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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又被罚!查出6大违法违规,更有4大支行集体虚增存贷款!

贸易金融 2019-07-10

中国基金报记者 乔麦

 

进入下半年,银保监系统监管仍然没有放松。

 

今天,银保监会官网集中公布7张罚单,其中5张开向温州银行及支行相关人员。因涉及六项违法违规行为,温州银行遭罚330万。


4家支行齐虚增存贷款,4位相关负责人分别领罚。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去年3月该行就曾因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等被罚百万。

 

温州银行遭罚330万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温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温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温州银行因六宗违法遭罚330万,这也是下半年以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第一张百万元以上银行罚单。

 

具体来看,温州银行主要存在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一,存在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

其二,对关联方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

其三,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管理严重不审慎;

其四,为企业收购商业银行股权提供融资支持;

其五,虚增存贷款;

其六,以“明股实债”形式为房开企业提供用于缴纳土地款的融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温州银行发起设立于1998年,前身是温州市商业银行,2007年12月17日经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为温州银行,是温州规模最大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是温州首家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4月底,温州银行公布了2018年业绩报。数据显示,报告期末温州银行总资产为2277.82亿元,比2018年初增加36.70亿元,上升1.64%。

 

4家支行齐虚增存贷款

 

除开向温州银行的一张罚单外,还有4张开向温州银行支行相关个人的罚单。


 

诸晓丽对温州银行鹿城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其作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2年的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

 

蔡强克对温州银行学院路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王烈对温州银行新城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潘建飞对温州银行得胜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

 

头戴“金改试验区”光环的温州市素来以资本活跃著称,携区位优势的温州银行的经营业绩却连续两年下滑。

 

4月底,温州银行公布了2018年业绩报。

 

数据显示,报告期末温州银行总资产为2277.82亿元,比2018年初增加36.70亿元,上升1.64%。在盈利方面,截至2018年末,温州银行营业收入为36.18亿元,同比降低8.89%;营业利润同比减少46.36%;净利润约为5.10亿元,同比减少43.46%。


事实上,这已经是温州银行净利润下滑的第二年,2017年温州银行净利润为9.02亿元,较2016年同比减少12.28%。

 

温州银行方面将2018年净利润的减少归因于投资收益的减少。此外,该行不良贷款率去年进一步攀升,由2017年的1.44%上升为2018年的1.72%;拨备覆盖率下降至151.14%。

 

在营业收入方面,截至2018年末,温州银行利息净收入保持增长,达到27.07亿元,同比增加4.7亿元。但去年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下降明显,分别为7.15亿元和0.69亿元,同比减少4.43亿元和6.15亿元。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温州银行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6.18亿元,同比减少3.53亿元,降幅8.89%。其实该行营业收入在2017年已经出现下滑,当年营业收入为39.71亿元,较2016年减少6.24亿元,降幅13.58%。


数据显示,该行去年营业支出29.76亿元,较2017年增加2.01亿元。在支出的构成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贡献最大,为16.21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其中员工费用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去年该行员工费用支出11.03亿元,较2017年增加1.5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8年末,温州银行前十名单一客户贷款中,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占据7家。

 

报告期末,该行前十大股东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8.15%;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8.1%;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03%;新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77%;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58%;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47%;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37%;昌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24%;黎明液压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05%;远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82%。上述前十大股东中,涉及房地产和建筑业的公司多达8家。


曾因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等被罚百万

 

此次被罚,并非温州银行第一次因虚增存贷款等首次领罚单。

 

去年3月7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对多家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表,其中,温州银行被罚百万,罚款金额最多。

 

温州银行主要违法事实为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且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对其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王义对温州银行永嘉支行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王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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