李子君


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要求,DRG收付费改革试点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试点地区所在省份要大力支持试点地区工作,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根据国家试点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DRG收付费是根据住院病人的临床相似性以及资源消耗相似性(即按照住院病人的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及资源消耗程度)分成一定数量的疾病组,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收付费。


DRG为何要被引入到我国的医疗体系当中?王培安认为,从总体来看,当前的收付费方式没能有效控制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依然存在。现在的制度设计更多偏向了控制宏观费用总额,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调整医疗服务内部结构、压缩不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价值,显然与提高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脱节。目前的改革多是外部压力,迫使公立医院在医药费用上加以控制,公立医院面临“你要我改革”和“你要改革我”的现象,没有形成“我要改革”的内生动力。因此,收付费方式改革被列入我国今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


众所周知,按DRG收付费是现代化卫生经济管理工具,也是未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通过打包收付费,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当前,DRG收付费已经在40多个国家进行了运用。


从中国的现状来看,开展DRG收付费改革是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有效手段,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途径。


早在2016年10月18日,国家卫计委就曾召开DRG收付费的专门讨论会,会议选取了福建三明市、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三个改革试点,这三个试点的共同特点便是“三医联动”做得好。


目前,已经明确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按要求开展试点。实际上,此次是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试点,形成了“三+3”试点格局。到2018年底,这三个试点将会作出初步评价。试点有望在2019年扩大到50个城市,2020年扩大到100个城市。


国内外经验证明,收付费方式改革是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抓手。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收付费方式改革,但覆盖的患者和医疗服务内容有限,管理精准度不高。


王培安表示,按DRG收付费,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因此,开展DRG收付费改革是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有效手段,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途径。


开展DRG收付费改革,首先要建立一整套制度体系,统一基础支撑工具。为了做好试点工作,国家卫计委已经制定了C-DRG收付费规范,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的成本监测平台。


国家卫计委高度重视并积极布局,已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委托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建国家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试点城市和试点医疗机构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以及开展培训工作。国家卫计委要求,试点城市DRG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试点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还包括:国家卫计委财务司监察专员何锦国、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副司长庄宁、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巡视员李路平、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吴以环。


其他参会人员还有:陈宁姗、聂春雷、齐剑锋、陈虎、王乐陈、胡铭元、傅卫、张振忠、江芹、于丽华、孟群、薛明、缪之文、程念、向准。


什么是C-DRG?


C-DRG是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规范,是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部分省市推行DRG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实际情况,所创建的供全国应用的公益性支付、收费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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