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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诺贝尔经济学奖,就不得不追忆罗纳德·科斯

2016-10-22 HBR-China 哈佛商业评论


2013年9月2日,我给一个经济圈外的朋友发短信: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去世了。科斯曾在1991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我的朋友回复说,“你感到很突然或者很出乎意料吗?”我沉默片刻,回复道,“他已经102岁高寿,所以也不算毫无征兆。”

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新制度经济学鼻祖,产权理论奠基人,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但是我还是感觉太突然。十年前,我离开了芝加哥,之后再也没见过科斯教授。但是我近期刚刚和保罗·诺恩斯(Paul Nunes)合著了一本新书,书里探讨的是颠覆式创新的新时代。跟很多事情一样,这本书又把我带回到科斯教授早期的著作,特别是他的两篇极具批判性且见地深远的论文:《企业的本质》(1937年)和《社会成本问题》(1960年)。可以说,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科斯和他的观点及才华占据了我的头脑。所以,他的死讯让我大吃一惊。


科斯曾告诉我,他之所以不在经济系或者商学院发展,而是选择到芝加哥大学的法学院工作,原因就是其著述《社会成本问题》。《纽约时报》在他的讣告中写道,在一次著名的晚宴派对上,科斯不得不和整个芝加哥学派开战,说服他们接受他关于产权和法规关系的新奇理论——后来被称为“科斯定理”。


科斯最终说服了经济系的教授,其中包括弥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和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等人,但是他们并没有邀请科斯加入经济系。即便如此,《社会成本问题》仍被证明是经济学历史上被引用次数最多的论文之一。


科斯早期的论文《企业的本质》把市场摩擦理论(科斯称之为“交易成本”)引入了经济学,因此为人称道。他说,交易成本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交易在市场里进行,而另一些交易被内化到越来越大且复杂的企业内部。


《企业的本质》发表于1937年。当时的跨国巨头,比如通用汽车公司刚崭露头角。科斯在一线观察到内化市场交易的有效性。当时,他已经结束了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课程,但还有一年的学习时间。他拿着一笔旅行奖学金来到美国,亲眼观察企业,看他们做什么,不做什么,以及背后的原因。


这或许是他对现代经济学最激进的贡献。他坚信经济学家们所做的理论性、由公式驱动的工作,实际缺少价值。在他长达八十多年的工作生涯中,科斯通过论文、评论和演讲的形式,劝告、赞扬甚至恳请他的同事把经济学变成一个真正由实证研究驱动的社会科学,这种努力一直持续到他的最后一篇论文——于2012年12月发表于《哈佛商业评论》。(他在1996年脱离了传统经济学,成立了自己的团体“新制度经济学国际协会”,至今依然存在。)


我曾切身体会过科斯亲力亲为的研究态度,那正是我们这段长久而神奇关系的开始。当时我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读三年级,在一次独立研究中,我发现学校附近的摩托罗拉公司正在进行一项有趣的实验:用软件系统来“设计”复杂的合同。该系统是为了帮助律师挑选最有用的条款,并把它们联结到一起,简化摩托罗拉与其商业伙伴间大多无用的谈判流程。如果双方在过往的合同中已经检查并通过了一些条款,为什么在撰写新合同时,不以此为蓝本,而非要从零开始呢?换句话说,为什么不尽力消除各项交易成本呢?




我和摩托罗拉公司约好,去拜访它们的合同小组。当时我想,为何不邀请科斯呢?那时他刚刚获得诺贝尔奖,但很久之前就退休了,不过法学院还是为他保留了一间办公室,他也仍然会不时地参与学校法律和经济学项目的活动。所以,我便发出了邀请。令人吃惊的是,他的秘书在几天后打电话给我,说科斯很高兴参与其中。


当天,80岁的科斯思维敏捷,问了许多有趣的问题,还讲了摩托罗拉公司早期的故事逗大家开心。那天结束的时候,科斯感谢我邀请他,并给他当车夫,他还让我告知下次去实地调查的时间。那天从头到尾,我都被他深深地感动了。


我毕业于法学院,曾在硅谷一家公司短暂地从事过法律工作,此后便回到我的老本行咨询行业。此前,我已经做过十年的咨询顾问工作。这段跳槽经历促成了我的第一本书,《打造顶尖企业的12项原则》(Unleashing the Killer App)。这本书很早就开始关注互联网如何改变公司战略的本质。


在一次会议上,工程师谈到开放的网络标准可以简化设备与用户之间的联系。听到这里,我灵光一现,“哈,这不正是交易成本的问题吗?”我在会议记录本上,简单地写下一个词“科斯”,这就是我第一本书的思路来源。


在书中的第二章,我将科斯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之父”,并且提出市场上的科技能够比公司内的科技更快地降低交易费用,公司内的科技通常无法快速适应变化,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公司会越变越小,甚至变成虚拟公司,我将其称为“公司消失的法则”。这是科斯1937年观点的一个直接推论。


我把那一章的草稿寄给了科斯,他很快就回复了我。在一张手写的纸条上,他严厉地批评我误读了一些东西。(科斯向来以直截了当的评论而“臭名昭著”。)几天后,我跟他约在一家咖啡馆等待他指出“天大的错误”。谁知道,他指出的错误大多是关于他传记事实的错误,简单改正过来即可。


修改后的章节得到了他的认可。新书发布的时候,我邀请科斯前来参加。他不仅来了,还耐心地回答了一些好奇观众的提问,许多人都说没想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居然会出现在一个非学术书籍的发布会上。其实,对科斯做与不做的事情,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自此之后,我每一本新书的第二章都会讲述科斯经济学对我的影响,无论是在商业战略、技术部署,还是监管政策方面。但事实上,我所写的每一章内容、每一本书和每一篇博文,在某种意义上均受惠于科斯的观点或工作准则。


在科斯去世后的几个星期,各种讣闻、追忆和荣誉都不断涌来,科斯对此当之无愧。相信大部分内容都会侧重于他开创性的工作、毫不妥协的批判性思维,以及他对工作的全心投入。我都将一一拜读。但是,我会把这个令人敬畏的学术巨人形象,与我所偏爱和熟知的罗纳德·科斯融合到一起。在我眼里,罗纳德·科斯对我不可思议地和善,不管什么时候请求他的帮助,他都会施以援手。

拉里·多尼斯(Larry Downes) | 文拉里·多尼斯是一位互联网分析员,曾在科斯任教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出版著作包括《打造顶尖企业的12项原则》《颠覆法则:驾驭主宰数字时代生活和商业的新力量》(The Laws of Disruption: Harnessing the New Forces that Govern Life and Business in the Digital Age)。李茂 |译   牛文静 |校本文有删节,原文参见《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2013年10月《追忆科斯》。

《哈佛商业评论·特写》编辑|马雪梅xuemeima@hbr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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