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融资租赁公司还能不能兼营保理业务?看看业内专家怎么说…

贸易金融 2022-05-18

来源 | 金融时报

作者 | 记者 陈彦蓉


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是近年来新兴的两股支持小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非银力量,二者的协同合作,能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业务的业务模式存在差异,但在市场和监管环境变化的背景下,融资租赁和保理仍有广阔的业务合作空间,可发挥出各自资源禀赋,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产业发展。


过去10余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和保理行业均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9年6月末,融资租赁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超过4万亿元,而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测算,2021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增速应在20%以上,业务量应在1.8万亿元左右。


整体来看,各方对于租赁和保理行业的关注度在不断增加,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逐步完善,可以说,融资租赁和保理的需求在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也逐步拓展。


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租赁和保理的合作空间也进一步打开。”某商业保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业务视角


从业务协同角度来看,融资租赁提供固定资产投资的长期资金,商业保理提供流动资产的短期资金补充。此外,租赁业务主要聚焦固定资产,保理业务则主要做财务报表上的流动性资产,保理与租赁的协同,可以为设备厂商、承租人提供多层次融资服务,确保客户设备采购后全生产周期的流动性。


如在光伏、风电电站和新能源汽车等绿色领域,企业融资方式以直接租赁为主,但租赁标的物金额大、期限长,各大能源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杠杆压力。针对这一情况,有商业银行便推出了银租合作保理的新模式,从而更好为绿色能源企业降成本、稳负债。




融资视角



而从融资角度来看,市场化的保理公司寻求稳定业务场景与客群创新,这与租赁行业产品创新的发展需求相符,可探索实现围绕租赁设备生态的产业全周期流动资金补充。与此同时,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还可以分享客户资源,互补发展。保理公司也能帮助租赁公司最大化挖掘客户潜能,在多个场景,通过多类产品,深入保障客户经营,赚取利息收入。


由于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具有协调互补性,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乏一些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这也是近年来备受行业争议和讨论的一个话题。


早年间,为了加快推动行业发展,有关部门曾出台文件允许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如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兼营保理业务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有业内人士向《金融时报》记者坦言,行业内有部分租赁公司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租赁物,为了绕道开展保理业务,“铤而走险”采取虚构应收账款的方式,这一做法无疑是不合规的,极易引发风险。




监管视角



近几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完善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监管政策,极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回归本源,各自独立开展业务


银保监会2020年出台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经营的五项业务中,并不包括保理业务。而在2021年,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现有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存量业务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融资租赁兼营保理业务的态度更趋谨慎


未来终将是租赁归租赁,保理归保理,二者混业是不可取的。”有业内专家表示,这实质上也是在引导融资租赁回归本源,防止因混业经营造成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去主业化趋势,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租赁公司通过与保理公司协同合作,打造多元产品生态,逐步从单一的租赁模式、保理模式向生态赋能模式演进。集合两种资源,通过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四大抓手撬动产业的下游生态,更好践行产融结合。



长期坚持提供干货不易,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鸣、对大家有帮助,请大家点赞并转发,以支持我们提供更多干货,谢谢。

专注十年,持续打造全面有价值的贸易金融知识库

商务合作\内容撰写\软文推广:18501955840(备注合作事由或电联)需求发布\业务对接\投融资需求:18600329996(电话联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