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信用证底层:“芜湖是不是海港”背后的三种逻辑

沈华 贸易金融 2020-09-05

作者 | 沈华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易银行部

来源 | 贸易金融


案例

捷克一家银行作为开证行,要求提单显示货物从任何中国海港(ANY SEAPORT IN CHINA)装运至汉堡港。受益人提交的提单上显示“装运港:芜湖,中国”。

捷克开证行上网搜索中国地图,发现芜湖位于中国内陆安徽省,虽然也在长江边,是个港口,但是与同饮一江水的国际知名海港上海港相距300多公里。从常识看,芜湖应该是个内河港口,不是海港。

但是远在欧洲的开证行对于中国的港口分类没有把握,万一从芜湖出发的集装箱船,可以直通汉堡港呢?出于合理谨慎考虑,开证行通过登录承运人网站,查询了提单和集装箱信息,发现该票货物的实际装运港是上海港,货物在芜湖装上的是驳船(BARGE), 然后在上海卸载后重新装上远洋船。

开证行随即有了疑问,芜湖港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信用证要求的“海港”(SEAPORT)?

答案不是很简单吗?芜湖根本不靠海,怎么会是海港?如果芜湖是海港,为什么从芜湖出发的货船不直接去汉堡港,却要先装上驳船,然后到上海港装到远洋船上呢?

但是国际商会三位技术顾问的答复是:YES. 芜湖港可以被认为是信用证要求的海港。

这还有天理吗?芜湖明明是河港,国际商会的人却说,芜湖可以被认为是海港。这大大背离了人们的常识,有人说,国际惯例再一次否定了常识。
 
三种逻辑

ISBP745起草专家之一的金·辛德伯格先生,在UCP600刚推出的2007年,曾提出三种逻辑说。他认为在研究信用证案例时,应该识别三种逻辑类型,常识逻辑、行业逻辑和UCP逻辑。

常识逻辑

所谓常识,一般而言,指心智健康的普通人应该具备的日常知识。在一般中国人的常识中,海港是靠海的,芜湖位于安徽省,整个安徽都不靠海,芜湖当然不是海港。上述案例中,作为捷克开证行的工作人员,查了地图后,跟普通中国人一样,出于常识,也认为芜湖不是海港。

从常识逻辑出发,不符点成立,开证行可以作出拒付决定。但是开证行工作人员出于合理谨慎考虑,没有发出拒付电,而是通过查询承运人网站,来确认芜湖到底是不是海港。

行业逻辑

上述案例里的行业逻辑,就是海洋运输行业内的逻辑。来自承运人网站的信息说,由于长江航道不够深,或者长江上的桥不够高,案例中的巨型集装箱货轮无法抵达芜湖,所以货物只能在芜湖装上驳船(船名DE-JIN 8),到上海港再换成远洋轮(船名MSC RIFAYA)。因此在此案例中,芜湖并不是海港,真正的装运海港是上海港。从行业逻辑看,芜湖不是海港,不符点成立。

UCP逻辑

1、银行审单的依据仅限于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用来解释UCP的ISBP(《国际标准银行审单实务》)及信用证本身。

2、不论是UCP600还是信用证,没有对“海港”(SEAPORTS)或“港口”(PORTS)作出定义。所以芜湖不靠海,也不能被认为就不是海港。

3、关于装货港,UCP600仅要求提单“表明货物已经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装上具名船只”。

4、信用证规定装货港为任何中国海港,受益人在提单上表明了装货港为“芜湖,中国”。

5、提单表明的装货港已经满足UCP和信用证要求,无须也不应运用任何外部其他渠道或信息来决定单据是否相符。

6、不符点不成立。 
 
常识逻辑与UCP逻辑

银行的信用证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依据UCP600,加上常识在审单的。有的人从来不看国际商会意见,也不妨碍他一辈子以审单为职业,如果他小心谨慎并且服务态度良好,还有可能成为银行的优秀员工。信用证从业人员首先应具备作为普通人的一般常识,比如海港靠海,数据不能自相矛盾,等等。其次还需具备信用证和单据的一些专业性常识,比如信用证最迟交单日为12月19日,受益人却在12月20日交单,20日又不是法定假日,那就是逾期交单了;又比如价格条款为CIF,单据里面一般会有保险单,等等。

如果一位出口审单人员碰到上述案例,一定会让受益人出具担保,或者让受益人将芜湖改成上海。因为在他的常识中,芜湖并不是海港。如果受益人拒不修改遭受开证行拒付,责任由受益人承担。受益人也不会搬出行业逻辑来反驳他,因为受益人知道,在一般中国人的常识里,芜湖不是海港。受益人更知道,从芜湖出发的这艘船只是驳船,并不是远洋船。因此,仅凭常识,就有可能在审单时执行比UCP更高的要求,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但是有个前提,受益人不会认真研究国际商会意见,不会搬出国际商会意见来跟银行较真。

虽然常识在审核信用证单据的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光靠常识是不行的。比如,凭常识究竟能不能判断一个港口是不是海港?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单证人员,也会搞不清布莱梅港到底是不是海港。福步外贸论坛上不少人问过同一个问题,利雅得是不是海港?凭常识能知道西班牙港在哪里吗?德国汉堡港是海港,却深入易北河150多公里。实务中这种让人抓狂的的港口太多了。

常识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比如客户把一套信用证单据交给了银行,银行在邮寄的过程中丢失了,单据价值10万美元。在很多人的常识里,不管单据有没有不符点,银行应该要么赔钱10万美元,要么把全套单据还给客户。但是按照国际惯例,银行是可以免责的。

“芜湖案”中,UCP到底有没有否定常识?没有。注意看国际商会技术顾问的答复,“芜湖港可以被认为是信用证要求的海港”,意思是,不用关心芜湖港事实上是不是海港,要点是,芜湖港从UCP的逻辑来看,从单据的表面来看,可以被认为是海港!在常识逻辑与UCP逻辑相冲突的时候,UCP否定某些常识也是正常。正因为在国际贸易中光靠常识逻辑不能解决问题,UCP逻辑才应运而生。从某种意义上说,UCP就是在协调各个国家各个团体之间各种不同意见、不同常识中产生的。
 
行业逻辑与UCP逻辑

从海洋运输行业的逻辑看,在本案例下,芜湖不是海港确定无疑。但是此种行业逻辑,超出了银行信用证从业人员的经验范围,单证人员无法从单据表面获知此种知识,只能借助承运人网站或者集装箱查询网站才能获知。UCP的逻辑是,银行无须也不应运用任何外部其他渠道或信息来决定单据是否相符,银行通过外部调查得出的任何结论都不能构成拒付的理由。显而易见,在本案例中,UCP逻辑在否定常识逻辑的同时,否定了行业逻辑。

再看一个曾在信用证从业人员中引起巨大争议的案例。货物是海鲜,信用证要求储存温度“…at minus 18 degrees Celsius”,提单显示储存温度:“...at minus 18 degrees Celsius. Temp(设定温度): minus 20 degrees Celsius”。

有位银行审单人员A说,这里面有两个温度,储存温度和设定温度,银行不是冷链运输的专家,对两个明显不同维度的数值,不能简单判断有没有不符点。

有位从1999年开始就做海鲜信用证的银行人员B说,要求储存温度零下18度,冷冻柜设定温度零下20度,是一种常识。假如设定温度零下18度,储存温度往往达不到,所以需要设低2到4度。凭常识就知道,这里面没有不符点。

另一位从业20多年的信用证单证人员C说,个人认为构成不符,提单显示了两个温度,互相矛盾。具体理由如下:
1、信用证要求储存温度 -18度,不接受高于或低于的温度。
2、银行不关心特别专业的冷藏知识。
3、银行更不关心显示“Temp: minus 20 degrees Celsius”对货物造成的实际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出现了两种“常识”。一种是,提单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温度,互相矛盾,构成不符。另一种是,要保证储存温度,必须设置低2到4度的设定温度。两种不同的温度才是正常的,不构成不符。

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前一种说法才是一般信用证从业人员的常识。后一种所谓的常识,出自于从事海鲜信用证20年的银行人员,他已经具备了海鲜运输行业的某些专业知识,他运用的是行业逻辑。但是他误以为人人都应该具备他所拥有的这种“常识”。

在这里,信用证从业人员C的说法,代表了UCP的逻辑。UCP的逻辑再一次否定了行业逻辑。信用证从业人员B继而说,能这么借UCP否定常识吗?不符点都快成玄学了。其实在这里UCP并没有否定常识,否定的是依据其他行业逻辑来判断不符点。在这里,从UCP的逻辑看,就是简单的单据表面自相矛盾,不符点的判断也没有成为玄学。

以此逻辑推论,让我们来讨论,Incoterms是否属于银行的审单依据?尽管Incoterms是一种国际惯例,但是属于行业逻辑,并不能成为审单依据。但是,近年来UCP逻辑把Incoterms的行业逻辑融入了自身之中,比如FI、FO、FIO乃至FIOS这类与货物装卸费用相关的术语都被写入了ISBP745。这让很多信用证从业人员大伤脑筋。最近的TA885rev里,国际商会的答复更以Incoterms为判断不符点的依据,由此引起了业界极大争议。在这场争论中,王善论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

“信用证或单据上显示的贸易术语的解释并非唯一,Incoterms也不自动或强制适用。无论贸易术语是否适用Incoterms及其任何版本,以及基础合同是否对选用的贸易术语做出任何特别约定,均与审单银行无关。银行需捍卫并恪守独立性原则,仅依据信用证及单据本身判断是否构成相符交单,不可轻易地将审单人员对贸易术语及Incoterms的理解应用于单据审核,这会将银行置身于危险境地......”
 
对银行的启示

1、如何处理UCP逻辑与实务的关系?

本案例中,申请人要求在中国任何海港装运,背后的意思是不希望有驳船和海船之间的装卸环节,从而增加运输风险。受益人忽略了此项要求,并且得到了国际商会专家的支持。

表面上看, 申请人的诉求被忽略了,常识和行业逻辑同时被忽略。但是事实上,国际商会的专家正是看到了海洋运输逐渐向内河延伸的实务趋势,为了便利身处内陆的港口城市开展国际贸易, 才做出了这样的结论。

所以从某种角度,在这个案例中,UCP逻辑与实务趋势得到了比较好的结合,既维护了信用证的独立性,又顺应了不断变化的实务的需求。

2、如何判断国际商会意见的“好”与“坏”?

国际商会技术顾问对“芜湖案”的意见,引起了多方争议。有人说,不符合常识,荒唐。有人说,维护了信用证独立性,好。有人说,便利了贸易,好。还有人说,尽管这条意见维护了信用证的独立性,但是远离常识,有碍于人们对信用证的理解和认同,可能导致信用证边缘化,不好。

国际商会的意见,遵循的应该是UCP逻辑,目的是维护信用证的独立性,从而促进贸易便利化。能够体现这一目的的意见,就是好意见。信用证的独立性,是高度抽象化的,比如任何具体的要求,必须抽象为单据条款,比如可以把芜湖港当作海港,等等,所以有些意见并不一定符合常识,也不符合某个行业逻辑,却不失为好的意见。

3、慎言“实质相符”

实质相符是相对于表面相符而言的。在“芜湖案”中,表面上芜湖可以是海港,实质上不是,国际商会技术顾问的意见坚持表面相符。目前有些信用证从业人员,甚至信用证专家,经常把“实质相符”当作比表面相符更高的信用证审单标准,这个案例提供了一个反例。因为“实质相符”往往需要行业逻辑的介入,与UCP逻辑有时是有冲突的。

长期坚持提供干货不易,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鸣、对大家有帮助,请大家赞并转发,以支持我们提供更多干货,谢谢。

专注十年,持续打造全面有价值的贸易金融知识库

更多关键词,请到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获取更多干货

商务合作:手机号同微信:18501955840(备注合作事由)研报定制/公众号代运营/内容撰写服务:18600329996

定制线上直播课:刘老师 1560100944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