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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大妈捡到钻石项链拒不归还,“我捡的,不给我一半不行!”

杭州网 2019-08-14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这首儿歌让我们从小学习了

捡到东西要归还的道理

然而,令人窝火的是

就在前两天,江苏南京

一大妈捡到一条钻石项链

拒不归还并蛮缠道:

“我捡的,不给我一半不行!”




▼视频两分钟,点开感受一下


失主在帮助下查了监控后发现

项链被一位老人捡走了

随后失主找到了这个老人

想让她交还项链



失主都找上门了

还给人家是很应该的事啊

而且还有监控为证,哪里赖得掉的

但奇了怪了

老人就是不承认

双方僵持在一起

实在没办法,女子只得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核实了情况

对老人进行劝说



老人还是持续否认:

“这不是的”



不过会不会是看到警察

老太怕了才不敢认呢?

失主也不想把事情搞大,

只想拿回项链



于是民警就跟老太说了:

“我们现在不追究你任何责任......”

当然这个前提是

你先把项链还给人家呀



话还没说完

老太顺势手一摊:

“我本来就没有任何责任的呀”



看着情况不行,于是民警说了:

“跟我们到派出所去!”


这下老太急了:

“我捡的呀,又不是偷的!

凭什么要去派出所!”


然后这才认了项链确实在她手里



还要求失主给她

项链价值的一半

也就是1490元作为报酬


“我捡的,不给我一半不行!”



竟然当着警察的面要起钱来了

这怎么行??

警察同志马上就驳回去了

但没想到.......还教育起别人了:


“出门要讲理,不讲理不行”



围观的路人们也....

“你这个老太怎么这样呢??”

“你讲不讲道理?”



看到这局面,失主也是绝望了

有点要哭的感觉说:

“阿姨你行行好,

我一个月拿不了多少钱,

我给你磕头......”



最终失主给了老人50元“感谢费”

拿回了项链

这事才算结束了


网友震惊了

虽然项链是拿回来了

但对于这个结果

网友们真的很生气啊



捡到东西就要分你一半

你怎么不去抱着取款机让银行分你一半??



老人家属能不能好好管管



给予酬劳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讹诈就不好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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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梨视频、上海全知道、重庆商报、新浪微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孙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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