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改革杀出一条血路要让这一部分人下岗

2016-12-12 评论部老徐 手抄报 手抄报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少有的点明中国经济的问题:“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领域金融风险显现,部分地区困难较大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如此,东北就是“困难较大”的“部分地区”。如果不加以及时解决,“困难较大”的“部分地区”还会继续扩大,现在相当多的地区已经“困难较大”,并不只是东北三省。


如何解决“困难较大”的“部分地区”的问题,胡印斌先生写了一篇文章《东北改革需要有杀出血路的勇气》,这篇文章点到了要害,但还是没有明确解决问题的改革办法,连说都不敢说,怎么“杀出一条血路”?


老徐就敢说?老徐也不敢说。但可以进一步:“东北改革杀出一条血路要让这一部分人下岗”。


当年国企改革让工人下岗杀出一条血路,今天敢不敢让这一部分人下岗?为什么工人能下岗,这一部分人就不能下岗?这一部分人就要享受不能下岗的特权?为什么打碎了工人的“铁饭碗”,而这一部分人却端上了“金饭碗?”当年,他们让工人下了岗,本来他们也应该下岗,但他们没有,那么现在没路可走的时候,他们是否也应该“自改革”下岗?既然“简政放权”他们无事可做了,企业也不需要他们“服务”,他们不打扰就谢天谢地,那么为什么还要财政养他们,为什么不能让他们下岗呢?


中国有改革的勇气吗?


“这一部分人”是谁?


对不起,我也不敢说。


就请大家读读下面的内容,自己去确认吧。


优化东北营商环境的关键,仍取决于政府能不能痛下决心实现“自改革”。政府不能也不必包揽一切,而是必须简政放权,在强力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这也是国务院一再强调放管服改革的要义所在。


辽宁省8日正式公布《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此前一天,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这部条例,这是东北地区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


《条例》明确规定, 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每年不得超过一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服务平台等等。此外,《条例》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政府公职人员明确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处理等问责措施。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东北营商环境的话题成为舆情热点,引起了有关各方的密切关注。有网帖直言东北一些地方习惯于“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甚至说什么“投资不过山海关”。这一说法也引起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警惕。在10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上,李克强语重心长地说:“必须痛下决心优化营商环境,真正激发社会潜能,释放东北发展的内生动力。”


不得不说,舆情的发酵绝非一日之寒,而是有着一个长时段的累积过程。其中可能不无夸大乃至故意抹黑的可能,但不必讳言,作为共和国的“长子”、最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长期以来东北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遗留下很多问题。特别是在中国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的不适应、不习惯。以往过于强势、也行之有效的政府干预,反倒成了新一轮转型发展的羁绊。


无论是对民间资本设置过多的禁区,还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抑或是诸如电力、热力、自来水、消防、公安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均严重抑制乃至堰塞了经济的活力,进而使得原本肥沃的黑土地僵硬、板结。与市场脱节,与社会隔膜,与这个时代的财富涌流格格不入。


事实上,这些年来,东北各地并非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也一直在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以辽宁为例,早在2005年,省政府就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的意见》。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随后又成立了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同时,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


正如问题累积有一个过程一样,破解起来同样需要“假以时日”。在这个问题上,等不得,也急不得。既要快刀斩乱麻,也要找准根源,循序渐进。


一方面,既然当地已经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并出台极具针对性的应对之策,那就应该狠抓落实,从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入手,彻底整治以往有碍发展的诸多问题,积小成大,久久为功。这样,营商环境的改善才有可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知道,环境是不是真的优化了,市场主体最敏感,也最具有广泛的传播力。地方的每一点变化,都将是大变局的开端,都将最终汇聚成发展的浩荡之力。


另一方面,当下,东北也好,其他地方也好,窒碍发展的关键症结,其实仍在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权力要有约束、有边界,其促进经济发展的推力有多大,则其影响经济发展的阻力就有多大。政府总有一种习惯性的行政性偏好,很多时候甚至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形。其实,市场本身有力量,只要政府明确了政策的边界和规则,并强化事前服务、事中监管,则不妨放手去让企业发展。


也即,优化东北营商环境的关键,仍取决于政府能不能痛下决心实现“自改革”。政府不能也不必包揽一切,而是必须简政放权,在强力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这也是国务院一再强调放管服改革的要义所在。惟其管住了“看得见的手”,才可能让”看不见的手”真正发力。社会的潜能怎样才能被激发?地方的内生动力在哪里?正在于政府层面的强力改革。


眼下,辽宁已经行动起来了,随之而来的则是东北其他省份的跟进。而除了省级层面的推动,各地各部门也应全面发力,各级官员也应转变观念,不要再抱着以往的老黄历寻章摘句了。当然,“条例”的刚性如何体现为现实中的作为,不仅考验政府的执行力,也是检验政府究竟是真改革还是做做样子的试金石。不然,文件终归还是一种表态,并不能成为经济社会中可以依赖的推动力。


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当此东北经济陷入困顿之际,尤其需要一些决断、一些阵痛、一些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这样的努力,不仅可以赢得民众的信赖,也能够为下一步的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供镜鉴。说到底,营造一个开放、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不仅是民众之福、市场之福,也是打造现代政府的必由之路。


东北改革杀出一条血路,谁应该下山岗了?


相信大家都明白。但还是不能说。


谁相信会真改革?他们的改革是让工人下山岗,让他们下岗“自改革”的时候,他们绝不干。


那么东北还有救有希望吗?


他们不下岗,就不会有希望,就没救!



原创不易,如果认为有价值,点并转发,就是最好的支持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