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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板”骗取山东某农商行承兑汇票等两千余万,数罪并罚获刑19年

贸易金融 2019-06-11

来源 | 和讯银行、汇票圈


日前,自裁判文书网获悉,山东巨野县一起骗取贷款、伪造公司印章和合同诈骗的案件被曝光。



为骗贷 利用虚假合同诈骗担保人


2017年6月12日,一名李姓女子向巨野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杨某平用合同诈骗,巨野县公安局马上展开调查。


据悉,杨某平,系原巨野金太阳煤业有限公司(下文称金太阳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杨某平找到盛世集鑫公司的实控人李某,欲使用其公司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做一次贷款抵押担保品。


为了骗取盛世集鑫实控人李某的信任,杨某平以其为实际管理人的巨野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做担保于李某签订了一份在新世纪置业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李某称,当时杨某平用他的新世纪商品房做反担保,其就同意帮杨某平抵押贷款,但后来才知道,杨某平抵押给她的房产都是假的。杨某平与李某签订了一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开具了收据,但等到李某去查这份合同的时候,才发现这份并不是新世纪的,而是另一家公司的房产。


而杨某平骗取担保的最终目的,则是骗取巨野农商银行的贷款。


骗得李某信任后,2013年12月,杨某平以金太阳公司为借款人,虚构了《工矿产品购运合同》、《代理购运煤炭合同》等证明文件,虚构买卖煤的事实,于2013年12月12日和13日,向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巨野农商银行)骗取贷款共计2396.1万元。骗得贷款后,杨某平用于归还此前部分欠款,剩余钱款去向不明。


为借钱 私刻印章违法解押担保品


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调查时发现,其实杨某平已经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刑2年6个月。


原来,在杨某平骗取巨野农商银行贷款之前,还伪造过甘肃信托公司(现光大兴陇信托)的印章,为的就是将抵押给甘肃信托的房产“骗”回来。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杨某平欲借一笔款项,便以山东赫鑫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3处房屋、土地及其实控的巨野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及土地作抵押,以金太阳公司为担保,通过甘肃信托公司(现变更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向北京中金信融资产管理中心贷款。


同年6月4日,杨某平使用赫鑫利公司的三处房屋权证在巨野县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由于该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期限登记错误,甘肃信托公司将该房屋他项权证通过邮寄方式邮寄给了杨某平。


再次拿到房屋他项权证杨某平起了邪念。为了从他处再贷款,杨某平于6月24日,用该房他项权证到巨野县房管局办理了解押手续。为了办理这份解押手续,杨某平伪造“甘肃省信托有限公司”印章,盖章在等解押手续上。并在成功解押之后伪造一份房屋他项权证邮寄给了甘肃信托公司。


2013年6月6日、7月18日、9月13日,甘肃信托公司分别向杨某平发放贷款共计6000万元。此后杨某平向甘肃信托公司支付利息共计1639.4万元后便不再支付本息。


终曝光 数罪并罚获刑19年


2018年1月5日,杨某平从服刑监狱解回,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11月30日被逮捕。到案后,杨某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杨某平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结合此前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某平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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