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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功民被开除党籍
经查,周功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功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退而不休”,大搞权钱交易。周功民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功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海南网
责任编辑:张华申
审核:施路平
值班编委:陈家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