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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这17种情形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健康界 2021-05-20



据六安市卫健委消息,2021年5月19日,六安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9日12时,六安市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5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1例,均在六安市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救治或观察。


本土疫情再现,新冠疫苗接种迎来热潮,随着经验总结的积累,新冠疫苗接种须知也在不断完善。


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根据广东省各地已有一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 FollowingImmunization,AEFI)的报告,制订了接种暂缓情形专家共识。



这17种情形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者;结核病活动期者。


4. 急性脑病(脑炎、梗塞、出血等),或有惊厥、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 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未控制的患者,或其他 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5. 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6. 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高血压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仍≥160/100mmHg,严重冠心病,心律失常,心率低于 60 次/分或大于 100 次/分,严重心脏瓣膜病变,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严重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7. 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8. 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 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 3 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 eGFR<60ml/min 的患者)。


9. 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 糖>13.9mmol/L者;甲状腺功能减退 TSH>10μIU/L,且T3、T4 低于正常值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


10. 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11.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 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12.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器官移植状态患者。


13. 严重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


14.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


15. 妊娠期妇女。


16. 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7. 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这29种情况均可接种


4月,黑龙江卫健委发布《黑龙江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一版)》。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9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牛皮癣、白瘢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 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 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 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 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 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 可以接种。


24、 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 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 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 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 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 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构建疫苗接种“免疫长城”,

你的努力刻不容缓。


来源:健康四川官微




来源: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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