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刘诗诗盛一伦双双解约,经纪公司“难留人”魔咒怎么破?

2016-12-12 红豆 骨朵网络影视


文 │ 红豆


今日上午,唐人公司确认刘诗诗年底跟唐人约满并将不再续约。盛一伦也在今日向乐漾公司提出解约,因其参加经纪公司安排的多项演艺活动及电视剧却无故被拖欠稿酬。早前大量艺人“越娱”(艺人脱离天娱)事件也闹得沸沸扬扬。艺人集体出走经纪公司并非罕见现象,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关系也越来越微妙,两者之间的绳索也越来越紧绷。经纪公司为何留不住艺人?


艺人集体出走,“唐人三宝”难合体


刘诗诗决定离开唐人的新闻中午便上了热搜,粉丝对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关系显然无比关心。今日刘诗诗在热拍剧《醉玲珑》的媒体发布会上,也就离开唐人一事作出回应:“大家要理解的是,合约满和解约是两回事,我的确快到了约满的时间了,也的确是因为我的年龄也不小了,觉得可以尝试做新的东西,我老公也支持我,也希望我可以有自己的事情来做。” 


唐人“出走”的艺人不止刘诗诗一人。最早有“唐人三宝”之一袁弘,在2010年合约期满以后便不再续约。


2012年,郭晓婷也在10年合约期满以后停止续约,郭晓婷在微博发文称自己满足这样的现状,并感谢唐人。




2013年林更新在参演了唐人的热播剧《轩辕剑之天之痕》后选择与唐人解约,而他的演艺事业在此之后便迎来了“井喷”,转战大荧幕,参演了《痞子英雄2》、《狄仁杰之神都龙王》等影片,《同桌的你》更是以四亿六千万票房的成绩获得了大家的肯定。


前有林更新打头阵,紧跟着在2015年蒋劲夫也向唐人提出了解约。




今年10月29日,解约经济合约诉讼请求被驳回,一审败诉,他也坚持“一切走法律程序”,去意已决。


当然,唐人表示,林更新和蒋劲夫都是凭借唐人剧一炮而红,蒋劲夫更是深受唐人栽培,而看着自己培养出来的艺人一个个出走,唐人“深感失望”。而对刘诗诗的出走,唐人却作出了相对温馨的祝福,“在感情上我们当然很不舍,但毕竟夫妻档是很正常的发展趋势,我们很能理解,并且深深地祝福她!即使经纪约不在唐人了,但唐人永远是她的娘家,永远是她的后盾。”




即使出走的方式不同,唐人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但刘诗诗等艺人在最后都选择离开,其中的原因依旧需要经纪公司引起重视。


撕破脸,不过是利益之争


艺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艺人把自己的演艺权限独家授予经纪公司打理,公司就该尽职尽责,挖掘艺人的价值与潜力,维护与实现艺人的切身利益。在实现和提升艺人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自身的利益。而目前,艺人“出走”事件频出,经纪公司内部运营模式与外部因素都不可忽视,艺人自身心理膨胀也是重要原因。


首先,经纪公司内部对艺人的管理没有一个系统的规则。有些公司为了当前利益而做出对艺人不负责任之事。经纪公司根据市场卖点包装艺人,而非根据艺人自身性格特点对其进行宣传,因此导致艺人集体出走。2010年尚雯婕与天娱闹出轰轰烈烈的解约分手事件,“我与天娱的矛盾,主要是对老公司的音乐定位不认同。另外,湖南卫视习惯按他们的方式来包装艺人,但那种中性打扮的风格并不适合我。”之后,魏晨、郑爽、苏醒、谭维维、张靓颖、何洁等艺人都与天娱解约,也都出于该原因。


其次,经纪公司破坏规则,造成艺人的资源、收入分配不合理。个别公司为了知名度挖墙脚,而对本公司原有的艺人置之不理。很多经纪公司在同一时间签约大量年轻艺人,当其中一个艺人因某种原因爆红,经纪公司便主捧当红明星,对于其他艺人则放任不管,甚至会在此期间不履行合约。当然,合约需要艺人与经纪公司共同履行,任何一方的失职则有可能导致双方矛盾的产生,甚至到后期有可能激化,这也需要双方理性协调。


最后,艺人自身内心膨胀,无法正确定位。艺人在签约初期,往往知名度不高,公司需要投入重金进行培训和争取机会,把艺人当“子女”养。而当艺人提高以后,就有想脱离公司自己立足的打算。大陆的经纪公司与艺人间有责任与义务,艺人需要经纪公司有高瞻远瞩的目光和独到敏锐的判断力,而当艺人觉得经纪公司未给自己带来利益时,或者自己的出走更有利于自己发展时,便会提出解约。虽然和经纪人之间不至于全无情义,但有些艺人在情感上抽身很快,利益决定一切。


规划管理人性化,出走或将减少


今日盛一伦单方面提出解约,也因其所在公司拖欠片酬,而令其心寒。盛一伦所在的乐漾公司截至2016年11月9日已收到拍摄方支付的片酬3710.47万元,盛一伦应得片酬为1794.95万元,而乐漾目前依旧有部分片酬未支付。




对此,乐漾也做出了相关回应:“我们本着和平解决的态度面对问题,可惜事与愿违。鉴于盛一伦单方毁约,乐漾已经第一时间起诉维权在前。”同时,乐漾也呈现出此次事件的具体时间线,“希望大家能知晓其中缘由。”




此等现象存在已久,孰是孰非现在判定还为时过早,但最终结果必然会有一方受到伤害,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矛盾或许也会升级。


在与艺人的关系处理上,美国娱乐经纪四巨头的表现获得了业界的广泛肯定。以美国CAA公司为例,它签约的艺人,无论大腕、新人都是10%的提成,合约的期限是两年,“艺人是人,不是商品,我特别不能理解公司把艺人买卖到另一家公司,他不是一辆车或一台冰箱。”罗异保证,他的艺人不用听他的话,想演什么由自己掌控,他也不会纯粹为了报酬让其签约。以电影为例,好莱坞2/3左右的一线明星都签在CAA旗下,全明星阵容多达几百位,如果再加上音乐人、作家等,CAA签约艺人总数过千。但是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朱丽娅•罗伯茨、妮可•基德曼等巨星均出自CAA旗下,最多只能算是CAA大家庭的几位杰出代表而已。


CAA尽可能地给艺人提供更大的平台,却又不会在主观意识上左右艺人的判断,经纪合同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艺人对公司有任何不满,可以随时走人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与也正是因为这样,CAA公司一般来说不会给艺人制定一个系统而长久的发展计划。


再如香港TVB的艺人经纪合约分为“经理人合约”和“部头约”两种。“经理人合约”指的是公司全职艺人,签订劳动合同,除了拍摄公司安排的剧集外,也要听从公司安排的其他活动。而“部头约”是公司与艺人就某一部戏签订合约,戏拍完,合约即终止。


CAA的合约形式与香港TVB的“部头约”有一个相似点,公司与艺人并非所属关系,而是合作关系。这也是与大陆经纪合约形式的根本区别。诚然,CAA的合约制度以及TVB的“部头约”都和大陆的艺人经纪合约方式不同,但对于目前大陆屡屡出现问题的经纪模式来说,仍然有参考价值。大陆合约制度或许可以参考艺人代理形式或“部头约”,少了公司与艺人情感的牵绊,双方合作自由度提高,自主性更强。感情无法牵制艺人的去留,但若经纪公司和艺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出走现象或许可由此减少。





1. 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2. 转载事宜请联系邮箱:jgd@jinguduo.com或联系QQ:3243763083;

3. 获得授权后转载请注明:作者:XXX|来源:骨朵网络影视|公号ID:guduowlj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