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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报!大庆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龙江青年聚集地» 黑龙江共青团 20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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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感染者16,居住于萨尔图区东风新村0-10号楼,系无症状感染者9的密切接触者,经萨尔图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系在区域核酸检测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经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辖区广大居民、各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外出,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后续情况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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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管控措施,是让我们的城市能够在短时间内停下来、静下来,让所有的传染源尽快被发现,让老百姓能够最快地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8月23日,大庆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刘国霞医生说,遵守防控政策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政策。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明确指出,除政府指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保供单位外,其余所有生产、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运行。除防疫、公安、医护人员及生产生活保供人员外,其余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临时性管控措施是为了尽可能让社会停下来,减少社会流动性,尽快找出潜在的风险源,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为此市民一定严格执行防疫政策。”刘国霞说,广大市民要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要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出发,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做到“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降低病毒传播的几率和可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刘国霞说,按照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遵守政府禁令。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凡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单位和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疫情防控是一场全民行动,每个人都不应该是旁观者,更不是局外人。抗击疫情,齐心协力;守护家园,人人有责。大庆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区域核酸检测筛查,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早日取得疫情防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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