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出境从事电诈,4人竟网购冲锋舟从海南偷渡...电影都不敢这么演
听说边境某国
从事赌博或电信诈骗能够发大财
4人竟网购冲锋舟
从海南儋州出发偷越国境
被告人王某听说到边境某国从事赌博或电信诈骗能够发大财,便拉拢被告人奚某、虞某在广西边境一带徘徊踩点,多次企图偷渡出境未果。
王某通过境外人员“华哥”联系由被告人林某从海上运送王某等3人偷越国境。
林某驾驶提前网购的冲锋舟运送3人从海南省儋州市出发,由于林某不具备船舶驾驶资格,也无航海经验,在海上迷失方向,且发动机故障致无法正常航行,船体进水,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4人在北部湾附近海域向渔船求救。获救后,王某等人又以跳海、支付报酬等方式威逼利诱船长将其四人送往境外港口,后该船船长报警,4人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驾驶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的冲锋舟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王某、奚某、虞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奚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虞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
任何人出入我国国(边)境都要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入境。偷越国(边)境或者为偷越国(边)境提供便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发布“高工资、收入稳定、无学历门槛、无技术要求”等虚假招募信息,使部分人轻信赴境外打工能够“暴富”,便通过非法途径出境,但却被迫从事网络诈骗、赌博等非法活动,甚至遭到殴打、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在此提醒,要自觉遵守出入境相关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轻信境外“高薪”诱惑,非法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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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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