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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杭州有人因为开车时吃!棒!冰!被开罚单,罚款100元

2016-07-06 杭州网

昨天,一条交警罚单的照片又在朋友圈刷屏了!


照片中是一张纸质罚单,罚单上写着:被处罚人于2016年7月4日14时51分,在东宝路秋涛路口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吃棒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决定给予100元罚款。


有网友直言,吃个棒冰也要被罚,现在交警管的真的那么严了?也有网友说,这张罚单的照片,估计和一周前的违法短信一样,是被人PS篡改的。


插一句


在上周,有一条交通违法短信的截图也在杭州人的朋友圈里刷屏了。


短信上说,浙A××……号牌的车辆,2016年6月21日在余杭望梅路五洲路口,因经过路边女子未减速而使其裙摆飘起造成影响市容的违法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请在15日内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到余杭交警大队处理。

 

图为广为传播的“交通违法”短信 


当时,这张短信截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不过,经余杭交警部门证实:这是一个谣言,截图是有人恶意修改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散布者责任。

 

今天的“开车吃棒冰被罚了100块”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此,记者联系了杭州交警部门,得到的回复是此事千真万确,处罚没有任何问题。对于开车打手机或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交警部门一直在进行严查严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开车吃东西、刷微信的行为,就属于第三条中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说到这儿,又有人会问了,开车玩下手机,吃下棒冰、往窗外扔点垃圾,有时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杭州交警是凭什么来认定这些违法的呢?


今年5月30日,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治理“黑车”、整治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即“两治一整”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开车违法使用手机是查处重点,一经查实,罚款100元、扣2分。

(数据来源中青报)


交警说,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或者发动的状态下,单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其他操作,都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这姿势,呵呵了)


司机不仅开车时不能玩手机,等候红绿灯时也不能玩,因为司机在分心时,往往会忽略交通信号灯,影响通行效率,或会引起事故。


杭州市公安交警局秩序处副处长周小平说,这次查处的手段一是组织全员警力,在重要路口进行现场查处;二是通过路口监控拍摄等,全时段、全覆盖加强严管。


民警在路面上查处开车用手机的行为时,胸前都会配备高清执法记录仪,民警的肉眼看到违法行为的同时,司机玩手机的过程也被拍了下来;再加上市区数千个“藏”在红绿灯、屋顶上的高清探头,不仅白天,连晚上也能拍得一清二楚。


(交通拍客APP上,网友上传的相关视频 “交通拍客”平台提供)


对了,还有一项看起来很难查证的违法行为——乱鸣号。在这次严查中,交警会用上声音记录仪等高科技设备,用于摄录违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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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dskbdskb),记者:蒋大伟,获授权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期编辑:未果

开车吃棒冰被罚,小编虎躯一震……但话说回来,只要文明行车,别人想出发你都难,你说是吧?戳个zan,用行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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