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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海口公开招聘39人!附岗位表→

海口网 2023-09-07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

海口又有一批工作岗位正在招人

快来看看

有没有你心仪的岗位吧



01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市管理引才力度,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发展需求情况,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隶属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是财政经费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事业单位用编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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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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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海口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7天)。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进入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网上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B):

(1)《海口市市政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

(8)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须在2023年7月13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3年7月13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7月14日12:00准时关闭,且在2023年7月14日12:00前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发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社保卡);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证明1寸免冠证件照片;

(5)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9)《海口市市政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700616

监督电话:0898-68720369、68723650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170505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2023年06月30日

        



02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引才力度,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海口市规划信息资料服务中心(海口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全国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海口市规划信息资料服务中心(海口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招聘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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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日之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详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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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9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后应及时关注和了解考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


2.报名链接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载后完整填写,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

(3)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4);

(7)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5);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考生应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9)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局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2023年7月1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7月16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7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


3.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天按要求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时由纪检监察人员陪同,选择另外一家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自收到上岗通知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和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502115/66719197

联系电话:0898-68727609

监督电话:0898-68720548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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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海口市中医医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经报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名,具体详见附件2《海口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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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现役军人;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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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海口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箱:hkzyyrs@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2023年考核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以PDF或JPG格式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3,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件2);

(7)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资格初审合格员名单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的考核方法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海口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8楼人力资源科(三)。

2.联系人:刘老师、邱老师、林老师。

3.联系电话:0898—36615705、36653852

4.监督电话:0898—3665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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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发布、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海口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山海相约秀美英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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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梁其国

值班编委:卢海浪

监制:陈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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