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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面临哪些痛点?又该如何应对?

贸易金融 2021-03-05

来源:银行联合信息网

整理:供应链finance智库


1、业务背景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供应链金融从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出发,与银行等专门的金融机构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引进第三方监管公司参与监管,“四流合一”(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同时,加快商品流通速度,从而加速整个供应链环节的循环运转。


我国供应链金融起步比较晚,1998年,深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在广东地区首创货物质押业务,国内供应链金融由此起步。


此后,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从“M+1+N”的传统供应链金融1.0阶段,到线上化、平台化、智能化的2.0、3.0、4.0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主要业务特征、主导力量和风险控制方面呈现出显著不同。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处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3.0阶段。


根据《2019中国供应链金融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银行和自有资金依然是主要资金来源。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资金来源数据看,有超过85%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资金来源含有银行资金。


2、面临痛点


1、传统风险控制思维惯性转变难


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产品设计,多以存货融资与预付款融为主,风险控制的思路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的质押贷款范畴。在多数情况下银行仍然难以遵循“自偿性”原理来设计保理产品,很难仅以买房还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进行授信。


另外,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约定,缺少系统性的自动触发机制,对回款保障缺少可信的技术手段,这是金融机构最为担心的风险因素。


2、交易背景真实性问题制约银行授信


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依托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信用,因此这类授信局限于核心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或一级分销商,对于二级以上的供应商与经销商,则因为缺少与核心企业的直接交易关系,而难以得到银行的融资服务。


另外,供应链金融平台推送交易信息的真伪、交易信息等,存在被篡改的风险,也是制约银行融资业务开展的另一因素。


3、供应链交易全过程对外透明度低


供应链从原材料到成品、到流通、到消费者,涉及环节众多,与各方的联系也非常紧密,对于供应链产品和过程的真实性如何验证与确认便是一大难点,也佐证了银行难以根据这些有限的信息对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授信。


4、成本较高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产业链中存在大量中心化的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增加了资金借贷的成本。以应收账款为例,传统供应链金融涉及应付账款方、增信机构、保理机构等,业务处理时间长,手续费还高,风险成本也高。


5、企业信用碎片化


互联网身份的多重化、业务处理的碎片化,使中小企业数据资产碎片化,也导致企业信用的碎片化,加剧中小企业征信难、融资难问题。


6、客户资信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第三方可能为了业绩,对借款人的质押物进行虚假评估,或者借款人串通第三方出具无实物的仓单向银行贷款,由此造成客户资信风险,给银行等金融主体造成损失。


3、应对措施


1、建立有效的制度支持平台


供应链金融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概念,在这里面涉及到了多个主体。想要获得融资的法人,提供资金的银行,以及连接二者之间的流通媒介等等,通过他们之间的协调,才成就了这一过程。


然而正是由于涉及的主体过多,过程繁冗。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要求规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低下。


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制定相对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必要时订立各方契约,合同规范,使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有据可依,明确各方责任。


同时,政府也应根据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要及其发展的趋势制定相应的制度法规,鼓励开展供应链融资以解决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当供应链交易主体出现交易摩擦时,有章可循。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债项评级制度,有效分析中小企业的经营过程作出信贷决策,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定价制度,对担保抵押物作出科学合理的定价,减少矛盾的产生,实现多方共赢。


2、建立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关系


在动产质押融资中,物流企业一方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监管下游中小企业即分销商的动产,实现银行对货权控制的主动权,物流企业在抵押融资这种方式中发挥了作用,尤其是在动产的融资中。


通过这一方式物流企业实现了与银行的协同,对于下游企业实现了监控,同时也加强了银行在货物的经营权上的地位。


另一方面可以协调与商业银行的关系;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物流公司可以给商业银行作担保,减少应收账款收不回的风险。


因此,商业银行应当与强大而有实力,客户关系网络健全的物流企业合作,分散风险,减少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实现更全面便捷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目标。


3、建立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支持系统


应当制定相对统一的创新产品设计标准、贷款标准、定价标准与操作标准,根据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设计出新的融资模式,在包括动产的抵押等模式中加大资源的倾斜,实现众多满足供应链资金的需要,紧跟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从整体的高度把握供应链金融创新的背景、特点及趋势。


只有在交易中的每个交易主体都为自己的交易作出贡献,共同为供应链过程中的物品、资料、货币三者之间的融合构想出一个合适的方法,来实现融资链条的物尽其用。


4、建立行业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由于国内的金融行业以及信息化程度相对都处于一个成长期,国家对于这个行业的资源倾斜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些都成为了业务不断发展扩张的阻碍。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信息交流传递的硬件服务,搭建互联网信息的交流平台,加大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投入力度;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及时登陆查阅相关抵押物的库存情况,担保品动态信息,也可以在仓库内安装监控录像,这样仓库内的货物都能在人们的监督之下,不仅更加方便了解库存,也减少了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


5、提高风险控制的技术水平


应依据风险管理流程依次进行风险识别、度量、评估、控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控制技术水平:


第一,融资业务指引中规定自偿性贸易融资授信评级在BBB级以下客户的授信申请一律拒绝。


第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承担,譬如引入物流监管公司作为局部的风险承接主体。


第三,银行应从数据经验库的构建着手,建立质押商品信息收集系统,分阶段地推进风险定价机制的建立,掌握企业的销售状况,对于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也需要根据实际贸易背景进行实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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