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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新旧条文对比简析

2017-11-09 贸易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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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忱、旷涵潇 整理)

来源: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2017年10月25日,央行颁布了新修订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新《登记办法》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登记办法》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了修改和调整:完善应收账款定义,明确将基建项目收益权纳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范围,调整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期限,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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