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大妈捡到钻石项链拒不归还,“我捡的,不给我一半不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这首儿歌让我们从小学习了
捡到东西要归还的道理
然而,令人窝火的是
就在前两天,江苏南京
一大妈捡到一条钻石项链
拒不归还并蛮缠道:
“我捡的,不给我一半不行!”
▼视频两分钟,点开感受一下
失主在帮助下查了监控后发现
项链被一位老人捡走了
随后失主找到了这个老人
想让她交还项链
失主都找上门了
还给人家是很应该的事啊
而且还有监控为证,哪里赖得掉的
但奇了怪了
老人就是不承认
双方僵持在一起
实在没办法,女子只得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核实了情况
对老人进行劝说
老人还是持续否认:
“这不是的”
不过会不会是看到警察
老太怕了才不敢认呢?
失主也不想把事情搞大,
只想拿回项链
于是民警就跟老太说了:
“我们现在不追究你任何责任......”
当然这个前提是
你先把项链还给人家呀
话还没说完
老太顺势手一摊:
“我本来就没有任何责任的呀”
看着情况不行,于是民警说了:
“跟我们到派出所去!”
这下老太急了:
“我捡的呀,又不是偷的!
凭什么要去派出所!”
然后这才认了项链确实在她手里
还要求失主给她
项链价值的一半
也就是1490元作为报酬
“我捡的,不给我一半不行!”
竟然当着警察的面要起钱来了
这怎么行??
警察同志马上就驳回去了
但没想到.......还教育起别人了:
“出门要讲理,不讲理不行”
围观的路人们也....
“你这个老太怎么这样呢??”
“你讲不讲道理?”
看到这局面,失主也是绝望了
有点要哭的感觉说:
“阿姨你行行好,
我一个月拿不了多少钱,
我给你磕头......”
最终失主给了老人50元“感谢费”
拿回了项链
这事才算结束了
虽然项链是拿回来了
但对于这个结果
网友们真的很生气啊
捡到东西就要分你一半
你怎么不去抱着取款机让银行分你一半??
老人家属能不能好好管管
给予酬劳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讹诈就不好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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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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