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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一体化”项目矗立风口,储热渐热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向各省市印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5月30日前报送方案。

截至目前,已有内蒙古、陕西、安徽、辽宁、河南、甘肃、新疆、河北等八个省区相继发文启动报送工作,鼓励“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以下简称“两个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各大能源企业“光储、风光储、风光水火储”等一体化项目业务布局也一再提速。


地方获得更多自主选择权 




在《通知》发布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就曾于2020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又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记者梳理发现,《指导意见》将《征求意见稿》中的“风光火储、风光水储”改为了“风光火(储)、风光水(储)”,这意味着储能从“必选项”变为了“可选项”。

“可以看出国家希望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地方,并不强调具体多种能源的组合形式。”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分强调储能会影响一体化基地的经济性。”

另外,《指导意见》不再对弃电率进行政策性要求,更多地将决定权交给一体化项目的投资者,实现经济可承受范围内的自主决策;同时,强调“主动消纳”——从“要我调”转变为“我要调”。

“应该在项目经济性的合理范围之内来考虑消纳的成本。如果全额消纳的成本很高,更要在消纳和发展之间找好平衡点。”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早期强调百分之百消纳只会增加成本,并不利于“两个一体化”项目的长远发展。

对于近期备具争议的“新能源电站要求配置储能”的话题,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从而导致了新能源配储的盈利模式缺失。《指导意见》中提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建立所在区域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能否解决储能盈利问题?

“我认为这并没有解决核心问题。当前,储能完全作为成本存在,能否盈利还得看未来在电价中的安排。现在,国家能源局明确了抽水蓄能可以由输配电价来传导,但是并不放在输配电价的成本审核中。未来,储能大概率也会走这条道路。”彭澎说。


西部火电大省更具优势   




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是电力行业坚持系统观念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水平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显示,要统筹优化各类电力要素资源,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因此在已启动报送工作的省份中,内蒙古等多个省明确要求上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多能互补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大电网公共调峰资源。

上述要求意味着,企业在项目设计之初,就必须充分考虑项目完工后是否具有独立运行能力,对投资企业的实力提出了挑战。彭澎指出:“这对项目的技术实力、协调资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真正能够组织建设这些项目的肯定是大企业。或许,最后批下来的项目不会很多。”

在众多已公布申报文件的省份中,哪些省份将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发展方面具备优势呢?“我现在比较看好位于西部的火电大省。因为这些火电大省在转型方面有基础的发电负荷,反而会具备优势。”彭澎表示,因为过去没有碳减排压力,所以火电盈利性更好,大家也对火电更加青睐,未来伴随碳市场成本等方面的变化,很多省份的发展模式也会逐步发生转变。



国有企业是投资主力   




据了解,从年初至今,已经有多家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风光储、风光水火储”等一体化项目。从投资地点来说,土地资源、光照资源更为充足的“三北”地区深受企业喜爱。

在诸多企业中,中国能建布局较早,在2020年11月就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签署“中电工程广西覃塘区200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投资开发框架协议。中国能建表示,将加大综合能源、新能源、储能、氢能等新业务发展力度,积极探索“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路径。

记者梳理发现,除“风光储、风光水火储”等一体化项目之外,还有一些企业提出了“风光储氢、风光热储、风光储治、风光储+设施农业”等新兴产业应用类拓展项目。

伴随着消纳空间逐步缩小,未来必须要向新的领域拓展,这也是最近储氢、储热如此火热的原因。”彭澎指出,“新的应用拓展模式当前讨论居多,主要原因在于风电、光电的度电成本还需进一步下降。相信未来慢慢会有更新型的商业模式出现。但是,这个周期大概也要两年以上。比如,配合氢能至少也得三四年之后才会实现,其整体经济性才能够在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另外,记者发现,华能集团、中国能建、大唐集团、三峡集团等能源央企是一体化项目投资的重要支撑,民营企业投资较少。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支持民营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投资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商用推动关键技术性能大幅提升、成本显著下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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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青海和甘肃分别有两个一体化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电规总院咨询审查。这四个项目均由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申报,并配置了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
青海格尔木光伏光热一体化示范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西北方向乌图美仁园区内,拟建设总规模1000MW风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其中光热发电装机容量10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00MW。
青海冷湖风光热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于青海省茫崖市冷湖镇东南部,拟建设总规模1000MW风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其中光热发电装机容量10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0MW、风力发电装机容量100MW。
甘肃酒泉风光热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位于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内,拟建设总规模1000MW风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其中光热发电装机容量2×5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0MW、风电装机容量100MW。
阿克塞风光热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位于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内,拟建设总规模1000MW风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其中光热发电装机容量10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00MW、风电装机容量2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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