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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拆迁户获赔近700万,父母要全部给儿子!外嫁女儿急了

杭州网 2019-08-11

近日

浙江义乌一区块征收补偿协议签约工作

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签约过程需要原始房产证、

土地证持证人、共有人悉数到场

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补偿方案

让一些拆迁户觉得激动

同时让一些家庭内部隐藏着的矛盾浮现出来

从该社区嫁出去的陈女士

就遇到了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


陈女士的父母早先在下车门建造了一幢落地三间的垂直房,恰好就在此次征收红线范围内。经评估公司评估,房屋总价值为500多万元,算上各种奖励和补贴,如果选择货币化安置最终能拿到近700万元。


该套垂直房原始的产权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陈女士查询原始档案后得知,旧房是由父母加上自己三个人的名义审批下来的,而陈女士还有一个弟弟,彼时弟弟尚年幼,所以审批资料中并没有弟弟的名字。


现如今旧房被征收,父母想把能获得的所有补偿都交给弟弟,陈女士觉得这种做法十分不公平。产权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那还能不能获得自己的那一部分补偿呢?



陈女士带着这个疑问,找到稠州论坛律师团办公室咨询:“平时弟弟工作繁忙,父母有个生病住院的,都是我做女儿的在照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补偿款全部给弟弟,那我要求两个老人的事情弟弟全管去!”


问及为何审批是三个人的名义,做的证却是父亲一人的名字这个问题时,陈女士表示完全不知情,“那时候我还年轻也还不懂事,这个证都是我爸妈一手操办的,我也没怎么关心过,也不清楚怎么做出来的”


陈女士还说:“就算没有我的名字好了,父母养老我和弟弟一起负担的,家里财产全部给弟弟对我也不公平的,怎么样都说不过去!”


律师就本案件进行了分析


既然审批土地时,是以父母与陈女士共同审批的,那么陈女士自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因为产权证明上只有父亲的名字,所以本次征收所获补偿将全部交付给父亲名下,但未经陈女士同意父母亲只能处置属于自身的那一部分补偿和奖励,无权处置陈女士的份额。因涉及签约工作,律师团建议陈女士及时与家人沟通协商处理解决,避免错过享受各类奖励的时间。 


律师提醒

当今社会,要强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同时还要崇尚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在处理家庭内部矛盾时,更应该坚守歉让、宽容、亲情至上、和为贵等传统观念。


帖中陈女士涉及的拆迁补偿款,从法律层面上说,享有一定份额、权益,是无庸置疑的,父母的做法是与法律相悖的、不可取的。但矛盾的对方是父母及胞弟,是骨肉亲情,因此,希望陈女士能摒弃争执和吵闹,互谅互让,求得和谐解决。只有这样,一家人才能共沐亲情之温暖,共享家庭天伦之乐!


@十月十: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太阳之子81:父母偏心,伤害的是子女的感情。


@1250245223:钱是把双刃剑。


@旧时光里的少女6:拆迁700万,如果肯给女儿200万,也不至于这样!


@冬天的柳叶:难怪现在老人都很怕拆迁,一拆迁老人生活就不好过了,搞不好就哪头都没着落了,家庭也不得安宁。可能也就是城里这边钱多,房子值钱,我们乡下这种事没怎么听说,一般姐妹都顾兄弟的。


@随心飞扬:向来都给儿子的,除非父母好,会考虑女儿的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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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纵横浙江、义乌稠州论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已获授权

编辑:倪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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