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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 | 深信业果,依法行持(一)

2017-01-02 学诚法师 龙泉寺龙泉之声


编者按:

前期“理念”栏目与您分享了学诚法师《皈依三宝的意义》一文。本周起,我们将继续学习学诚法师2007年在《法音》杂志发表的文章——《深信业果,依法行持》。

今天与您分享本文的第一节“皈依内涵勿忘失,深信业果依法行”,法师谈到皈依法的内涵就是要深信业果。知道生命的真相是六道轮回,进一步了解业感缘起的道理,这样才能够依着业果抉择取舍、断恶修善。


文|学诚法师


一、皈依内涵勿忘失,深信业果依法行


我们皈依三宝,在皈依的仪式上要念:尽形寿皈依佛,尽形寿皈依法,尽形寿皈依僧。在皈依学处中讲到,乃至舍命因缘,也不能弃舍三宝。如法皈依三宝肯定能够保证一、两生不堕恶趣,但是不能保证千百生都不堕恶趣,也不能保证究竟解脱生死。


我们希望生生世世不堕恶趣,乃至究竟解脱生死轮回,最关键的是皈依法。具体地说,皈依法的内涵就是要深信业果,依着业果抉择取舍、断恶修善,因为所有苦乐的果报,都是由我们自己所造的善恶业决定的。


否则,今生今世皈依了三宝,可以得到三宝的庇护,就如同一个罪犯做了很多坏事,本来会被法院判刑,却得到一个有权有势的人庇护,暂且可以免除眼前的制裁,但如果不忏悔、不改过,还一直为非作歹,终究还是会受到惩处的,甚至性命都难保。


学佛也是如此,如果说今生皈依了三宝,但是没有如法修行,没有真正依着业果抉择取舍、断恶修善,仍然随顺自己的无明烦恼造作恶业,最终难免还会堕入恶趣,轮回受苦。因此,对于业果的如理取舍是很重要的。


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假如不报,时机未到,时机一到,全部都报”,业果是真实不虚的,没有人能够不受业果法则的约束。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说:

“非山非海中,无有地方所,亦不在空里,能避于先业。如影随人去,无有安住者。善恶业不亡,无上尊所说。”(卷第十八)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上)说:

“是故众生,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


谈起业果的道理,似乎大家都知道,但是要真正了解,哪些因会产生什么果,哪些果是什么因感得的,就很不容易了。我们只有这样分析、抉择,才会做到“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对业果法则不清楚,就没有办法取舍,行为就没有一个正确的标准。没有办法取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相信有六道轮回、三世因果。


释迦牟尼佛最初说法的时候,就开示了有情轮回六道的最基本教义。六道也称为六趣,亦即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分属三善道与三恶道。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六道众生,对于普通人来讲,人、畜生可以看到,地狱、饿鬼道的众生,以及阿修罗、天人,就不容易看到,要有特殊功夫或特殊业力的人才能够看到。


我们造了善业,就会生到三善道,造了恶业,就会生到三恶道。投生到善道或恶道以后,还会继续造业、感果、轮回,如此一生又一生,死而又生,生而又死,生生相续,一直在六道里面轮转。梵语“补特伽罗”,翻译为“有情”,中文的意译是“数取趣”,就是数数往来于六趣中的意思。这就是众生外在的生命轮回状态。


一个人死了以后还会去投生,死后的状态与生前的形象都不再有关系了,这时就进入到中阴身的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根本无明的一种状态,根本无明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然后就是“行”开始起作用了。


我们生命最初的活动,不是第六意识心在活动,其本身就是一种根本无明,然后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就是十二因缘在流转。这就是释迦牟尼佛所解释的十二因缘,是众生内在的生命轮回状态。内在与外在生命轮回的原理,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诠释六道轮回的现象,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


知道了生命的真相是六道轮回以后,还要进一步了解业感缘起的道理,这样才能够知道如何取舍。这就需要广阅经论,对于造业感果的道理求发定解。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上)中,对因果报应有如下的讲述:

“尔时地藏菩萨白圣母言:南阎浮提罪报、名号如是: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出佛身血,毁谤三宝,不敬尊经,亦当堕于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若有众生,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地藏菩萨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若遇窃盗者,说贫穷苦楚报;若遇邪淫者,说雀鸽鸳鸯报;若遇恶口者,说眷属斗诤报;若遇毁谤者,说无舌疮口报;若遇瞋恚者,说丑陋癃残报;若遇悭吝者,说所求违愿报;若遇饮食无度者,说饥渴咽病报;若遇畋猎恣情者,说惊狂丧命报;


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若遇烧山林木者,说狂迷取死报;若遇前后父母恶毒者,说返生鞭挞现受报;若遇网捕生雏者,说骨肉分离报;


若遇毁谤三宝者,说盲聋喑哑报;若遇轻法慢教者,说永处恶道报;若遇破用常住者,说亿劫轮回地狱报;若遇污梵诬僧者,说永在畜生报;若遇汤火斩斫伤生者,说轮回递偿报;若遇破戒犯斋者,说禽兽饥饿报;


若遇非理毁用者,说所求阙绝报;若遇吾我贡高者,说卑使下贱报;若遇两舌斗乱者,说无舌百舌报;若遇邪见者,说边地受生报。如是等阎浮提众生身口意业恶习结果,百千报应今粗略说。”


以上内容为《深信业果,依法行持》第一节

原载于《法音》2007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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