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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票券市场发展及其对大陆票据市场的启示

2017-11-15 张婕珂 贸易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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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台湾票券市场的定义、品种结构、市场参与者以及市场基础设施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在对台湾票券市场和大陆票据市场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探索研究融资性票据,研究建立和完善发行、评级、信息披露、信用增进等配套制度,促进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票据市场交易。


定义

辨析


(一)票据

在台湾,票据指的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并依据票据法规定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与支票三种。台湾的本票既包括银行本票也包括商业本票,所以在台湾可交易的票据是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


(二)短期票券

在台湾,商业本票、商业汇票与国库券、可转让定期存单统称为短期票券。短期票券市场建立于20世纪70年代。70年代之前,台湾金融体系基本为政府垄断,管制严格,效率低下。70年代,随着台湾经济从进口替代向出口扩张转型,经济高速增长,通胀问题显现,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短期资金的需求以及台湾当局进行间接调控的需求较为紧迫。所以,台湾当局从70年代起将建立以票券市场为主体的货币市场作为一项重要的财经政策,于1973年到1976年之间先后创设了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定期存单和商业本票。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台湾的票券市场具有较为统一的功能、机制和发展历程。


目前,票券市场已经成为台湾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台湾票券市场的交易量占整个金融市场(包括票券市场、金融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交易量的13%。


图1 台湾货币市场的组成

注:由于台湾债券、票券市场上的交易方式包括买卖断交易(Outright Purchase/Sell,简称OP/OS)和附买回/附卖断条件交易(Re-Purchase/Sell Agreements,简称RP/RS),所以也有说法将台湾货币市场分为金融业拆借市场、票券市场和债票券附条件交易市场。

 

分品种结构看,商业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国库券、可转让定期存单在2016年底的余额分别占票券总余额的79.00%、0.22%、4.80%、15.98%。可以看出,商业本票占据了台湾票券市场的主导地位。从变化趋势看,近五年来,商业本票的余额保持持续增长,2012年至2016年年均增速16%,而其他工具余额则没有明显的增长。


图2  票券市场各工具余额变动(2007-2016)

数据来源:台湾金融统计月报


(三)商业本票


在台湾,商业本票(commercial paper,简称CP)指企业或政府事业单位签发的、承诺于指定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付款的票据。


商业本票分为交易性商业本票和融资性商业本票:交易性商业本票是企业以实际交易为背景签发的本票,又称第一类商业本票(CP1)。融资性商业本票是企业为筹措资金而签发的本票,又称第二类商业本票(CP2),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融资性票据”。融资性商业本票需要经专业票券商或合格金融机构签证、承销后方可在货币市场上流通,分为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企业发行的本票和经金融机构保证发行的本票。


根据2016年数据,台湾地区票券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共发行融资性商业本票11.67万亿新台币,交易性商业本票7.13亿新台币,融资性商业本票在其中占比达99.99%以上。


市场

参与者


台湾票券市场参与主体较为多元:票券发行者包括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单位,票券交易参与者包括企业、居民、金融机构、政府单位等,票券市场中介包括票券金融公司和兼营票据业务的银行、证券商等票券商,台湾“中央银行”则通过票券市场进行公开市场和再贴现操作。


图3 台湾票券市场参与者与运行机制

台湾票券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之一是票券金融公司。创设票券金融公司是台湾当局在70年代推动建立票券市场过程中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票券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以承销人、签证人和保证人的身份协助企业发行票券,以经纪人和自营商的身份参与票券交易,此外还可经营金融债的签证、承销、经纪、自营和政府债券的经纪、自营等业务。


除了专业的票券金融公司外,台湾银行业和证券业也可兼营票据业务。截至2017年6月底,台湾共有8家专业票券金融公司,兼营票券业务的银行40家(包括外国银行)、证券商4家,这些机构在台湾统称票券商。


从发行量和交易量看,2016年,票券金融公司发行票券8.24万亿新台币,兼营票券业务的银行发行票券4.51万亿新台币;2016年票券金融公司交易票券25.09万亿新台币,兼营票券业务的银行交易票券11.93万亿新台币。可见,票券金融公司在票券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市场基础设施


台湾票券市场属于场外市场,交易主要通过电话、临柜和网银的方式达成,而交易的登记保管、清算结算则通过统一的基础设施——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TDCC)进行。


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负责全台湾证券和短期票券的登记保管和清算结算。内设负责票券业务的票券集中保管结算系统(票保结算系统),于2004年建立。票保结算系统连接“中央 40 29600 40 11906 0 0 4038 0 0:00:07 0:00:02 0:00:05 4038行”同资系统,以DVP方式进行即时清算结算。


从2004年开始,台湾票券市场逐步实现电子化。2004年,票券二级市场交易全面实现电子化,纸质票券发行后,由集保结算所集中保管。2006年至今,资产支持商业本票(ABCP)、可转让银行定期存单、融资性商业本票等逐步采用在集保系统登记形式发行。


对大陆票据市场的启示


相比大陆票据市场而言,台湾票券市场更接近标准的货币市场。


从品种结构和相关制度看,台湾票券市场以融资性商业本票为主要交易工具,而大陆票据市场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要交易工具。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台湾商业本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属于证券的范畴;大陆银行承兑汇票目前只能由银行或财务公司贴现,对银行而言属于信贷的范畴。二是台湾商业本票的签发可以以融资为目的,且围绕融资功能有一系列制度设计,如保证制度增强了商业本票的流通性,使得不论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均可通过票券市场进行融资;而大陆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都需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银行在贴现和交易票据时受到信贷管理政策的约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融资功能的发挥。


在大陆,目前也有属于企业短期直接融资工具的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 CP)和超短期融资券(super commercial paper, SCP),但这些金融工具不在《票据法》管理范围之内,且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商业信用较高的大型企业。


从市场参与者看,台湾票券主要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企业、居民、金融机构、政府单位均可参与市场交易。作为市场中介的票券商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票券业务,还包括债券业务、财务咨询业务等。票券商通过广泛参与金融市场业务,既保障了自身生存和发展,又起到了活跃市场的作用。随着《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的发布,大陆票据市场参与者目前已拓展至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和非法人类产品。


鉴于此,为满足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大陆票据市场的生命力,促进其长期可持续发展,可借鉴台湾票券市场的发展经验,逐步拓展票据市场内涵和外延,推动票据市场向标准化的短期债务融资市场发展。一是探索研究融资性票据。二是研究建立和完善发行、评级、信息披露以及信用增进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三是促进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票据市场交易,促进票据市场长期繁荣发展。


(供稿:张婕珂)

(本文内容系上海票据交易所原创,任何公开报道或引用,请注明来源为上海票据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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