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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出台 银行业务指引案例解析

贸易金融 2020-09-03

以下文章来源于世经未来 ,作者专业银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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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经未来(ID:wefore)

(一)案例引入:政策积极引导加强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服务力度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民营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小微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了负面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要求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并强调“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针对应收账款大量增加的新情况,人民银行行长易纲2019年6月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提出要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商业汇票是商业信用的规范化形式,应借鉴20世纪90年代清理“三角债”的成功经验,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此外,2020年6月28日,为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7月28日正式实施。由此来看,当前政策积极引导规范标准化票据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为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更大的业务机会空间。

(二)风险介绍:应收账款过大给中小企业带来风险显著

应收账款是企业赊销形成的债权性资产,是其流动资产的组成部分,对于其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2000年以来,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整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18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3万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高达13.99%,占当年GDP的16%。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7.46万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高达20.38%。这一比例已经重回20世纪90年代初清理“三角债”时期的历史高位水平。其中,2016-2017年,全部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同比增幅分别为9.6%、8.5%,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增速分别为8.19%、6.94%,这说明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增幅明显快于大企业。

对于单个企业而言,应收账款的存在增加了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对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过高的应收账款可能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之间存在大规模的相互拖欠,会形成“三角债”,一旦出现信用风险极易传染,引发大规模的债务违约和生产停滞。如果全社会应收账款增速过快,将对社会信用结构造成冲击,加大经济体系的脆弱性,影响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增幅超过大企业,这意味着核心企业凭借自己优势地位占用中小微企业资金,而中小微企业本来就资金不足,融资渠道有限,又被迫被大企业占用资金,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紧张和经营困难。大型企业拖欠民营小微企业账款的行为,不仅会导致经济的脆弱性,而且会损害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有活力的民营小微企业的发展潜力,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与20世纪90年代的“三角债”情况不同,在近年来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各种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也开始蓬勃发展,这是本轮“三角债”发展的新特点。伴随金融意识逐步增强、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出现了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证券化以及应收账款流转平台等各式应收账款融资创新。然而由于应收账款本身存在天然缺陷,这类创新不仅增加了金融的脆弱性,而且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的困境,潜藏较大风险。

第一,应收账款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不易流转。作为在企业购销过程中自发产生的商业信用,应收账款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还款期限不固定,到期还款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即使约定了还款期限,对债务人仍缺乏刚性约束力;二是应收账款保留了债务人对基础合同的抗辩权,债权人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应收账款缺乏格式化的权利凭证,债权债务关系不透明;四是流动性差,很难在企业间或金融机构间流转;五是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容易出现纠纷。

第二,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存在天然缺陷,潜藏风险。由于应收账款具有难以确权、账期不固定等特点,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的融资产品存在天然缺陷,风险极大。近年来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的融资产品爆雷频发。例如,“成宇案”中,成宇利用其控制的十家公司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伙同他人虚构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应收账款,骗取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招商银行等七家金融机构保理资金累计68.91亿元;又如,“李仕林案”中,上市公司华业资本从恒韵医药受让的合计101.89亿元应收账款全部为恒韵医药虚构;再如,2019年6月爆发的“罗静案”中,罗静凭借对苏宁、京东等知名大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公开募资,而作为债务方的苏宁和京东则声明对罗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不知情。

第三,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流转不能解决应收账款的天然缺陷,而且造成监管套利,也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形成挑战。针对传统应收账款融资存在的弊端,很多核心企业自发或与金融机构合作创设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由核心企业自愿签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确权问题,且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可拆分转让,方便了链上企业依托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进行支付或融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票面设计及要素与票据相似,记载了出票人、收票人、签发金额等信息,并约定经支付方签章后可以流转。

应当看到,尽管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流转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但无法克服其天然缺陷,存在较大风险。首先,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由于债务人对基础合同存在抗辩权,当债务人与持有人前手发生贸易纠纷时,债务人可以此为由拒绝向持有人付款,持有人可能面临到期收不到款的风险。其次,封闭性系统增加了持有人的融资难度。电子应收账款凭证平台是核心企业构建的封闭供应链生态圈,链上企业持有的电子应收账款凭证只能向核心企业或平台的合作保理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持有人的融资难度。再次,存在监管套利,不利于金融稳定。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业务本质与票据完全相同,产品要素和业务流转均与票据相似,在对票据业务严格监管而对应收账款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产生监管套利,形成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挤出效应,影响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最后,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电子应收账款凭证作为供应链闭环内使用的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使供应链金融体系产生了“造币”功能,在一定范围内对法定货币具有替代作用,但并不计入货币供应量统计,从而影响到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第四,核心企业自办应收账款流转不仅形成对被拖欠企业的二次“盘剥”,同时也强化了其拖欠的内在动力。核心企业往往是供应链中地位占优的大企业,本身并不存在融资困难,本可以通过使用赊销、预付货款的商业信用方式把其较强的银行融资能力分享给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但由于缺乏硬的结算约束,核心企业不仅通过应付账款大量占用中小微企业资金,有的还成立专门金融公司或自办应收账款流转平台对持有其应收账款的企业提供保理或其他融资服务,形成对被拖欠企业的二次“盘剥”。更重要的是,这些金融公司和应收账款流转平台的建立又会进一步加强核心企业拖欠账款的动力,这种自我强化机制进一步加剧了被拖欠企业的困境。

(三)政策解读:《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出台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

新发布的《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主要参与机构、基础资产、标准化票据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明晰标准化票据定义。标准化票据是指存托机构归集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商业汇票组建基础资产池,以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而创设的等分化受益凭证,属于货币市场工具。

明确主要参与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原始持票人、存托机构等主要参与机构的定义、条件、职责。标准化票据权益和各方权利义务通过存托协议予以明确。

规范基础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基础资产应符合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依法合规取得等条件。原始持票人在存托时以背书方式将基础资产权利完整转让,有效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原始持票人对基础资产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存托机构和票据经纪机构应对基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票据市场基础设施负责基础资产的统一登记托管。

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人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存托机构应在标准化票据创设前和存续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对标准化票据投资价值判断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标准化票据的投资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约定享有权利。标准化票据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项和存托协议约定情形的,由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明确管理框架。《管理办法》明确,标准化票据的承销、登记托管、交易流通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现行管理规定。为更好实现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联动,标准化票据同时在两个市场交易流通。考虑到标准化票据期限较短,其创设采用事后报告制度,事前管理主要依靠信息披露,相关基础设施负责日常监测和自律管理。

分析认为,标准化票据以票据作为基础资产,联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发挥债券市场的专业投资和定价能力,增强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管理办法》出台后,将增加金融机构的配置品种,金融机构也可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同时也有助金融机构打通服务中小微企业、供应链企业的渠道,使得中小微企业在贴现之外增加了新的融资渠道。

(四)案例分析:上海票据交易所上线供应链票据平台应收账款票据化再下一城

【平台介绍】: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支持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2020年4月2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建设开发了供应链票据平台。供应链票据平台依托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称为供应链票据。供应链企业之间产生应收应付关系时,可以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直接签发供应链票据,供应链票据可以在企业间转让,通过贴现或标准化票据融资。

【平台特点】:供应链票据可拆分解决了多年来支付问题及融资问题。可拆分之后,持票企业就可以拆分相应金额用来支付上下游,也可以拆分相应的金额进行融资。实现了票据支付功能和融资功能的初心。

【平台意义】:供应链票据平台是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企业间应收账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优化企业应收账款结构,提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和融资可得性。

【平台业务开展】:目前首批参与试运行的4家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的企业覆盖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当日,共有17家企业签发票据17笔、104.42万元,2家企业背书流转票据3笔、5.1万元。

【银行参与】:目前已有多家银行积极参与“供应链票据平台”项目,以招商银行为例,该行全面推广供应链产品、深化经营N端客群,构建了服务总分两战核心企业和N端客户的供应链营销服务体系,以等分化、可流转、可融资、天然具备真实贸易背景合规性的多重优势,解决企业痛点,实现企业间应收账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用票更灵活便捷、降低全链条融资成本等。

(五)银行指引:商业银行票据服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方向

1、加强供应链票据平台项目介入力度

作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银行可积极参与票交所应链票据平台,加强与供应链上的企业实现连接,通过金融科技手段为应收账款票据化注入“催化剂”和“助推剂”,为其把应收账款转化为票据提供便利,在源头上实现应收账款票据化。企业间因交易行为形成应收应付关系时,可以直接在供应链票据平台发起商票签发指令。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票据替代应付账款,可以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传导至末端长尾客户,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利于银行实现普惠金融的目标。

2、重点围绕部分产业链加大票据供应链金融营销

在未来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建议银行可积极针对农业供应链、工业供应链、流通供应链通重点开展票据供应链金融营销业务。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同时也可加大主体绿色及涉农的核心企业营销力度。

3、加强票据知识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使用票据

银行应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加强对票据知识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认识票据、熟悉票据、使用票据,培育潜在客户在产业链中使用票据替代应付账款,降低财务成本,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应通过票据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精准服务企业的产销融资需求,帮助核心企业建立其票据流转的供应链生态圈,进一步提升企业使用票据的意愿和能力。

4、做好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防范工作

在防范票据供应链金融风险方面,其一是银行要做好企业的评级工作;其二是要利用票交所数据平台,通过对交易主体的承兑量、贴现量、利率等数据的分析,评定票据市场接受程度,评估市场参与主体机构等级;其三是要整合各类数据,综合评估票据等级。其四是要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利用上海票据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实时动态数据监测,一方面对可疑的贴现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对一场交易进行迅速识别。建立风险阈值,对企业、供应链平台进行动态的、全面的监控。最后是要在供应链金融的票据应用中防范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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